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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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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03月26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26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3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佳莉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0,324,77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9.98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18,01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58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314,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3%。
  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8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341,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邀请的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龚悦红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282,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331%;反对1,77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600%;弃权2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99,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4546%;反对1,77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3610%;弃权2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84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决结果:同意12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9307%;反对2,3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243%;弃权3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44,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8.1490%;反对2,3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9.2638%;弃权3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8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龚悦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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