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 (1)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保密的要求; (4)具备产品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产品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专户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 2、选择证券公司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兴业证券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平均佣金费率=应支付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金额/股票交易成交金额。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佣金金额是指基金管理人在该模式下,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基金等各类证券交易的合计佣金发生额。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兴业证券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平均佣金费率=应支付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金额/股票交易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