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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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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2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原方案”),明确了聚焦主业、创新发展、丰富交流、优化治理、提升信披、强化回报、市值管理七大核心举措。为全面贯彻“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巩固和深化“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实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公司严格遵循原方案确立的各项规划路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近期主要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产业升级与提质增效成果显著,发展根基持续巩固 公司始终围绕钽铌稀有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核心主业,致力于强化产业链优势,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1.重大项目建设提速,产能与技术优势进一步夯实 公司围绕产业升级与产能扩充,全力推进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中,年产400支铌超导腔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主要设备安装调试,进入试生产准备阶段。钽铌火法冶金熔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等三项重点工程均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加速度”明显,为巩固公司“全产业链”核心优势、满足下游市场增量需求提供了坚实保障。钽铌板带、年产100支铌超导腔先期重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正逐步释放效益。 2.资本精准赋能主业,融资支持产业升级取得关键进展 为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公司于2025年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融资工作。2026年3月公司股票已经成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89亿元,重点投向“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及“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3.63亿元。本次再融资的成功推进,将为公司解决产能瓶颈、实现关键原材料自给、满足高温合金及半导体等领域对高精尖材料的强劲需求提供强有力的资本支持,是强化产业护城河的重要举措。 3.经营质效与市场开拓实现新跨越 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实现逆势攀升。在“十四五”期间,钽铌主业利润总额实现逐年增长。市场开拓方面,公司聚焦高温合金、半导体、超导、国防工业等核心领域,成功获得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突出贡献供应商”和航天科工集团“一级供应商”等重量级荣誉。同时,公司深入推进“资源增储上产”专项行动,成功签订3000吨铁钽铌合金合同,有力保障了原料供应链安全。 二、聚焦科技创新,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速突破,成长动能持续增强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力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 1.服务国家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公司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多项国家重大专项及战略任务。自主研发的RRR≥400、直径550mm超导大晶粒铌锭熔炼新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功交付3D打印米级大尺寸铌钨合金推力室,填补了国内大尺寸难熔金属增材制造领域技术空白。超前完成多项国家重点研发任务,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贡献了力量。 2.高端钽材国产替代实现里程碑式进展 在半导体用高端钽靶材领域,公司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克了高纯钽粉提纯、大尺寸靶坯成型等关键技术。在国内率先成功研发并推出纯度达6N的超高纯钽靶坯,其纯度与织构控制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完全满足先进制程芯片的严苛要求。高纯钽靶坯及高纯钽粉已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关键引擎,标志着公司在高端钽材国产替代新征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3.创新体系建设与成果产出丰硕 2025年,公司累计申报各类科研项目83项,同比增长102.43%。申请专利82件,授权专利20件,发布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5项、团体标准3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6项,其中“300mm晶圆用5N5超高纯钽材料与溅射钽靶坯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两项技术成果入选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钽丝产品荣获“单项冠军产品”称号。公司及子公司东方智造、东方超导分别入选或荣获首批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创新矩阵实力不断增强。 三、聚焦投资者沟通,价值传播与互动机制不断完善,市场认同持续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致力于构建多元化、常态化、高质量的沟通渠道,有效传递公司内在价值。 1.投资者关系管理屡获殊荣,沟通效能显著 2025年上半年,公司凭借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卓越表现,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和“金狮ESG年度优秀公司治理案例”两项重要荣誉。这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公司规范运作、透明沟通及可持续发展实践的高度认可。 2.构建常态化互动机制,提升沟通温度与深度?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热线电话等渠道的提问做到及时回复。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业绩说明会,并积极参与券商策略会,组织开展路演与反路演活动。公司建立股东名册月度动态观测机制,对在册股东进行差异化管理与服务,加强核心投资者的沟通与维护,构建了良性、互信的常态化投资者互动机制。 3.强化价值传播与舆情管理,维护良好市场形象? 公司系统梳理投资逻辑,制定价值传播标签与年度计划,并结合重大项目进展、技术突破等重大事件,及时、主动地进行价值传播。通过建立舆情危机管理制度,实现对国内信息的全覆盖监测,按月出具舆情报告,对突发敏感事件进行实时跟进与专项报告,有效维护了公司的资本市场声誉。 四、聚焦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与激励约束协同优化,内生动力持续激发 公司持续完善上市公司各类企业制度,优化治理结构,并运用市场化激励工具充分激发团队活力。 1.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决策科学规范 公司不断优化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党委会议事清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保障了决策链条的规范与高效。申报的管理创新成果荣获2025年宁夏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一、二等奖。 2.中长期激励成效显著,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期已于2025年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获得丰厚回报,极大激发了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相关案例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央企建设一流报告。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多种激励方式,镁还原钽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功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将相关专利评估价值的9%定向奖励给科研团队,让创新者共享发展成果。 3.三项制度改革深化,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2025年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为12.3%,竞争上岗比例达100%,员工市场化退出比例为1.95%。优化后的绩效考核与专项奖励机制,以及针对子分公司及主要分厂领导班子的“三个不低于”薪酬激励方案,有效引导干部职工,队伍动能全面激活。 五、聚焦信息披露与ESG,透明度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协同并进,品牌价值持续彰显 公司坚持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并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 1.信息披露质量与形式持续优化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升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的编制质量与可读性。2025年,公司董事会运作实践获评“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 2.ESG管理实践获得市场认可 公司已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不断完善ESG治理架构与工作机制。继2024年荣获“新财富·最佳ESG信披奖”后,2025年再获“金狮ESG年度优秀公司治理案例”,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持续努力与卓越表现获得权威机构肯定。 六、聚焦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力度持续加大,股东获得感切实增强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1.现金分红力度稳中有进 公司统筹考虑发展规划、盈利状况与股东回报,实施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2025年,公司先后实施两次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6,413万元,以“真金白银”回馈投资者。“十四五”期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9190万元,切实提升了投资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2.市值与投资价值获得市场积极反馈。? 在产业升级、业绩增长、强化回报与有效沟通的综合推动下,公司内在价值得到资本市场更广泛认可。“十四五”期间,公司市值实现跨越式增长,从“十三五”末的38.9亿元攀升至“十四五”末的166.95亿元,累计增幅达329%,投资价值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七、强化市值管理,价值实现路径更加清晰,发展信心持续坚定 公司已将市值管理纳入战略管理体系,并发布了系统的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了目标、策略与责任分工。 1.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良性互动。? 通过成功推进再融资支持实体项目,实施股权激励绑定核心人才,并连续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实现了产业经营、资本运作与投资者回报的有效协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的统一。 2.明确“十五五”战略方向,凝聚发展共识。? 公司已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战略与规划,明确了“做全湿法、做优钽粉、做稳钽丝、做大火法、做强制品、做好延链”的发展思路及“5+3”主业布局。展望未来,公司将聚焦科技创新与深化改革,着力构建钽铌全产业链自主可控格局,巩固提升世界钽铌行业领先地位,奋力向“钽铌等稀有金属新材料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迈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回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2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钽业”)于 2026 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66元/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1,189,899,988.68 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0,360,588.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已于2026年3月1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 001100004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三、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以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时,需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采购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使用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及额度。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财务部建立承兑汇票使用明细台账,按月度汇总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并经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按以下方式操作置换:对于自开的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财务部按月汇总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以及置换情况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2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特别决议事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无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6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66元/股,认购资金总额为1,189,899,988.68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360,588.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6年3月1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三、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以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时,需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采购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使用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及额度。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财务部建立承兑汇票使用明细台账,按月度汇总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并经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按以下方式操作置换:对于自开的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财务部按月汇总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以及置换情况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59,281,818股,发行价为1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627,088.84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22,703.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204,385.2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实际到账金额为671,253,953.40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3,373,135.44元(含增值税)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931903241510608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8日出具了XYZH/2023YCAA1B012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1,533,133.1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94,597,791.2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126,935,341.91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6,842,441.91元、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92,900.0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9,686,430.74元(包括存款利息),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21,533,133.1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204,385.22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15,178.7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于2023年10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冶金路支行(账号:6405013008000000049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山冶金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账号:106072802486)用于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钽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际产生效益。“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的效益已在2025年1月开始计算。 注3:“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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