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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7,862,4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50,372.97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结合公司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21,914,498.84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264,871.8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73%。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所在的电力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能源基础行业,随着国家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用电需求十分旺盛,2025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到10.37万亿千瓦时,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同时,电力行业正在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国风力、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已超过煤电,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目前,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已稳定在60%以上,电力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范围大幅提升。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以电力生产与供应为核心业务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区域电力公共服务企业,公司在遂宁市本级、船山区、安居区供电市场占有率保持100%,拥有网内自有水力发电装机容量11.558万千瓦,多年平均上网电量约5.5亿千瓦时,全部实现自发自销,在同行业中具备显著的资源优势与运营稳定性。此外,自来水供应作为另一核心业务,由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营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城区的自来水供应业务,市场占有率近90%,构建了区域内独立的供水网络及服务体系,与电力业务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电力、自来水、综合能源服务等。其中,电力生产与供应、自来水供应为核心业务;综合能源服务主要包括:电水设计安装、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电动汽车充电、能源托管等。 2.经营模式 电力业务:公司拥有独立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供电区域为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 自来水业务: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拥有独立的城市供水网络。主要通过向其他公司趸购清水,经自有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供水区域为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城区。 为落实国家水源地保护政策,全资子公司下属4座自来水厂已停止常规自来水生产。其中,2座自来水厂改造为供水加压站,用于维持区域管网压力稳定,且其中1座同时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厂,以提升极端情况下的供水保障能力。报告期内,自来水供应主要依靠外部趸购,经营模式由“自产与外购相结合”转变为“趸购销售为主”。 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电水设计安装、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能源托管、光储充享及电动汽车充电“产销建运维”全产业链、用户侧储能、智能制造等综合能源业务服务体系。公司综合能源业务通过市场化方式,主要面向电、水用户提供服务。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自来水和综合能源服务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收入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除自来水业务经营模式发生变化外,其他主要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5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三)赔偿限额:3,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15万元。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本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报告/年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内部控制监督监察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解释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①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并需考虑管理层对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从补偿性资产入账价值中扣除。 当补偿与在购买日确认且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购买方应当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并以该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该公允价值计量应包含因考虑可收回性而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无需再单独考虑其可收回性的估计。 当补偿与未在购买日确认或未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对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应采用与被补偿项目相一致的假设,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当补偿与因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无法可靠计量而未在购买日确认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相关时,购买方不应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而应在购买日后该或有负债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和相应的补偿性资产。当补偿与在购买日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如被购买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时,购买方应采用与该资产相同的基础,确认相应的补偿性资产。 ②补偿性资产的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①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和本解释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②补偿性资产的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3)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应当设置“补偿性资产”科目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补偿性资产按照流动性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补偿性资产相关的合同条款、金额、减值处理以及对企业的财务影响等信息。 (4)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会计处理。 除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条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终止确认规定,企业应当在下列时点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①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②在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者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在结算日(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三条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而导致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日期)终止确认金融负债,选择适用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规定的除外。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 ①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 ②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 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 企业作出前述会计政策选择的,应将其应用于通过同一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所有结算。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①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②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定性评估作出上述判断,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需要进行定量评估。如果经很少或不经分析就能清晰地判断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则企业无需进行详细评估。 (2)披露 对于受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变动不直接相关的或有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影响、导致合同现金流量金额发生变动的合同条款,企业应披露对或有事项性质的定性描述、由这些合同条款导致的合同现金流量可能发生变动的定量信息(如可能发生变动的范围)、包含这些合同条款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企业应当按类别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上述信息。企业应当考虑披露的详细程度、适当的汇总或分解水平,以及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需要额外的解释以评估所披露的量化信息。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若涉及相关业务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3月25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7,026,433.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7,862,4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50,372.9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0,264,871.8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73%。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没有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电子通信的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唐国琼、吴越、盛毅、余丽霞已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实施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预计总投资43,880.57万元,其中:电网及产业基建等投资12,443.30万元,电源及电网技改等投资21,224.43万元,固定资产零购6,140.98万元,营销投入2,012.33万元,信息化投入2,059.53万元。 2026年度投资方案为全年总计划,已包含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6年项目投资预安排16,224.02万元。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依法决策后,以其自有资金投资相关项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并可在投资计划总额内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个别项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7,862,4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50,372.97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0,264,871.8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73%。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2025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理,确认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14.7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办理财务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等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2亿元。 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标准,同时也不得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业务提供的利率标准;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的结算金融业务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服务标准,同时也不得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服务标准。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峰、冷继伟、唐正胜、邝伟民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上述交易所涉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陈峰、何浩、向道泉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其中,董事(含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险,保险期限12个月,保费支出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三、听取事项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峰、冷继伟、唐正胜、邝伟民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办理财务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等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2亿元。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峰、冷继伟、唐正胜、邝伟民按规定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前次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有效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实际存款余额为50,361,588.47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曹培东 注册资本:320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6H1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持股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主要财务数据:中国电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86.81亿元,负债总额2,080.17亿元,净资产506.6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12亿元,利润总额32.45亿元,净利润24.20亿元。(以上数据为中国电财财务快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07%的股权,其属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家电网及其所属企业为中国电财的股东,国家电网实际持有其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 各项资质。其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监管部门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业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办理财务顾问及相关的咨询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2亿元。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1.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标准,同时也不得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业务提供的利率标准。 2.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的结算金融业务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服务标准,同时也不得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服务标准。 (三)结算方式 1.结算金融业务:中国电财按提供给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单位相同标准及方式进行结算。 2.活期存款:中国电财按合同约定,每季度20日进行利息结算。 3.定期存款:中国电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期限,按期进行本息结算。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3.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余额做出相应限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完备,关联方确认准确,预计范围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0101 公司简称:明星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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