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大商所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大连圣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亚生物”)向农行大商所支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圣亚生物提供担保额度8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已决策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 保证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三)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六)债权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或允许债务人转移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且债权人可依法在必要范围内向潜在债权受让方或债务受让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证的有关资料及信息。债权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保证人发送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的通知。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的5%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必要合法的内部或外部的批准或授权; (2)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3)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 (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3.如主合同被解除,保证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赔偿损失等)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388.24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388.2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51%,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