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2026年3月30日,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与天通高新现有股东潘建清先生和杜海利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潘建清夫妇”)、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以现金方式向天通高新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91.0578万元以单向增资的方式入股天通高新,9,308.9422万元进入天通高新的资本公积金;投资期限为五年,自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向天通高新缴付增资款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或触发增资协议相关条款的,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有权要求天通高新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天通高新股权,潘建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129,561,81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0%,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13,406.5221万元增加至14,097.5799万元,本次增资协议的签署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资前后,天通高新的股权结构及各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 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完成后,潘建清和杜海利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股权比例由74.59%减少至70.94%,其通过天通高新的间接持股比例由7.83%被动稀释至7.45%,仍为天通高新的控股股东。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K4LEHC6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4号楼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毓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营业期限:2026年1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天通高新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将有继续增资的考虑,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天通高新本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天通高新本次股权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