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282 证券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摘要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PCB是以绝缘基板和导体为材料,按预先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设计制成印制线路、印制元件或两者组合的导电图形的成品板,其主要功能是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中继传输。公司生产的PCB应用领域广泛,涵盖汽车电子、通信与算力、工控(机器人)与储能、消费电子、防务与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领域,其中尤以汽车电子、通信与算力、工控(机器人)与储能为主。
  (2)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属的“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代码为C398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不可替代性是PCB制造行业得以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PCB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
  经过数十年发展,PCB行业已步入较为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5%。在汽车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47.94%,同比增加7.01个百分点。在通信领域,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到12.51亿个,比上年末净增4,877万个;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87万个,比上年末净增22.7万个,其中5G基站为483.8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8.8万个;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对外提供服务数据中心机架数量93.8万个,较上年增加10.8万个;手机产量15.4亿台,同比下降5.8%,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2.7亿台,同比下降0.9%;5G-A(5G-Advanced)网络规模部署加速推进,在低空经济、工业互联网等商用场景相继落地,6G系统架构与关键技术验证取得阶段性成果,人工智能与通信技术融合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量子通信技术从前沿研究走向应用落地。在服务器领域,根据IDC发布的《全球服务器市场季度追踪报告》,超大规模数据中心运营商和云服务提供商对嵌入式GPU服务器的快速采用,推动了服务器市场的增长一一2025年度全球服务器市场营收达4,441亿美元,同比增长80.40%。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5年度我国印刷电路产品出口数量为594亿块,同比增加30.5%;出口金额为1,862.45亿元,同比增加29.7%。根据Prismark2026年1月的报告,2025年度全球PCB产值预计为848.91亿美元,同比增长15.40%,其中增速最快的细分应用领域为服务器/数据存储和有线基础设施,同比增幅分别达到46.3%及36.3%。
  (3)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根据CPCA发布的《2024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营收榜单》,公司位列2024年度综合PCB百强第41位及内资PCB百强第21位。根据Prismark发布的2024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名单,公司位列2024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第75位。
  PCB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泛、定制化程度高,各类PCB产品在使用场景、性能、材质、电气特性、功能设计等方面各不相同。公司主要聚焦汽车PCB,较早进入新能源汽车PCB领域并配合产业内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品质管控,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品质管控经验,拓展了产业链内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在新能源汽车PCB这一细分应用领域排名靠前、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在整车领域,公司目前已和吉利、东风、长安、零跑、宇通及/或其下属零部件公司等建立直接合作关系;在动力电池BMS领域,公司PCB已配套应用于2025年度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十企业中的八家企业的BMS,并成为国内多家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及第三方BMS制造商的PCB主力供应商;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客户群体较为广泛,已向速腾聚创、四维图新、豪恩汽电、福瑞泰克、佑驾创新等供货。
  商业航天是公司下属特种PCB子公司近年来重点拓展的应用领域,该领域尤其是卫星用PCB产品需承受太空极端环境(高低温、真空、强辐射等)的影响,对可靠性和工艺技术要求极为严苛。在该领域,公司下属特种PCB子公司PCB产品应用于卫星及地面收发终端的相控阵天线、航天电源、时频装备和系统、传感器等,已和天奥电子、雷电微力等产业链内的部分企业建立直接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在该领域的PCB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总体收入规模占比极低(2025年度收入不足1,000万元,占比不足0.5%),尚未对公司整体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4)主营业务分析
  2025年度,公司深入贯彻既定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①经营业绩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050.10万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8.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67万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17.73万元,同比增长45.65%;毛利率为14.94%,同比增加0.62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63.82万元,同比增长202.09%,在竞争日趋激烈、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经营环境下延续了业绩稳健增长的良好态势。
  ②市场拓展
  2025年度,公司围绕“智能电动汽车+大客户+新产业”三条主线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拓展纵深推进,全年承接的订单金额同比增加约23%;客户订单结构持续优化,多层PCB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79.69%,同比增加7.03个百分点,贸易商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降至33.77%,同比减少4.02个百分点;智能电车业务更为突出,对某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及某第三方BMS头部制造商的销售收入同比均实现50%以上的增长,智能驾驶应用领域PCB收入规模呈现量级跃升,新导入豪恩汽电、福瑞泰克等行业知名客户;优质客户开发有的放矢,与零跑汽车、纬湃科技、清陶能源、珠海冠宇、移远通信、清能德创等建立合作关系;新兴产业布局循序渐进,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算力基础设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应用领域蓄势发力,技术进阶与市场挖掘双管齐下,积极培育增长新动能。
  ③科技创新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10,005.44万元,同比增长29.25%。全年申请专利55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获得专利授权23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智能节材型厚铜多层线路板”、“智能电驱中央控制高密度互连线路板”、“三电集成系统高压电控高耐久性电路板”等3项产品获评“2025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开展了“新能源汽车900V平台电驱系统全参数高精度检测技术研究”、“AI服务器PCB高密度布线与信号完整性增强关键技术的开发”、“工商储能产品高可靠性压合整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基于工业机器人控制主板的混压技术研究与开发”、“PCB用铜浆低温压力辅助烧结工艺的研发”、“基于Anylayer HDI加工技术的高速服务器PCB的研究与开发”等57个项目的研发工作。公司及子公司扎实推进新产品开发工作,一方面巩固和强化智能电动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配合下游客户成功研制并小批量量产固态电池BMS用PCB,汽车AI-box用PCB已交付验证,基于900V高压架构的电驱PCB产品实现大批量交付;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应用于数据中心领域的28层刚性板已研制成功,采用铜浆烧结工艺的22层复合基板及16层软硬结合板、16层高速刚性板已交付商业航天及防务等领域的客户,公司PCB产品正在围绕高频高速、高多层、特殊工艺、高阶HDI等方向加速升级。
  ④产能建设
  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按照既定计划通过添置设备扩充了部分产能,截至2025年末,公司广东清远、湖北安陆及四川遂宁三大生产基地已建成的PCB年产能超过430万平米。公司积极推进清远生产基地PCB扩建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末已基本上完成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基础建设及主要生产设备订货工作,尚未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当前PCB行业正处于以算力提升及AI应用为核心的技术革新周期,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远超预期,该项目在报告期内面向AI和算力进行产线适配,耗费了较多的时间进行厂房布局和设备选型的重新论证;二是PCB行业景气度明显提升,生产设备尤其是面向AI和算力的高端设备供不应求,较多设备的订货及交付周期比以往延迟6-12个月。截至2025年末,前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⑤信息化提升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发完善并新增SAP ERP、OA等系统部分功能模块,提升成本管控精细化水平和办公效率;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实施MOM(制造运营管理)项目,与第三方合作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成功开发MI工程自动化软件并交付使用,助力公司MI工程资料处理效率与准确性的提升。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被工信部认定为“5G工厂”。
  此外,公司还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赣州国华以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以恒”),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500万元,深圳铠美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4.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报告期内,国华以恒以增资及/或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投资2,105万元与深圳南科天润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北极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方、深圳市武测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脑花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等签署投资文件,分别持有4家标的公司2.78%、0.77%、4.45%及2.3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华以恒已完成前述投资涉及的增资款及股权受让款的支付工作,前述标的公司均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510Z0048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其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其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三、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双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铠美诺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金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通过广东金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遂宁百芳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印制电路板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与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施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和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施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李嘉辉先生(李继林先生之子)回避表决。
  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9.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李嘉辉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李嘉辉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李嘉辉先生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助理身份领取薪酬。
  9.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伍海霞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伍海霞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伍海霞女士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研发中心总监身份领取薪酬。
  9.4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汤四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6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9.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陈世荣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2026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具体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奖金及补贴四个部分。其中业绩奖金的计提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补贴(全勤、学历、职称、工龄等)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标准如下: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李嘉辉先生回避表决。
  总经理李继林先生月度基本薪酬为7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6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40万元。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月度基本薪酬为3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2.5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10万元。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月度基本薪酬为3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2.5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10万元。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月度基本薪酬为2.8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2.5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10万元。
  以上薪酬均含税,公司发放上述薪酬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9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4.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6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2026年3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3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学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但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⑾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法律顾问、验资机构、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22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1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李学政先生简历
  李学政,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深圳市金福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深圳市中海通机器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雅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审计副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5月任肇庆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任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5年9月起任职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6年3月起任审计部经理。
  李学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71.8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62%。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存在0.01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一)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单项减值准备92.48万元,收回前期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金额191.19万元。
  3、根据上述计提方法,2025年度公司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96.10万元。
  (二)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21.05万元。
  (三)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委托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闲置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所涉及的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003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公司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闲置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6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减少3,671.82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减少3,671.82万元(不考虑所得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0,336,630.94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本段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33,663.09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05,506,862.55元,并扣除2025年内现金分红金额37,371,192.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8,438,638.40元,股本基数为151,139,968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及符合利润分配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5,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
  3、公司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2,422,715.20元(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025年度(含本次及2025年中期,下同)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4,845,430.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本次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数量为59,793,907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10,933,875股(转增股数及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6.52%,不低于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八)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或者超过母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67万元,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3,918.11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2026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充产能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不高于5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具体情况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6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合并报表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数。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6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公司应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