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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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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的审计工作中,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董事会同意向其支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370万元(含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为保证现金分红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632,225,96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83,468,463.2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23%。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薪酬发放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予以执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4万元,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予以了确认。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薪酬发放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予以执行。报告期内,非独立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09.71万元,董事会对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予以了确认。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薪酬发放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予以执行。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672.55万元,董事会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予以了确认。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独立董事的劳动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要求,拟定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年/人(税前),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非独立董事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非独立董事的劳动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要求,拟定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年/人(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且部分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中长期激励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定薪坚持岗位价值导向原则,按照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个人2026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税前)。 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要求,坚持“责权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且部分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中长期激励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2. 高级管理人员定薪坚持岗位价值导向原则,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个人2026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方案如下: 1. 投保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2026年度公司或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研究院”)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3. 实际存款、信贷申请额度由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招商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根据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料对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具体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2.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等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3月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2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5,968,324.59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55,334,433.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2,225,9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83,468,463.2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83,468,463.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依据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方案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平衡全体股东的即期回报与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原监事会监督职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2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和组合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充分考虑合作方经营状况及回款情况等因素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7,203.10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566.55万元。 (三)开发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持续推进研发攻坚和创新转型,综合考虑项目研发进展、后续投入风险及未来市场价值等因素,优化部分研发管线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计提开发支出减值损失3,190.20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938.33万元。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因闲置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4.56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061.12万元。 (四)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每个会计年度期末,企业应当对其价值进行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通过公司对商誉资产组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市场行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上下游客户与购销价格情况等综合分析,经测试,公司对资产并购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33,205.9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9,219.7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9,219.7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人福医药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人福医药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度听取ESG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阶段性工作进展,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进行统筹了解与指导。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建立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决策一执行一监督一反馈”管理闭环,为ESG战略推进与落地提供组织保障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公司对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进行解释说明: 1.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已开发工业园区开展,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域,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公司已通过落实环保管理制度、规范污染物排放等方式控制环境影响。经评估,该议题对公司整体经营及利益相关方影响程度较低,未纳入本期重要性议题。 2.循环经济 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已开展节能降耗、资源集约利用及废弃物规范处置等管理措施,但整体业务模式不以循环经济为核心驱动,对循环经济相关议题的依赖程度较低。经综合评估,该议题对公司当前经营影响有限,未纳入本期重要性议题。 3.尽职调查 公司已建立基本的合规管理及合作方管理机制,对业务合作开展必要的合规审核与风险控制,但未形成系统化、独立披露的尽职调查管理体系。相关工作已融入日常管理流程,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程度相对有限,因此未将该议题列为本期重要性议题。 4.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公司在采购与合作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未对不同规模合作方设置差异性制度安排,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规模及影响程度相对有限。经评估,该议题对公司经营及利益相关方影响较低,未纳入本期重要性议题。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 发行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 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具体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确定; 4. 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 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或补充流动资金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7.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等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2. 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 如法律、法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四、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2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4.12亿元,贷款余额为28.52亿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4.12亿元,贷款余额为28.52亿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的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预计额度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6年3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委员黄晓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两名非关联委员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招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相关预计额度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6年3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邓伟栋先生、黄晓华先生、常黎先生、许薇娜女士、周爱强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3.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1日 4.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5.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6.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1,984.5601万元 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8.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9. 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中,招商银行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2.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招商银行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供的整体信贷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招商银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实际存款、信贷申请额度由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招商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为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在招商银行开展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无排他性,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相似的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2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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