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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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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ST人福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632,225,96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83,468,463.2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23%。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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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一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E27)。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高投入、高风险、高壁垒、严监管等特点。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浪潮中,医疗科技持续突破,叠加世界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系不断改变、民众健康意识日益增强以及全球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等多重因素,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保持了稳定增长。近年来,各国政府愈发重视医疗领域的战略地位,将其视为国家战略核心,并围绕自身发展目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涵盖技术研发支持、成果转化加速、审评审批优化、定价机制改革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全方位的保障政策。根据IQVIA发布的报告《Global Medicine Use Trends 2026》,2025年全球药品支出约为1.94万亿美元。展望未来,全球药品市场预计将以5%-8%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30年将达到约2.6万亿美元。推动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包括创新药物的持续上市、药品使用量的增加以及更多地区提高药物可及性。全球医药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新”的根本性转变,未来的核心发展方向将聚焦于精准医疗的深化应用、数字化技术对研发和诊疗流程的重塑,以及更深层次的全球化合作。
  2.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康中国”作为我国2035年发展总体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并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行业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转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亿元,同比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3,490亿元,同比增长2.7%,利润指标好于上年同期水平。国家药监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创新药达76个,大幅超过2024年全年48个,对外授权交易总额超1,300亿美元,均创历史新高;我国在研新药管线约占全球30%,位列全球第二。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居民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中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将行稳致远。
  (二)医药行业政策及影响
  2025年,是中国医药健康领域从“量变积累”向“质变跃升”的关键转折年,行业政策始终围绕创新驱动、医保优化、医疗提质三大核心主线纵深推进,集采规则迭代升级、医保商保双目录协同落地、基层医疗提质扩容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深刻重塑医药行业竞争格局、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对行业各领域发展方向产生全局性、长远性影响。2025年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对行业的重大影响如下:
  1.医保政策:从“价控导向”到“价值引领”,构建多层次、精细化保障体系
  2025年医保政策摆脱“唯低价”惯性,转向“质优价宜、价值匹配”,通过规则优化、支付创新、监管强化,实现医保基金高效利用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双向赋能,同时补齐支付短板、扩大保障范围。
  集采规则全面升级,正式开启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质量与价值竞争”新阶段。2025年国家医保局在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中明确“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四大核心原则,彻底打破“最低报价即为中标”的单一规则,优化价差控制机制,明确要求企业报价不得低于合理成本,并需详细说明低价合理性及可持续供应能力;引入“品牌报量”机制,即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选择具体品牌,并据此上报采购计划,增强用药精准性,同时提高投标企业资质门槛,将医保定点药店、民营医院全面纳入报量体系,实现采购覆盖范围的全域延伸。此次集采规则调整,标志着行业竞争从“价格内卷”转向“价值竞争”,引导企业将核心精力投入到产品质量提升、创新研发突破上,具备高技术壁垒、高质量标准、高临床价值的药品企业得以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有效遏制了低价恶性竞争对行业创新活力、产品质量的冲击,推动集采从“价格减法”向“价值加法”转型。
  医保商保双目录协同落地,破解高值创新药支付难题。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及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形成“医保保基本、商保补高端”的多层次支付格局。其中,新版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1类创新药达50种),涵盖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可及性;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首次纳入19种高价值创新药,明确“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商保用药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的“三除外”政策支持,为高价创新药开辟独立支付通道,缓解群众“用药贵”痛点。双目录协同机制不仅有效分流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激活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保障功能,更为创新药、高值药的市场放量提供了坚实的支付支撑,为创新药研发提供了更强的市场预期和支付保障,有望在中长期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同步印发《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并启动DRG/DIP3.0版分组方案调整,通过更科学、精准、精细化的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合理选择药械,为高价值创新药械的临床推广应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2.医药政策:全链条赋能创新,强化质量监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025年,医药政策围绕药品研发、上市审评、生产流通、质量监管全链条发力,既加大对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又强化全流程监管,破解行业发展痛点,推动医药产业从“仿制药主导”向“创新药引领”转型,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药品研发领域,技术指导体系持续完善,精准赋能创新突破。国家药监局全年围绕放射性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中药创新药等重点领域,发布数十项技术指导原则,涵盖研发流程、临床试验设计、安全性评价等关键环节,为医药企业创新研发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和专业的技术支撑,有效降低企业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同时,政策加大对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研发的扶持力度,对相关领域研发项目给予税收减免、研发补贴等优惠,鼓励企业聚焦小众领域、补齐用药短板。
  上市审评领域,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提升创新药上市效率。国家药监局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完善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大快速通道,对肿瘤、罕见病、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模式,大幅压缩审评时限。2025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上市76个创新药,其中化学药品47个、生物制品23个、中药6个,创新药上市数量保持稳步增长。同时,发布《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满足条件的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可享受“30日审评审批通道”,大幅压缩创新药临床启动时间;发布《关于境外已上市药品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对于境外已上市、在我国获批上市的药品,允许其在获批前生产的符合要求的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并上市销售,缩短国内患者用药等待时间,提升急需药品可及性。
  质量监管领域,全流程管控升级,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国家医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应传尽传”,做到“无码不采、无码不付”,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流程可追溯,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控。国家药监局发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从事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网站及APP实施备案管理,要求强制公示备案号、配备合规专员,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传播行为。同时,公开征求《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处方药网络零售企业的资质要求、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防范网络售药风险。此外,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开展GMP专项检查,对违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推动企业提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3.医疗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2025年,医疗政策聚焦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提升、重点人群保障三大重点,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带动医药、医疗器械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补齐领域发展短板。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启动“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活动,加大儿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投入,扩大医护人员队伍规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儿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开展“全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医养结合促进行动”“银发医养行动”,着力补齐托育服务、医养结合领域短板,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满足老年人、婴幼儿等群体的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此外,修订《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急危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疾病诊疗、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的核心功能定位,引导三级医院聚焦主业,同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式实施,对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全面整治,覆盖医疗质量安全组织体系、制度建设、风险防范、诊疗规范等多个维度,重点整治过度医疗、违规操作、医疗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提升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国家卫健委发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和《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从职业道德和网络行为两个层面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明确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发布虚假健康科普信息等要求,强化医务人员职业操守,提升医疗服务公信力。
  聚焦重点人群,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政策覆盖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体系。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优化产科、儿科医疗服务,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打造生育友好型就医环境;出台《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推动医疗机构优化无障碍设施、完善残疾人就医服务流程,提升残疾人就医便利性。尤为重要的是,《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及配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年版)》正式发布,明确长护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管理规范,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向全国统一、规范运行迈出关键一步,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带动康复护理、养老器械等相关产业发展。
  (三)主营业务及产品市场情况
  人福医药成立于1993年,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成为百年央企招商局集团旗下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湖北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中国医药工业20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医药企业制剂国际化先导企业,已在中枢神经、甾体激素及两性健康、维吾尔药等细分领域建立了领先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600余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38个独家品规产品,共146个品规产品被纳入国家基药目录,342个品规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同时还拥有230余个FDA批准的ANDA文号。公司主要药(产)品情况如下:
  ■
  注:以上主要药(产)品为报告期内占公司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的产品,或营业收入、毛利排名前5的产品,以及公司重点细分领域的主要产品。
  当前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行业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具备核心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布局的头部企业实现快速增长,同质化竞争加剧和支付端结构性改革压力使得部分企业面临转型挑战。公司一方面坚持研发创新,围绕既定产品线布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创新药品、特色仿制药的开发进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成本精细化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加强营销能力建设,自建学术推广队伍,强化市场准入、临床应用和市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四)公司经营模式
  在重组完成后,公司严格遵循招商局集团整体战略部署,以医药工业为主、医药商业为辅,稳步推进国际化,切实服务国家医药健康产业战略、践行央企使命与责任。医药工业实现医药中间体-原料药-药用辅料-药物制剂全产业链的多剂型生产能力;医药商业坚持“医疗服务综合供应商”定位,布局商业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国际化形成了全球研发、注册、生产、销售的医药全价值链能力。
  公司实行“锚定招商局集团战略、总部统筹管控、子公司专业化运营”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制定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与资源配置方案,确保公司发展与国家战略、集团战略同频共振;各子公司在总部战略框架下,聚焦细分领域实施专业化运营,通过目标责任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1.医药工业板块
  坚持“品质立企”,所有生产单位严格执行中国GMP及境外同类质量管理规范,可生产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膏剂等多种剂型、600余个品规。
  围绕中枢神经、甾体激素及两性健康、维吾尔药等优势领域,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创新与市场体系建设。各工业子公司以核心品种为抓手,建立“准入一医学一市场一商务一销售一合规一区域办”一体化营销网络,及时收集并反馈临床需求,形成研发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不断巩固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
  2.医药商业板块
  立足湖北,公司搭建了“省级平台统购、市级公司分销”的立体网络。省级公司负责采购、资金和质量管理;市级公司深耕终端,向各级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器械、设备、试剂、耗材及配套服务,实现统购分销、资源共享。区域化销售团队同时为上游药企提供物流配送和结算服务,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医药产品及相关增值服务,持续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与服务价值。
  3.国际化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全球研产销一体化+区域差异化深耕+本地化运营”的模式进行国际化布局,在美国深入拓展仿制药及OTC市场;在欧洲布局创新药商业化,延伸麻醉和重症核心优势;在非洲开展本土化生产并实现商业网络覆盖。同时,公司搭建全球注册与研发体系,推动“走出去、引进来”双循环,构建全价值链的国际化经营体系,未来将依托招商局集团全球化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在医药行业变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明确以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生命科技企业为目标,构建可持续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在行业变革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1.大力优化资产与业务结构,坚定推进“归核聚焦”。公司严格控制整体负债规模,降低融资成本,着力提升经营质量,持续优化资产、业务结构,集中资源发展既定专业细分领域。
  2.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市场销售体系。公司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重点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产品线;通过强化市场准入、深化学术营销、优化渠道布局及提升终端服务能力等,构建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公司坚持研发创新和国际化拓展双轮驱动,一方面,加速推进创新药项目的临床研究和产业化进程,系统布局具有技术特色的高端仿制药产品线;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欧美市场的产品注册,同时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拓展,构建“成熟市场+新兴市场”协同发力的国际化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医药行业支付端结构性改革及“归核聚焦”工作持续推进的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9.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9%;公司推进生产智能化升级、降本增效多点突破,核心产品成本控制成效显著,经营效能持续提升,本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48.21%,同比上升3.69个百分点;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薪酬体系优化、控制负债规模并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7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公告编号:2026-023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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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结合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2026年度公司或子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研究院”)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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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融资需求,保障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与管理权,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系综合考量被担保方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与管理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后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91,331.36万元的0.32%,全部为对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公告编号:2026-02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
  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以上第十项、第十二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第四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十一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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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拟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预先登记手续,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电子邮箱:renfu.pr@renfu.com.cn;
  2、联系人:阮女士、严女士;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公告编号:2026-02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2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法定代表人:吴泊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招商局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招商局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招商局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成员单位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录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的完整性。招商局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2.结售汇业务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招商局财务公司制定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风险管理规定》《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业务权限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操作规程》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风险管理部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并作为外汇交易系统管理员,设置并管理操作人员权限;财务部负责对结售汇业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招商局财务公司挂牌汇价定价方法及调度外汇资金满足支付需要;结算业务部分设外汇组,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操作,结算组负责单据初审及账务处理,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审计稽核部负责结售汇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的审计监督。
  3.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招商局财务公司对各项信贷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包括:
  (1)授信
  招商局财务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实行统一授信,规范用信管理。所有成员单位授信统一由招商局财务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且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生效。招商局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风险大小和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适度授信,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成员单位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严格落实授信与用信条件,禁止在无授信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办理用信业务。
  (2)自营贷款
  招商局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查后,报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增信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根据监管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招商局财务公司将该类业务纳入风险资产范畴,强调稳妥、安全办理。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成员单位提供保证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成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招商局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做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并且定期开展专项内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行,防范相关风险。
  5.信息系统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等功能区划分,分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CA密钥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招商局财务公司已获得与23家银行采用专线方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总额为0.24亿元;无贷款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并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未发现招商局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建立了比较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未发现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人福 编号:临2026-020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邓伟栋董事长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刘林青)》《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周睿)》《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张素华)》《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田卫星)》《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余玉苗)》《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向海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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