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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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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25,390.89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16.77万元,考虑自有资金支付情况后公司投入金额为25,407.66万元,投入进度为64.17%。 注4: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前期披露数据存在76.42万元差异,主要系以前年度已完成置换但未转出金额,本期对上述数据进行更正。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同步更正调整; 注5:“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中,不适用效益核算。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橙子”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7)。 4、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5、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6.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6.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0.30万股。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人变更为41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0人变成9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02%、触发值不低于82%或者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65%、触发值不低于52%。(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的触发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5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85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文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审慎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努力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半年度、季度)方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与审核,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1、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方案,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津贴,非独立董事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核,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吕文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吕文杰、崔银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研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培育新质生产力、保障投资者权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程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关联董事程鹏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可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作废上述剩余已授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合计35.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印章管理制度》并制定《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19.01 审议通过《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9.02 审议通过《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由公司董事会筹办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山东豪迈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豪迈从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豪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入伙协议》及《高密豪迈启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高密豪迈启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98%份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合作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程鹏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关联董事程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定价原则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预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5年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26年1-2月份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卡门哈斯”)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海建 注册资本:2,777.7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5日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55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激光打标加工;光电子器件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数控机床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徐海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为38,309.77万元、净资产10,626.2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2,632.83万元,净利润为4,201.9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2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程鹏担任其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由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合计以人民币7,500.0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卡门哈斯注册资本人民币416.67万元,占卡门哈斯总注册资本比例为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4日和2025年1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2025年12月3日,公司已与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张璐璐、苏州卡门哈斯壹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哈斯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卡门哈斯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哈斯贰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颢远投资有限公司、陆俊明、长沙希扬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希扬文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生效后30日内,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应向金橙子支付3,500.00万元(以下简称“首笔股权转让价款”)。具体而言,徐海建应向金橙子支付1,400.00万元、徐海锋应向金橙子支付1,400.00万元、郭永华应向金橙子支付467.00万元、周志凯应向金橙子支付233.00万元。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已收到由徐海建、郭永华、周志凯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100.00万元,徐海锋未能及时支付其对应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1,4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2026年3月14日,公司已收到由徐海锋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1,400.00万元及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价款逾期支付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罚息36.75万元,共计人民币1,436.75万元。公司已收到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支付的全部首笔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3,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已完成对持有卡门哈斯剩余138.89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全部实缴。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29,750.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2,666,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股本为102,491,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49,19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498,38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59%。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74,8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半年度、季度)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1证券简称:金橙子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兴投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豪迈从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豪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入伙协议》及《高密豪迈启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高密豪迈启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豪迈启芯”或“有限合伙”)3.1898%份额(以下简称“本次合作投资”)。 ●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经豪迈启芯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合作投资相关事项尚需经豪迈启芯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备案手续,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伙企业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行情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经营战略实施,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与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公司拟与欣兴投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豪迈从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豪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入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豪迈启芯3.1898%份额。本次合作投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成为豪迈启芯的有限合伙人。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合作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等。本次合作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市公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科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锋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锋速”)于2019年合资成立山东豪迈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拟发展激光设备业务,后因经营规划,北京锋速已于2022年退出。豪迈科技于2020年参与认缴公司175.00万元股本,该部分持股已于2025年退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豪迈科技没有关联关系。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山东豪迈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欣兴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其他基本情况 欣兴投资是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经验丰富,专注于光电、先进制造等细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专业管理经验,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近一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兴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情形。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共青城豪迈从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豪迈从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淄博豪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豪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将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均由普通合伙人委任,其中委任一人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基金投资的事项作出决议。除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应取得过半数的委员同意通过,并交由管理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处分基金的资产;转让或者处分基金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制定基金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基金资金的划转;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其他与基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投资决策及其流程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机构规定相抵触。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按有限合伙规定的程序: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合伙企业的财产;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 (7)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 (8)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须的其他行动; (11)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12)变更合伙企业名称中字号以外的部分; (13)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变更其委派至合伙企业的代表; (1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6)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被授予的其他权限。 在前款规定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特别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提交议案至合伙人会议审议,经合伙人会议审议表决全体一致同意后交由普通合伙人执行: (1)缩小有限合伙的募集规模; (2)对《转让协议》进行非实质性减损有限合伙人现有利益的修改;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人员; (4)将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且该权利的实施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4)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6)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7)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详见本公告“四、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八)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决策原则 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管理人落实执行。 2、投资限制 有限合伙不得从事证券二级市场上买卖流通股股份的交易(证券交易),但是前述证券交易不包括有限合伙在从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 有限合伙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举借债务。 3、现金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预留合理的维持法定开支的必要资金。 4、限制行为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向其他基金管理人出资;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股权;国家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5、关联方认定以及投资规则 普通合伙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关联方持股超25%的企业,被认定为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为保护基金出资人利益,非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基金不得投资于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 6、投资后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对投资企业的持续监督职责,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普通合伙人:山东豪迈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豪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豪迈从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伙目的 通过进行股权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投资,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注册为准) (四)经营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 自有限合伙单笔实缴出资额到账之日开始起算满1年,为该有限合伙单笔实缴出资份额投资期。 有限合伙单笔实缴出资额投资期结束之日起4年内为有限合伙单笔实缴出资额的退出期。 在投资期届满后,除为《合伙协议》所列用途,普通合伙人不应再向任何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要求其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免疑义,每一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全体合伙人可以一致同意延长有限合伙的投资期、退出期和合伙期限。 (五)投资金额 有限合伙认缴金额为31,350万元,如有变更需经合伙人会议全体一致同意。 (六)支付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七)出资期限或分期出资安排 有限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付出资。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出资根据各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数额为准。 在有限合伙募集期间内,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随时增加入伙资金。该有限合伙人应按照新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的日期将入伙资金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银行募集专户。 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外,有限合伙成立日后,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照认缴出资额等比例缴付入伙资金。 如普通合伙人为潜在投资而要求合伙人缴付出资,但相关投资于付款到期日后并未成功或最终未实际进行,普通合伙人可以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全部或多余的出资按照各合伙人就该投资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就合伙人的资本账户而言,按照前述规定实际返还的出资不视为合伙企业的分配,且合伙人之前为此而进行的出资不视为合伙人实缴出资,该部分仍视为未实缴出资。 (八)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投资计划所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期结束后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项目投资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分配: 1、除全体合伙人有特别约定外,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合伙企业收益; 2、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 3、净收益分配采用门槛收益原则,门槛收益率为单利6%; 4、合伙企业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门槛收益率的,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其应享有的合伙企业门槛收益之上的20%奖励普通合伙人。 来源于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资金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包括筹建费用和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在内的所有已发生费用),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支付合伙人门槛收益: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其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年平均收益率实现门槛收益率6%(按照从每期全部实缴资本到账日期起算至分配时点为止); 3、分配:对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20%归于普通合伙人,80%归于全体合伙人,并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形式: 1、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以货币和非货币的形式进行。其中非货币形式包括可流通的有价证券、未上市公司股权及合伙人大会决定的其他形式。 2、非货币分配 (1)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货币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货币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并经合伙人大会决定,可以以非货币方式进行分配。 (2)以非货币形式分配的标的价值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方式以货币计量。 (3)用以分配的任何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价值以分配当日之前累计20个交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该有价证券的市场收盘价的平均价为计算依据,未上市公司股权及其他非货币资产价值评估方式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大会表决通过。 (4)合伙企业进行非货币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货币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货币资产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合伙企业投资期内,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原则上不使用可分配收入进行循环投资。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争议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合伙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合伙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合伙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合伙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 (十)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以及有效期 《合伙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自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终止。 《合伙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法律约束力均及于该方之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如该方存在信托或代持的情形,《合伙协议》之约束力也应及于该方之受托人或实际权益持有人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合作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专业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开展股权投资,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同时,能够加强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掌控力,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合作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合伙企业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投资相关事项尚需经豪迈启芯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备案手续,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伙企业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行情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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