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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460,757,8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数智技术、低碳技术服务等,核心业务是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情况 轨道交通行业逐步转向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阶段。国家出台相关系列政策推进轨道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长期来看仍然具有持续的需求释放空间。 “人工智能+”融合驱动行业转型升级。“人工智能+”成为“十五五”期间重要任务,推动AI与轨道交通深度融合,实现勘察设计智能化转型成为行业发展关键趋势。 “双碳”建设带来新的绿色发展空间。在国家“双碳”战略与“十五五”绿色转型要求下,轨道交通作为绿色低碳骨干交通方式将打开节能环保降碳新发展空间。 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重塑行业发展格局。国家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并配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轨道交通存量线路进入设备更新周期,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带来新的发展格局。 “一带一路”打开海外新的增长空间。“一带一路”深化互联互通与对外开放,2025年我国对共建国家投资与工程业务稳步增长,为轨道交通企业“走出去”开辟海外增长新空间。 低空经济催生新业务发展机遇。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被纳入国家战略,政策完善与场景释放为工程咨询行业带来新的融合发展动能与业务机遇。 全过程咨询为行业注入创新发展动力。全过程咨询是工程咨询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政策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全周期一体化服务,为行业创新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前述产权及控制关系图示系截至报告期末股权占比情况。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战略目标,强化多元布局,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笃行实干,高质量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6亿元,利润总额5.52亿元,净利润4.78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5%,基本每股收益1.15元,保持稳定水平; 一一全力保障10条总体线路高质量开通,是公司成立以来开通总体线路最多的年份;有序开展境内外50多个城市33条总体总包和设计总承包线路以及10条咨询线路的设计任务; 一一首次直接承揽境外轨道交通总体总包设计项目越南胡志明2号线,中标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工程,成功拓展武汉、苏州等多地轨道交通项目,夯实核心业务板块优势地位; 一一探索“轨道+低空”应用场景,中标多地低空应用项目,推进数字化成果平台化、产品化落地,中标广州、厦门等地项目,以数据驱动及AI赋能促进新业务持续增长; 一一年内获得外部奖项和荣誉共137项,包括省级政府科学技术奖4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7项,全国及省级社会科技特等奖、一等奖29项等; 一一持续推进上市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蝉联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荣获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增强董事会治理效能; 一一提升资本运作水平,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链,探索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等投资型新业务,落地多项股权投资项目,强化资本驱动作用。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经营为先”核心理念,在稳固核心业务基本盘的同时,紧跟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精准捕捉市场热点,深挖存量资产价值,加速培育新兴业务增长点,全力推动境内外业务双向突破,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等具体情况,请阅读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299,453.72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07.61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失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910.62万元,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含孳生利息)用于“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年3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14.8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1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本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合计1.07万元,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结余利息分别为74.66万元、1.43元,结余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3人,分别为王建先生、李曼莹女士、曹云明先生),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王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就该事项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就该事项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建、李曼莹、廖敏在交易对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按照可能新签合同额的上限进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受各类因素影响,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一定合理性,新签合同额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新签合同额。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行考核,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利益相关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迪军、雷振宇、廖景回避了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该议案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授信和非融资性保函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20,205.43万元,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156,516.48万元;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6,850.00万元,与关联方新签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276,4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李曼莹、廖敏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实际发生口径 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6,850.00万元,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预计,较上年发生额有所增加。 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合同签订口径 预计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关联方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276,400.00万元,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预计,较上年签订额有所增加。 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实际发生口径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20,205.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其100%股权于2026年2月2日过户至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合同签订口径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新签关联交易合同总额156,51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新签采购关联方商品/接受服务的合同金额未超出原预计额度,但未超过同一控制主体下各交易类别预计总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智成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64,232,354.49万元,净资产30,309,660.9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55,882.43万元,净利润-64,568.03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并具有相应资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关联交易。 (二)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31号155房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182,675.11万元,净资产671,229.2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青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道金园路1号1-311铺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089,191.28万元,净资产879,580.0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中路8号汇景东方花园雁鸣居39幢三层之一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301,173.89万元,净资产1,166,221.9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洪亮 注册资本:516,1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701室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218,445.35万元,净资产581,875.7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26,105.69万元,净利润68,676.67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宏梁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培贤东路16号202号铺之十二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92,635.81万元,净资产30,279.8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9,612.61万元,净利润273.97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广州市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洪亮 注册资本:112,29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聚源街50号4栋15112室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18,811.31万元,净资产112,289.9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4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文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4-201铺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5,458,136.68万元,净资产4,102,256.3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623.28万元,净利润-23,973.28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柳天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803室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749,431.88万元,净资产807,801.3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68,547.01万元,净利润208,080.55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长庆 注册资本:91,2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信华路92号102房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56,694.44万元,净资产90,743.8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73.26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销售/提供服务 关联销售/提供服务主要是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以及数字技术、低碳技术服务等服务。关联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报价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用直接委托谈判方式确定相应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关联采购/接受服务 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综合管理等服务。关联采购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关联方服务,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三)关联租赁 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基于部分部门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租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项目确定具体金额并签署协议,交易价格及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不会产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作为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公司作为一家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承接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交易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按照可能新签合同额的上限进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受各类因素影响,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一定合理性,新签合同额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新签合同额。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地铁设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地铁设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649,316.36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42,199,964.0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2,420,939.20元(含结转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母公司单体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88,439,992.81元;以总股本460,757,8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142,834,918.31元,母公司结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741,146,028.0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42,834,918.31元;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股份回购行为。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42,834,918.3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 4.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42,834,918.31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34,836,729.35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5.4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 注:其他流动资产:待认证进项税、增值税留抵税额。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025年前三季度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2025年10-12月(以下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计提2025年第四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946,536.30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801,274.97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531,921.77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43,590.43元,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1,330,734.73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3,860,985.60元。2025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2,355,315.69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6.74%。明细如下表: ■ 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82,355,315.69元,减少公司2025年1-12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82,355,315.69元,已计入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551,909,126.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649,316.36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5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5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亿元,期限不超三年,授信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其中保函额度1亿元,期限三年,授信用途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二、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2亿元,期限一年。 三、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业务等。 四、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非融性保证业务项下保函业务、流动贷款业务等。 五、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二年。 六、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三年。授信用途为公司经营。 七、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二年。 八、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二年。授信用途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流动贷款业务等。 九、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期限三年。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 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创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 十一、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二年。 十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工程项下非融资性保函、信贷证明。 十三、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四、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包括保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五、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包括保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六、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各品种不划分具体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七、公司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境内外银行流贷、融资租赁+信用证/银承/商承等业务。 十八、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敞口3亿元),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上述授信和非融资性保证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公司对有关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一、将“岩土与地下工程院”合并到“广州设计总体部”; 二、成立“创新研究院”,承接“高精尖”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负责政府科研项目、负责博士后工作站日常管理等; 三、整合“数字科技中心”和“信息中心”,成立“数智科技院”。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组织架构图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在价值在线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交流网址:价值在线(https://eseb.cn/1wFw0A8lgyI)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王迪军先生、总经理雷振宇先生、独立董事张斌先生、财务总监温路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许维先生。 四、问题征集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前访问https://eseb.cn/1wFw0A8lgy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3.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13A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2871427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13A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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