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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3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隶属于医药制造业,地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该区域是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公司始终坚持发展“生物发酵”与“合成生物学”双轮驱动战略,目前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和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公司生物发酵项目占地1,319亩,总投资已逾80亿元,建设有硫氰酸红霉素生产线一条、头孢和青霉素系列中间体生产线两条、熊去氧胆酸生产线一条,总产能约为16,000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7-ADCA、D-7ACA)、青霉素类中间体(6-APA、青霉素G钾盐)、熊去氧胆酸、辅酶Q10菌丝体等,是国内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公司合成生物学项目占地591亩,分2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为10亿元,一期项目建设有化妆品原料、保健品原料柔性生产线2条,目前已有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依克多因、角鲨烷、肌醇、植物鞘氨醇、PHA、大宗香精香料产品等多个产品进入生产,公司是目前业内为数不多的完成了合成生物学从选品一研发一大生产的企业。 ■ 公司当前生产的主要产品中,硫氰酸红霉素主要用于进一步合成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7-ACA、D-7ACA及7-ADCA主要用于合成头孢菌素类药物;6-APA、青霉素G钾盐主要用于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药物;熊去氧胆酸主要适用于胆固醇性胆结石、胆汁反流性胃炎、胆汁淤积性肝病等;辅酶Q10菌丝体主要用于生产辅酶Q10;红没药醇在舒缓修复敏感肌肤、美白、口腔护理以及洗护产品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5-羟基色氨酸主要应用于医药、保健品等。各产品的主要用途具体如下: ■ 注:2024年7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公司原料药熊去氧胆酸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YS00678);登记号Y20220000739、受理号CYHS2260663、注册标准编号YBY68042024;审批结论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生产本品。质量标准、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通知书有效期至2029年7月8日。公司本产品的制剂为熊去氧胆酸片(胶囊),为利胆药。适用症为对于胆囊收缩功能正常的患者,用于X射线能够穿透的胆囊胆固醇结石的非手术治疗、胆汁淤积性肝病(如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汁反流性胃炎、脂肪泻(回肠切除术后)。 公司始终秉持“科技创新,引领业务”发展的核心思路,将研发创新作为川宁生物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聚焦并紧跟国际生物发酵、环保处理等前沿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依托自主创新体系,公司全面攻克并掌握生物发酵领域的菌种优选、基因改良、生物发酵、提取精制、酶解催化、过程控制及节能环保等全链条核心技术,在关键技术、核心环节与重点应用领域实现多项突破性成果。通过自主研发与技术培育,公司成功掌握高产菌种制备、500m3发酵罐设计与优化、生产线全流程自动化控制、陶瓷膜过滤、纳滤膜浓缩、丙酮重结晶、复合溶媒回收等一系列关键工艺与装备技术。其中,公司创新应用的500m3 生物发酵罐,为当前业内抗生素及发酵中间体生产领域的最大容积发酵装置,成功破解了超大发酵罐在设计建造、发酵液溶氧供给、无菌控制、营养传递及配套设施搭建中的多项技术瓶颈,大幅提升单批产量与生产效率,规模化生产效益凸显。此外,公司在生产车间整体设计、在线控制设备技术应用上的高起点规划与高度集成化布局,进一步夯实了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先后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微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工程实验室”“新疆抗生素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入选“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理事会成员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常务理事单位”“新疆一碳化合物生物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自治区应急与安全生产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荣获“2016年十二五全国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18年度绿色发展典范企业”“开发建设新疆奖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会员单位证书”“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5年“入选工信部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第一批)”“入选高性能生物反应器创新任务入围揭榜单位名单中的核心优质组件专项”“化妆品领域产品红没药醇产品入选工信部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名单(第一批)”荣获“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申请专利217项(发明专利160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其中有92项专利已获授权(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81项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或受理或进入实质性审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①研究院进入新征程 报告期内技术平台建设与重点工作取得如下进展: 1)高通量菌种选育平台升级。在自动化高通量菌种选育的基础上,打造微液滴荧光高通量筛选系统用于链霉菌相关产品的高通量选育。 2)智能计算机技术赋能实验室小试发酵过程优化。在母公司川宁生物把智能计算机技术成功用于工厂大罐发酵优化的基础上,研究院已对接合作方正开发利用智能计算机技术赋能实验室小试发酵过程优化,提升研发效率,目前正在进行实验室小罐发酵数据整理和分析阶段。 3)对放线菌和链霉菌分子改造工具的完善。在对川宁传统抗生素中间体发酵菌种全基因组测序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分子生物学改造工具,包括基因定点整合和突变,一些突变菌株的摇瓶效价已有提升。 4)C1/C2技术平台。以甲醇为原料的单细胞蛋白已完成菌株开发、小试和机械搅拌罐连续带放中试实验,现进一步开发新的配方以降本;同时,以甲醇为原料的生物合成小分子化合物的研发也正在开展。以乙酸为发酵原料来生产单细胞蛋白和小分子的研发工作也正按计划推进中。 5)氨基酸类产品。相关氨基酸产品的菌种开发达到预期里程碑,目前正进一步提升效价和糖转率。 6)已交付产品降本增效。对角鲨烷、肌醇、植物鞘氨醇等产品进行了菌种与工艺(发酵、提取)升级,初步达成年度降本目标,提升了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丰富了化妆品原料产品矩阵(涵盖红没药醇、角鲨烷、麦角硫因、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等)。 上述相关项目按计划达成阶段性里程碑,为2026年及未来的产品交付奠定了基础。 ②有效改善生产波动,加速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 根据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及青霉素类中间体三大产品历史生产数据,为提升生产稳定性与效率,公司制定并落实了涵盖高产菌株筛选、精细化控制、批产量与收率提升等关键环节的多项改进方案。得益于各生产车间及辅助系统的通力协作,公司各产品收率及产量实现明显增长。在自动化领域,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强力推动改造工作,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广泛考察并借鉴专业机构及厂商经验,立足实际需求确立改造方案并高效实施。2025年各部门上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41项,已完成27项,完成率66%,正在实施13项,未完成1项。 ③智能计算机+的战略布局稳步推进 公司与上海金珵科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在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赋能发酵产业、智能计算机辅助合成生物学研发、新产品合作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 截止年报披露日期,公司已经增加了在硫氰酸红霉素产线的实验罐,并且成功在实验罐上实现了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动态调控,使得在复杂的生物发酵过程中能动态调控参数,实时生成了最优的发酵方案,从而提升硫氰酸红霉素实验罐发酵产量。从目前实验数据来看,由该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所调控的实验罐的发酵水平已全部高于原有未使用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调控发酵罐水平,按照相同物料投入,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所调控的发酵罐平均产量超出对照组3%-5%的产量,并且随着新批次数据的喂入,多次迭代后有望持续提升发酵产量。目前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已能够实时提前预测发酵过程的演变趋势,包括溶氧、pH等的变化趋势,进而可以提前进行干预调控,让温度、空气流量、补糖速率等整个调控过程更加平稳,最终维持生产水平的稳定性,大幅降低生产波动。并且已经建立青霉素发酵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调控模型,并于2025年12月上罐测试,目前已测试12批次的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托管验证,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主要进行补料的智控。同时已经将大量头孢生产发酵数据投喂至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模型,等待模型搭建完成后进行智能计算机虚拟工程师托管实验;在合成生物学研发方面,目前使用智能计算机预测技术后,酶改造方面对酶活整体有所提升,提高了研发效率,现正在逐步将智能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到各项研发工具中进行开发使用,期待智能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研发端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公司智能计算机相关技术仍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未对核心经营业务形成较大影响,未实现商业化应用及具体的收益转化,对营业收入与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后续技术研发、场景落地及效益转化存在不确定性。 ④硫氰酸红霉素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及GMP证书 2025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证号:兽药生产证字31010号)及《兽药GMP证书》(证号:(2025)兽药GMP证字31010号)。上述证书核准的生产范围为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30年3月31日。本次获得兽药生产资质,标志着公司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正式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法定资格。该产品作为广谱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养殖领域的细菌性感染防治,市场需求稳定。该资质的取得有助于丰富公司兽用原料药产品线,提升市场竞争力。 ⑤公司入选工信部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 公司入选工信部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是国家对其在生物制造领域综合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工程化转化水平的权威认可,兼具企业发展、行业引领与区域赋能的三重深远意义。对企业而言,此举可搭建“实验室研发一中试验证一产业化量产”的完整闭环,助力其巩固抗生素中间体领域龙头地位,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强化成本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对行业而言,作为龙头企业,川宁生物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补齐我国生物制造成果转化中的中试短板,加速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化,助力行业从“规模大”向“实力强”转型升级。对区域而言,能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完善生物制造产业链,推动产学研融合与人才培养,充分释放新疆资源优势,助力新疆振兴与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地,为我国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 博硕科技、重庆百货、金科股份、太极集团 [注2] 可靠股份、禾迈股份、宝立食品、新凤鸣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总计21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其他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比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按照责任轻重、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报告的实际工作量、工作要求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总计为218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3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该业务公司可优化货币结构,减小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 2、交易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且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操作,但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一定量的外币业务,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和国内外利率浮动的背景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概述 (一)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授权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少量原材料。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三)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七、其他说明 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上述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利用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和避险机制,最大可能的规避外汇汇率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不属于高风险投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理财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 1、财务部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科伦药业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8,834.00万元,与关联方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淀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600.00万元,与关联方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顺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400.00万元,与关联方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 2026年3月27日,在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科伦药业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1,300.17万元,与恒辉淀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729.01万元,与伊犁顺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796.75万元,与河北国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1,171.68万元,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4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东方比特指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9月系公司控股股东科伦药业的监事郭云沛先生控制的公司。)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6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邓旭衡先生、冯昊先生、赖德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当选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孙慧女士、张腾文女士、臧鹤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腾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孙慧女士、张腾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臧鹤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当选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董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革新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公司董事长、董事,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校友,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荣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历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成都市委授予的“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2009年,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19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2023年4月,出任中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委员会党委委员;2024年11月,出任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目前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2.19%的股份,刘革新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王欢女士)合计持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5.68%的股份,通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54%的股份。刘革新先生通过控制科伦药业进而控制本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思川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先后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2014年,荣获“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21年,获评“第四届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23年,荣获“第四届四川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目前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2.19%的股份,刘思川先生与其配偶王欢女士和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合计持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5.68%的股份,通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54%的股份。刘思川先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旭衡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加入公司,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兼任科伦药业副总经理。邓旭衡先生主要承担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项目“生物发酵抗生素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制药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参与国家科技部“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技术及规模装备”项目,研究从事制药企业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技术研究,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优秀企业家奖”,共带领公司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州级项目十余项。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至2025年末,邓旭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易行晟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0%的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昊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部分析员、上海华信惠悦(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精算咨询顾问、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14年4月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末,冯昊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赖德贵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01年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任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6年起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14年10月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2025年末,赖德贵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腾文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学博士、副教授、高级经济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行业分析研究所所长、上市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市公司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艾柯嘉纳(广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腾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慧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现任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臧鹤清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拥有中国执业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现任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重大项目与优势产业智库成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鹤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公司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届或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3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69,008,907.26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22,121,334.3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2,212,133.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21,021,975.2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现金红利601,332,747.67元。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9,598,428.46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3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5,804,705.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17%,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63,793,723.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69,008,907.26元,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85,804,705.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1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92,316,909.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090.8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6,620.86万元。其中“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4,010.38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20,743.84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3,266.54万元;“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20,110.4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使用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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