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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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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昭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3月24日
  送出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占基金资产比例为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股票型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上表中的认购/申购费率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披露报告为准。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2)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4)国债期货交易风险;(5)港股市场投资风险;(6)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7)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国联昭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3月24日
  送出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占基金资产比例为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股票型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披露报告为准。
  3、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4、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2)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4)国债期货交易风险;(5)港股市场投资风险;(6)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7)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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