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 华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惠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苏交控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 ■ 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镇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天电新兴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被授权委托子公司: 1.宁沪投资公司:各类基础设施、实业与产业投资。设计、制作、策划、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2.宁沪置业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3.瀚威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房产经纪;酒店管理。 4.宁沪置业昆山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 5.扬子江管理公司:长江大桥、高速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 6.五峰山大桥公司: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 7.镇丹公司:高速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及养护。 8.龙潭大桥公司: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送类)设计与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 9.广靖锡澄公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 10.宜长公司:公路管理与养护。 11.常宜公司:公路管理与养护。 12.云杉清能公司: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13.如东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电能购销及服务;承修、承试电力设备;风电场检修及相关机电设备检修;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设备批发。 14.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最终实益拥有人 注1: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迎庆。 注2: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小川。 注3: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注4: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乔久华 (67%),汤忠祥 (33%), 注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家宏。 注6:执行事务合伙人崔小龙。 注7: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8:最终实益拥有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9: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3018.SH)挂牌上市的公司。 注10: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38.08%),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31.29%)(最终实益拥有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289.SZ、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代码00916.HK)),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9.98%)。 注11: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人民政府(100%)。 注12: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805.SH)挂牌上市的公司。 注13: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55.46%),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见上文注11),苏州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91%)(注60)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1.58%)。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1%权益。 注14:本公司85%附属公司,其余15%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965)。 注15: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46.54%),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8.31%),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20.09%),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5.1%)。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16: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75.93%),泰州市人民政府(13.02%)。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17: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79.99%),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0%),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7.82%)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2.19%)。 注18:最终实益拥有人:淮安市人民政府(100%)。 注19:最终实益拥有人:宿迁市人民政府(100%)。 注20:为一家于香港和上海的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1857.SH及00857.HK)。 注21:最终实益拥有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上海的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0028.SH及00386.HK)(70.4151%)。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22:最终实益拥有人: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23:最终实益拥有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 注24:最终实益拥有人: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 注25: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26: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55.27%),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600805.SH),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7.31%),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54%),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9%)及江苏省财政厅(0.19%)。 注27: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注28:最终实益拥有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35.00%),田吉人(10.7%),张来顺(3.5%),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7%,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650.SH)。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29:最终实益拥有人:苏汽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78.89%),苏州市国资委(21.11%)。 注30:最终实益拥有人:无锡市人民政府(95%),无锡广播电视集团(5%)。 注31:最终实益拥有人:常州市人民政府(25.98%),苏汽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18%),苏州市国资委(4.8%),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5%权益。 注32:最终实益拥有人:叶鸣(30.4835%),陈洪杰(7.0409%),景彬(6.8033%),曹如明(6.8033%),吴志秀(6.8033%),葛亚芳(6.8033%),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5%权益。 注33: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92.32%),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75%),江苏省财政厅(0.53%)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 注34: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74.07%),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965.SZ)(10.51%),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86%),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66%)及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9%)。 注35: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93.42%)及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47%),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1.3%权益。 注36: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74.07%),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001965.SZ)(10.51%),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86%),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5%权益。 注37:最终实益拥有人: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注38:最终实益拥有人: 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5.77%),江苏省人民政府(16.33%),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39:最终实益拥有人:常州市人民政府(100%)。 注40:最终实益拥有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00%) 注41:最终实益拥有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4.39%),西藏自治区财政厅(31.85%)。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42:最终实益拥有人: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4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1.55%),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10.5%)(最终实益拥有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152.HK),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6.3%),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根据公开的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3%权益。 注43: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证券代码为001965.SZ。 注44:事业单位。 注45: 最终实益拥有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47.78%),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6.66%),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1.64%),根据公开信息,没有其他人拥有超过4%权益。 注46:最终实益拥有人:徐州市人民政府(91.6408%),江苏省财政厅(8.3592% )。 注47: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36.66%),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71%),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7.90%),国寿东吴(苏州)城市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5%)及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9.35%)),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25%),苏州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48%)(注62)。 注48:最终实益拥有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100%)。 注49:最终实益拥有人包括太仓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38.87%),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5.5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4.51%)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12%)。 注50:最终实益拥有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34%)、常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33%)、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3.3333%)。 注5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通海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實益擁有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52:最终实益拥有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注53:最终实益拥有人:如东县投资管理办公室(100%)。 注54:最终实益拥有人: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为感动科技公司、元创公司、高速信息公司、通行宝公司、现代路桥公司、现代检测公司、养护技术公司、华汇工程公司、交控商运公司、惠尔保险公司、人才集团、高速能源公司、泰兴油品公司、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交通传媒公司、翠屏山宾馆、工程养护公司、高速联网公司、数研院、资管公司、保理公司、镇扬交科公司、京沪公司、苏通大桥公司、润扬大桥公司、沿江高速公司、东部高速公司、南通天电公司、苏高新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有关各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江苏交控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超过10%或以上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1)条,五峰山大桥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由于江苏交控直接持有快鹿公司10%以上的股权且连同通过本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持有快鹿公司30%以上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4),14A.13(3)及14A.14条,快鹿公司亦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4)及14A.13 条,上述第1-27项各其他对手方作为江苏交控的附属公司或由江苏交控直接或间接持有30%或以上股的公司亦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同时持有本公司及广靖锡澄公司超过10%或以上的权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14A.16(1)及14A.16(2)条,广靖锡澄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宜长公司是关连附属公司(即广靖锡澄公司)的附属公司,亦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4)条,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综上,根据两地上市规则的从严认定,上述28项交易皆构成关联/持续关连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由于感动科技公司、元创公司、高速信息公司、通行宝公司、现代路桥公司、现代检测公司、养护技术公司、华汇工程公司、交控商运公司、惠尔保险公司、人才集团、高速能源公司、泰兴油品公司、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交通传媒公司、翠屏山宾馆、快鹿公司、工程养护公司、高速联网公司、数研院、资管公司、保理公司、镇扬交科公司、京沪公司、苏通大桥公司、润扬大桥公司、沿江高速公司、东部高速公司、南通天电公司、苏高新材公司以及本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以往所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因此我们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由于五峰山大桥公司、宜长公司均是本公司的子公司,以往所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因此我们认为与该2家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云值机技术服务、三项业务上云技术服务、收费车道FFT2.0云赋能服务、办公系统信息化模块建设项目与感动科技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由感动科技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相关系统软件建设和维护服务,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云值机技术服务、三项业务上云技术服务、收费车道FFT2.0云赋能服务,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服务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感动科技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协议最高金额分别根据上一年的使用情况和协议期预期使用情况估算。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年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办公系统信息化模块建设项目的费用定价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本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询价,其中感动科技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分析这三家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的服务,感动科技公司价格最低,且价格是公允且合理的,故选择感动科技公司进行合作。协议最高金额是基于项目的预期工作量而作估算,协议的费用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就网络安全服务与元创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网络安全服务费用,广靖锡澄公司委聘了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服务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元创公司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广靖锡澄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协议最高金额结合路段网络安全设备数量、型号及运维需求和行业指导价格估算得出。元创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承诺函。广靖锡澄公司收到元创公司提供的服务承诺函后30日内支付协议金额的60%;服务履行期结束后,经广靖锡澄公司验收无误后60日内支付协议金额的40%。广靖锡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3、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机电系统维护、服务区智慧管理平台维护项目、智慧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便利店收银机采购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由高速信息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信息化平台部署和维护服务,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机电系统维护项目的服务费用,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造价咨询单位数据库类似服务合同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高速信息公司项目的合同价格将是其根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要求的服务报价或由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价格较低者。框架协议最高金额参照上一年的使用情况和行业指导价格估算得出。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服务区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智慧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标书交由与交易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作评估,确保价格具有充分竞争性。协议最高金额是基于项目的预期工作量而作估算。服务区智慧管理平台维护项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务后,上述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智慧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在接受服务后,本公司按改造形象进度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自行拨付。 便利店收银机采购项目的费用定价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本公司根据相关业务需要,分别向三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询价,其中高速信息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两家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分析这三家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的服务,高速信息公司价格最低,且价格是公允且合理的,故选择高速信息公司进行合作。项目最高金额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询价比价估算,协议的费用在采购完成后,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符合资金用途的融资款项一次性自行拨付。 4、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云调度技术服务、SD-WAN技术服务、路网技术服务、云收费采购项目、ETC客服网点出租、ETC加油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服务与通行宝公司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及协议最高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就云调度技术服务、SD-WAN技术服务、云收费采购项目,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委聘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单价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协议的费用在每季度接受有关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