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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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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20 900947 公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合理回报股东,坚定股东投资信心,结合2025年公司业绩表现,拟定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68,353,5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791,762股A股股份后为5,256,561,7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9,110,895.6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94,348,574.43元。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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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我国制造业正处于由“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时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活力凸显,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关于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的支持政策密集发布,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持续纵深推进。
  港机业务方面,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提速,码头智能化改造需求加大,行业加速向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新能源港机和轻量化装备逐步由“示范应用”迈向“规模采购”,具备激光雷达、视觉识别等技术的高端港机出口需求平稳增长。智慧港口业务,无人集卡、智能调度等技术加速普及,5G+物联网方案落地见效,岸电系统、储能光伏等绿色转型配套设施需求释放,头部枢纽港口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内河港机业务,伴随内河航道升级与多式联运体系完善,进入快速发展期,内河建设投资增速或超过海港,适配内河港口复杂工况的轻量化、智能化装备将迎来较大的市场增量。后市场业务,全球老旧港口设备存量资产庞大,预计未来五到十年将是港口设备系统升级和改造的需求密集期。
  海工业务方面,行业迎来周期性复苏与结构性升级双重机遇,全球能源转型推动释放风电安装船、运维船等装备需求,深海油气开发装备向智能化、无人化加速演进,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全球高端海工装备需求稳定。
  钢结构业务方面,随着国家交通强国等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国内桥梁钢结构市场预计迎来显著增长;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风电钢结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公司是重型装备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国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世界500强之一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上海和江苏拥有多个生产基地,在全球设有多家海外分支机构,拥有20余艘6万吨至10万吨级整机运输船,可将公司产品整机运往全世界。当前,公司产品已进入全球111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装备制造企业为发展愿景,坚持人才强企、科技强企,以港为基、以钢为纲,聚焦港口机械、海工装备、钢结构核心主业,全面提升智慧港口核心竞争力,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全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系统提升装备制造一体化服务能力。公司通过明晰战略路径、优化产品性能、细化客户服务等扎实工作,推动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港口机械业务全年新签及中标金额达46亿美元,同比增长14.97%。岸桥产品继续保持全球市占率第一的行业龙头地位。其中传统港机业务稳中有进,通过持续深化与国内外重要客户合作,成功落地摩洛哥MARSA MAROC卡萨布兰卡岸桥、巴西BTP码头轮胎吊、上港集团罗东二期及宁波梅北码头等项目;智慧港口业务前景发展可期,参建的斯里兰卡首个全自动化码头一一科伦坡西港(CWIT)正式开港,落地上海港洋山四期尚东码头自动化空箱库等项目;内河业务成效初显,参建的河南省首个百万标箱级专用集装箱码头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正式开港,首次与云南交投集团达成合作;后市场业务快速提升,中标多个国内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通过在海外实施“油改电”等改造类项目,助力当地港口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海工业务砥砺前行,全年新签及中标金额达11.74亿美元。海外市场拓展取得新突破,成功签订法国LDA两艘风电运维母船,首次打开欧洲风电运维船市场;成功落地多用途重吊船、深水起重船、多功能铺缆船和1600吨门式起重机等项目。
  钢结构业务攻坚克难,全年新签及中标金额达3.45亿美元。桥梁钢结构方面,落地狮子洋通道、钱江三桥等项目;风电钢结构方面,承建的多个海上换流站项目成功封顶,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推动我国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
  船运业务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有效支撑主业发展。其他业务有序开展。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2.60亿元,同比增长5.24%;归母净利润7.32亿元,同比增长37.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49亿元,同比增长18.4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雷江先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海峰先生,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5万元及审计年报费用485万元)。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及双方协商,拟定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500万元/年(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及审计年报费用460万元),该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原则确定,如未来年度审计范围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授权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毕马威华振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及时与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元(含税),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3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26.89亿元。结合2025年公司业绩表现,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68,353,5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791,762股A股股份后为5,256,561,7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9,110,895.6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94,348,574.43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006,008.7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3,354,583.15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57.85%。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优化中期分红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同意董事会在公司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开展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关于审议〈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3月27日及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5月29日分别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2、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
  3、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二)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3月28日及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6月18日分别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2、2025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业务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
  3、2026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业务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1、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
  (3)成立时间:2005年12月8日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法定代表人:宋海良
  (6)注册资本:727,402.38297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8)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交集团资产总额27,084.58亿元、负债总额20,728.12亿元,净资产6,356.45亿元,资产负债率76.53%;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017.75亿元、净利润250.77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交集团资产总额28,932.06亿元、负债总额22,403.73亿元,净资产6,528.33亿元,资产负债率77.44%;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53.60亿元、净利润162.93亿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中交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不含振华重工及振华重工并表单位)属于振华重工的关联法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
  (11)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良好。
  2、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3)成立时间:2013年7月1日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江峰
  (6)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918.95亿元、负债总额805.16亿元,净资产113.78亿元,资产负债率87.62%;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12亿元、净利润7.11亿元(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财务公司是公司5%以上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11)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型
  购买产品: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购买产品。
  接受劳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接受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劳务。
  销售产品: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销售产品。
  提供劳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劳务。
  2、定价政策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开展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原则包括:(1)国家定价;或(2)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采用市场价格;或(3)上述(1)、(2)均不适用时,以提供方提供相关材料物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率作为标准。
  (二)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业务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6月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公司对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财务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授信等金融服务,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开展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7月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1H21100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财务公司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之初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2021年10月,注册资本金增加至7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运行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财务公司贯彻国资委及集团要求,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财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照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行使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公司组织结构。
  2025年12月,经财务公司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了公司章程,监事会监督职责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为行使,2026年2月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公司已于3月4日办理监事、章程的变更备案。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等,并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审议重大风险事项等,并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防范重大风险;战略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战略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推动公司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并对战略的执行进行监督评估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及方案、组织拟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财务公司经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审查审批授信业务,促进信贷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投资决策、对投资业务进行审议。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经理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财务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岗位,前台包括公司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发展部;中台包括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后台包括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部门权责清晰。
  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控制活动
  1.授权管理内部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重大权限指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授权管理体系,财务公司依据《授权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实行直接授权与转授权相结合的逐级有限授权,报告关系清晰。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项下,实行自上而下的授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汇报工作。财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各自分管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执行和汇报日常经营工作。
  2.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所有手工业务均采用双人操作,一人经办,一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保理、贴现、票据承兑、保函、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基本流程分为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信用评级)、审查审批、信贷发放和贷后管理五个阶段,财务公司根据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进行信贷投放。信贷业务部以信贷规章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查信贷业务贸易背景、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贷款发放后,按季开展贷后检查,加强资金用途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其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财务公司高管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一资金管理平台集客户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于一体,融业务处理、流程控制、风险管理为一身,有效整合了账户管理、收付核算、信贷融资、信息采集、决策分析等一体化运作功能。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形成了提升结算与业务处理能力的“支付结算平台”、稳定连通企业与银行的“外部接口平台”、为经营与管理提供决策分析的“统计分析平台”、保障运行安全的“运行维护平台”。核心业务系统结算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资金结算平台功能增强,达到了以资金流量带资金存量的效果。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系统实现授信管理、合同出账、贷后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操作,对关键节点和操作实现系统化控制,有效化解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各项制度与流程得到有效执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1.30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34.4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占比24.73%。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5.51亿元,年利率为1%,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214.63亿元,当年公司在其他银行新增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为0.92%-2.95%,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占比2.50%。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财务公司 2025年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管理风险,关联人与其之间发生的存贷款、金融业风险可控。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由瑞凯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夏立军、卞永明、杜文莉、余方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四)《关于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1、为合理回报股东,坚定股东投资信心,并结合2025年公司业绩表现,拟定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68,353,5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791,762股A股股份后为5,256,561,7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9,110,895.6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94,348,574.43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006,008.7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3,354,583.15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57.85%。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为优化中期分红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同意董事会在公司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500万元/年(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及审计年报费用460万元)。如未来年度审计范围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授权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和需求,公司将对2026年度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转期,总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1,602亿元,其中:人民币1,560亿元、美元4.4亿元、欧元1.40亿元(详见下表),期限为一年,用于承接项目需要开立的各类银行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借款、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等各项银行业务,所有授信额度都是信用担保。
  2026年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单位:亿元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授权管理层将此授信额度拆分给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审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在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董事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540.40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薪酬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董事年度薪酬合理,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议其个人薪酬时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管)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933.20万元(税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合理,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振华重工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目标计划为382亿元;利润总额为11.78亿元。
  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或盈利情况的直接或间接承诺或保证,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27.4亿元,其中股权投资7.3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7.46亿元,无形资产(含信息化等)投资2.03亿元,项目投资0.54亿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合理,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2026年公司对外捐赠预算为225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名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的控股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范围: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公司各控股公司担保需求,2026年公司担保计划总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46亿元,其中融资类担保计划总额为26.1亿元;非融资类担保计划总额为19.9亿元(其中工程类担保计划总额为14.06亿元)。担保范围为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被担保方除ZPMC UK LTD、ZPMC KOREA CO., LTD、ZPMC ENGINEERING (MALAYSIA) SDN.BHD.、ZPMC ITALIA S.R.L、ZPMC Espa■a S.L.、GPO Amethyst Limited、GPO Sapphire Limited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其余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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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公司各控股公司担保需求,2026年公司担保计划总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46亿元,其中融资类担保计划总额为26.1亿元;非融资类担保计划总额为19.9亿元(其中工程类担保计划总额为14.06亿元)。担保范围为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下列附表:
  1、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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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7.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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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担保事项。
  振华重工拟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3.3亿元。
  (二)本次担保计划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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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控股公司日常业务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各控股公司担保需求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对控股公司担保总额(已签订担保协议或者担保合同的金额)为5.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64%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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