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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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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创新业务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设立创新业务事业部,是公司落实《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保障业务核心订单履约、强化日常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相关业务规模化落地,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并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项目前期采购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为保障后续相关订单顺利履约交付,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成本,提高重整投资款(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993亿元,临时用于该项目前期采购资金周转。 公司已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设备租赁协议并使用重整投资款的议案》,因本次协议金额较大,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和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项目前期采购事项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设备相关采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涉及的相关订单顺利履约交付,拟使用不超过3.85亿元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款等)用于采购对应设备、核心配件及相关配套服务。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针对上述事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及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2026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及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短期资金需求,公司与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5%,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76号一楼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76号一楼56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应在2026年4月10日18: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皓凯 联系电话:0731-8815335 电子邮箱:yks@csyys.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76号一楼56号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09 2、投票简称:行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1、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 /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类别及数量: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租赁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2026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机构、额度及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总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在上述授信、融资租赁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同时,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融资租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就上述授信、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王维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 ■ 注:上述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北京行云暂未开展业务,相关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附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 1、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2024年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2、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2024年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3、北京行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行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1月,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二)关联方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总额度内的一切授信、融资租赁(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仅为预计担保额度, 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等内容, 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 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及各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不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业务的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业务,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下属控股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下属控股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积极开展业务,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有关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提供担保,此举支持了公司发展,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与王维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近12个月内,公司与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200 万元,主要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借款并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和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为本次借款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王维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王维先生拟与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协议》相关条款如下: 债权人: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王维 1.保证范围:本协议保证范围除主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协议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为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催收费、公证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的,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自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如债权人根据主协议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延长主合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延长后的主合同期限到期之后起三年。 4.是否存在反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事项 五、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相关条款如下: 出借方: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超过1.4亿元 2.借款期限:1个月 3.借款用途:资金用于日常经营之相关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利率:年化利率5% 5.偿还方式:借款期限届满日当日一次性偿还至出借方指定账户。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王维先生本次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进行。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王维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200万元,主要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借款,关联股东王维先生提供担保,审议通过本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因经营需要借款,由公司关联股东王维先生提供担保,此举支持了公司发展,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并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项目前期采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并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项目前期采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云树”)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为保障后续租赁协议涉及的相关订单(以下简称“本项目”)顺利履约交付,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成本,提高重整投资款(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悦云树拟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993亿元,临时用于本项目前期采购资金周转。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将专项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符合《重整计划》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因本次拟签订协议金额较大,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本次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签订协议概况 本次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交易对手方V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信誉优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甲方为客户V公司,乙方为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 2.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并配套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具体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租赁期内硬件维护、7×24小时技术支持、软件适配及升级;乙方需确保提供的服务器符合协议约定的性能指标、稳定性要求,满足客户日常业务开展所需的技术支撑;同时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保障服务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得擅自降低服务标准。 3.协议金额:租赁协议合计含税总金额预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280%以上,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租赁协议合计租赁期限为5年,均按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结算周期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服务天数折算支付(折算标准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甲方需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逾期支付当期费用的,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支付期间不免除其支付义务。 5.生效条件和时间:两份协议均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对应租赁期限届满、双方结清全部费用、完成设备回收及相关交接手续后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可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履约保障:乙方承诺自收到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亿元整,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退还。 7.违约责任:①若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1日,需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全部租赁设备,同时要求甲方支付已产生的服务费用、逾期违约金及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②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器及配套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性能不达标、服务中断、故障未按约定时限修复等情况,每出现一次违约情形,需向甲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若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违约情形,或单次违约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间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③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协议(本条款另有明确约定除外),需向对方支付对应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需补足差额;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后续处置事宜。 8.协议性质: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可行性分析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与履约交付,公司从人员、技术、资金、供应链、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具体如下: 1.具备一定的领军人员与团队保障 公司配备行业领军型核心技术与项目管理团队,关键岗位人员均具备权威资格认证与大型项目实操经验,可全面支撑项目全周期交付与运维: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李XX 持有鲲鹏认证等专业技术证书,拥有9年服务器、大型数据中心项目管理与运维经验,曾主导并交付金额众多服务器服务项目,精通项目统筹、交付管控、SLA保障与风险处置,具备同类型大规模服务器租赁项目全流程管理能力。 核心技术负责人:张XX 拥有3年以上特定服务器运维、网络工程实施经验,熟练掌握特定服务器部署、故障排查、现场交付与7×24小时技术支撑,具备大型机房运维与高可用保障能力。 项目执行团队:组建交付、系统网络、服务器测试、本地运维专职小组,人员均具备服务器安装调试、性能压测、硬件维保、网络配置等专业能力,可稳定满足项目交付与长期运维要求。 2.技术保障 公司及子公司具备一定的服务器选型、增改配、安装调试、性能测试、机房部署、故障抢修与全周期维保能力,可满足协议约定的设备性能、服务可用性、故障响应与SLA保障要求,技术体系相对成熟可靠。 3.过往订单业务经验 近三年,公司子公司悦云树已累计存在相关服务器订单上千万元。 4.资金保障 公司自有资金相对充裕,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4.0993亿元专款专用,可满足前期采购周转;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背景雄厚,具备丰富国际采购及强大的供应链融资能力;此外公司已对接银行与金融租赁公司,具备一定的市场化融资能力,叠加客户按月稳定回款,整体资金安排相对安全、充足、可持续。 5.供应链与履约保障 公司已有一定的核心服务器及配件采购渠道,与合格供应商正在建立长期合作,具备较强的按期批量供货、进口报关、物流仓储与现场交付能力,可保障项目按期履约能力;项目符合公司重整经营方案,客户履约能力强、回款风险低,整体具备实施可行性。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协议签订、采购及供货风险:拟签订的《服务器租赁协议》存在因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股东会审议等因素而最终不能签订的风险;其对应的设备和技术服务需由全资子公司统筹采购,相关设备受市场供需、行业政策、供应链稳定性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面临采购难度加大、采购成本波动、供应商无法持续稳定供货、服务器和配件无法按期齐备到货等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协议未能部分或全部如期顺利履行。 2.资金支出风险:拟签订的《服务器租赁协议》对应的租赁总金额高,涉及的设备、运维服务等采购支出规模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以上,存在资产扩张过快和资金筹集不足的风险。公司本次相关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若金融机构授信审批不及预期或融资渠道受阻,将影响协议履约进度。 3.债务压力风险:若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筹集本次协议相关资金,可能导致公司有息负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同时财务费用将相应增长,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存在债务压力过大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的风险。 4.合同履约风险:拟签订的《服务器租赁协议》履行期限较长,收入将分期确认,存在协议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同时,受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现象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可能无法如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导致收入确认不及预期。 5.信息披露豁免相关风险:鉴于拟签订的《服务器租赁协议》涉及的客户名称、具体产品型号、确切的订单金额、供应商信息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按照相关规则披露将导致公司违约或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对客户名称、具体产品型号、确切的订单金额等信息进行豁免披露。若后续因不可抗力需补充披露,可能因商务保密原则对公司业务持续性造成相应影响。 6.技术风险:服务器租赁服务涉及硬件设备运维、软件适配、网络安全等多项技术环节,若出现技术故障、硬件损耗过快、软件升级不及时或网络安全漏洞、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可能影响服务稳定性,进而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影响公司声誉及经营业绩。 7.股价炒作风险:自2025年1月20日到3月26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80.82%,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但本次订单金额较大,基于内部经营管理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和《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项目前期采购事项》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事项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湘01破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投资人已足额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金额合计1,086,803,145.00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笔重整投资款属于公司特定用途募集的资金,已纳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严格执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 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破产重整投资资金已用于偿付重整所需的费用及清偿债务共163,076,209.50元,剩余补充上市公司流动性经营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支付共187,560,000元,支付《服务器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1亿元,破产重整资金专户余额636,166,935.50元(其中,尚存放于华夏银行专户609,929,581.09元,存放于公司管理人的中信银行账户26,237,354.41元),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已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存储管理,切实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三、本次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具体方案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履约交付,悦云树拟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993亿元仅用于本项目前期临时进行设备及核心配件采购的周转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即“补充上市公司流动性经营资金,为后续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不构成募集资金投向的实质性变更。详细情况如下: 1.使用金额:人民币4.0993亿元。 2.使用用途:用于项目设备及核心配件采购,全部资金均围绕公司业务开展,不用于其他任何无关经营活动。 3.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额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的服务器租赁项目,是公司重整后首个重大业务标杆订单,覆盖服务器租赁、硬件供应、安装调试、运维技术支持全链条日常经营服务。 四、其他事项 1.目前公司尚未正式签署《服务器租赁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商业保密规定、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披露本次协议签订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设备相关采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设备相关采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云树”)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为保障后续租赁协议涉及的相关订单(以下简称“本项目”)顺利履约交付,拟使用不超过3.85亿元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款等)用于采购对应设备、核心配件及相关配套服务。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 本次采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设备相关采购涉及重大商业秘密,供应商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信息经公司内部审批,将予以豁免披露。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采购拟使用不超过3.85亿元用于本项目的对应设备、核心配件及相关配套服务。 2.本次采购的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采购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本次采购支出款项的资金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款等)。 四、采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保障《服务器租赁协议》核心订单履约,夯实日常经营基础,提升业务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采购协议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其他事项 1.目前悦云树尚未正式签署《服务器租赁协议》,若最终无法签署租赁协议,公司将承受前期已采购设备带来的相关损失。 2.受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本次采购事项存在交付期限不明确、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本次采购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采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最终采购协议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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