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
|
|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55,638.67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432,305.77元,增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432,305.77元。 四、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或“公司”或“发行人”)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麦加芯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2023年11月7日公司上市至2025年12月31日止。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麦加芯彩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27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27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 保荐代表人:宫乾、顾承宗 联系人:宫乾 联系电话:010-5832 8767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62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法定代表人:WONG YIN YEE(黄雁夷) 实际控制人: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 董事会秘书:崔健民 联系电话:021-3990 777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3年11月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机构原指定罗勇、宫乾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麦加芯彩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2025年4月罗勇工作变动,保荐机构另委派保荐代表人顾承宗接替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程序,并披露《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5-023)。 (二)IPO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1、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延期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后延。原定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8月3日,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及南通“智能仓储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其中,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8月2日,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智能仓储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及“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实施。“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1月7日。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次调整前,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205.51万元,本次调整后,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取消境内、境外场地费用及设备购置费,调减市场推广费、并增加人员及差旅费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将相关文件交送保荐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公司和保荐机构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银行对账单,并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签字:宫乾 顾承宗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5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6-017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200,568.1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2,798,992.9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扣除回购账户1,274,040股之后,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6,725,960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927,738.8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72,020,608.80元)总额181,948,347.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6.56%。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1,948,347.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6.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81,948,347.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6.5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可参与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上市后分红相关指标披露如下: ■ 注:鉴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之含义,本表格中现金分红总额未包含“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之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现金流量情况、未来经营情况以及资本开支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本次分红处于合理水平,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到公司经营状况、业绩趋势、投资需求及股东回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每股收益,对公司现金流、生产经营均不构成显著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6-018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6月1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2日《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注册,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089,509.43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302,301.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189.41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53,525,120.0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3年11月2日,公司与各方签订了以下协议:1)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与全资子公司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3)与全资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9,176,005.47元,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73,700,000.00元,存放情况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5,283.53元(含利息收入),存放情况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25,400,721.94元(含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14,123.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全部归还此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余额未超过1.5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购买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购买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除前述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外,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5,283.53元。 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73,700,000.00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均未超过内部决策授权额度上限,所有现金管理产品均按期赎回。 2、募集资金协定存款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之外,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分别为自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00元,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 注1: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8110201012701718469已于2025年6月25日注销。 注2: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8110201013401718470已于2025年7月2日注销。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度总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8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3,600.00万元。 于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于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为进一步严格募集资金管理,于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商业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形,后续也无该等计划。除商业承兑汇票外,于2025年度,公司亦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2、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于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3、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查询到超募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超募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开户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账户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10069079013007262654;冻结金额:人民币1,639,182.10元),除冻结资金外超募账户状态正常。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公告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24-007)。经公司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核实,因宁波海燕佳集装箱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浙0206民诉调758号),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账户资金人民币1,639,182.10元。 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浙0206民初5466号】,相关案件已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从交通银行获悉,上述资金已解除冻结。就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10月8日发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2025-076)。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及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后延。公司基于审慎性的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及南通“智能仓储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公司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更有效地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效益的提升作用,兼顾企业短期和长期需求,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及“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实施。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更有效地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效益的提升作用,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会议针对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仅涉及重新论证继续实施,不涉及延期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取消境内、境外场地费用及设备购置费,调减市场推广费、增加人员及差旅费用。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于2025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注1:附表所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68,16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089,509.43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302,301.16元后的净额人民币1,433,768,189.41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25,025.45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多人民币25.45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约100.10%,超过100%,系2023年度及2024年度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账号310069079013007262806已于2024年6月26日注销,注销时该账户有0.30元结存余额,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3: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于2025年6月末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于2025年6月末完成建设并启动小批量生产,本数据口径为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实施主体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核算口径。鉴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下旬开始小批量生产,生产天数有限,且公司及项目处于运营初期,相关开办及运营费用较高,综合导致本期利润呈现负值。 注5: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6-022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尚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在审议议案6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 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崔健民 2.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3.电话:021-39907772 4.Email:ir@megacoatings.com 5.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6-019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或子公司担保等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度,针对担保额度事宜,公司召开两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分别对授信项下担保额度及生产经营项下担保额度进行了审议,额度分别为18亿元、3亿元。 本次公司将两类担保进行合并审议,即在上述综合授信事宜项及生产经营项目下,公司(含子公司)为子公司南通麦加、珠海麦加提供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主要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或客户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鉴于2025年末,南通麦加、珠海麦加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因此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南通麦加、珠海麦加提供担保的额度即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审批额度内,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 ■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含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该担保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根据格式指引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包括该次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余额等主要信息。 本担保事宜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1)名称: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QJ3D8B (3)注册资本:30572.759024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6-07-28 (6)法定代表人:刘正伟 (7)住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顺路7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7WB39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1-01-27 (6)法定代表人:罗永键 (7)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联景路9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被担保的子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生产经营项目下对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体系内下属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08,909.88万元的41.02%;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