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以母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2,480,319,297.1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8,031,929.71元。 2.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中期已派发每10股现金股利0.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74,538,502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018,634,625.50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利约人民币565,217,695.14元(每10股0.7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83,852,320.64元,现金分红占实际归属招商轮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42.98%。加上本报告年度已经回购股份310,512,396.4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占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14%。 3.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面临一系列挑战与冲击。美国关税战严重冲击多边贸易体系;经济不确定性和对美元信用风险的担忧推动国际金价屡创新高;中国继续担当全球经济增长最大引擎;挑战与机遇、破坏与重塑、增长与风险,形成全年世界经济冷暖交织的图景。随着中美贸易谈判的推进及阶段性协议的达成,全球经贸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大幅下降,市场情绪显著回暖。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以及海运贸易最重要的推动力,2025年中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综合全年航运市场的整体表现,2025年依然是整体表现强劲的一年。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场预计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将继续为国际航运注入活力。 1. 海运贸易 根据克拉克森统计,随着全球经贸不确定性减弱,以及中国强劲补库需求,2025年下半年全球海运贸易明显改善,推动全年增长1.1%至128.5亿吨。大部分商品海运贸易量增长,其中集装箱贸易保持稳健增长4%,而全球LNG出口进入扩张阶段推动贸易量增长5%。周转量方面(吨海里),相比2024年红海、巴拿马运河绕行等推动吨海里贸易大幅增长6%,2025年此类事件对贸易流向的影响趋于缓和,增速放缓至1%。 2. 运力供给 2025年全球船队增长3.5%至25亿载重吨(11.6万艘)。全球新船交付量环比继续上升,且新船“交付潮”范围进一步扩大一一除集装箱船、LNG运输船以及汽车运输船交付量保持高位外,部分中小船型散货船和油轮交付量也有不同程度上升,而好望角型散货船和VLCC船增速依然有限。2025年船舶拆解量回升,但整体仍处低位:其中蒸汽轮机型LNG运输船拆解受市场关注,全年拆解量达到15艘,创历史新高。当前全球手持订单占船队运力的比重约17%,不同船型占比不一:集装箱船、LNG/LPG运输船和汽车运输船仍超过20%,而散货船占比仅10%;相比大型船手持订单占船队运力较高比重,部分细分船型中的小型船占比10%左右(如支线型集装箱、灵便型散货船、3万立方米以下LPG等)。目前全球船队超过15年以上船龄运力占比升至39%(该比例在汽车运输船和成品油轮中分别达到51%和47%),未来拆解潜力较大。 3. 市场表现 受下半年航运市场持续走强推动,2025年克拉克森海运综合指数均值(涵盖4个航运细分船型市场收益)上涨7%至26,777美元/天。细分市场“分化”走势不断加深:不仅不同船型间表现迥异(集装箱船收益达到2021年后的最高水平,而散货船收益整体回落、LNG船收益大部分时间低迷),同一船型下不同大小的船收益差距拉大(原油轮收益大幅上涨而成品油轮回落,同时原油轮中VLCC收益涨幅远高于中小型油轮)。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专注于国际货物运输的专业航运公司,以油气运输、干散货运输为双核心主业,其他运输(集装箱、汽车滚装等)为有机补充,业务布局清晰,市场覆盖和货源种类齐全。公司结合市场情况,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有序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 公司油轮船队坚持以市场为中心,继续保持经营弹性。推行“航线全球化,客户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策略,以涵盖央企石油公司、贸易商及民营独立炼厂在内的中资客户为基础货源,不断拓展海外市场,积极开发国际客户,持续加大与国际大石油公司(oil major)、贸易商的业务合作。公司着力加强VLCC船队“全球化、规模化”运营,报告期内接收全球第1艘甲醇双燃料,同时,公司持续加强 Aframax 船队能力,增强与VLCC船队协同经营。通过建立更加广泛的全球货源网络和航线组合,公司为中国及全球客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能源运输服务。公司船队持续加强市场营销和做强客户矩阵,以多种形式的运输协议获取持续稳定的货源保障,拓展高价值货源。公司油轮船队把握市场机遇,取得良好经营效果。油轮船队还拓展了DPST穿梭油轮新业务,为发展提供新平台。 公司干散货船队贯彻整体发展战略,持续提升船队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船队结构迭代,租造并举持续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运力配置。报告期内,公司接收2艘8.2万吨Kamsarmax型船,并签约4艘21万吨Newcastlemax型船光船租赁项目,优化主力船型结构。通过强化市场研判,优化经营规划,根据市场动态调整经营策略,报告期各船型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跑赢指数,深化轻资产运营能力,灵活经营模式贡献收益弹性。标杆化管理VLOC项目,依托全球规模第一的VLOC船队优势,实施精细化成本管控,开展数智化、节能减排等技术创新,提高经营效益及能效表现。深耕战略客户,推动项目攻坚,拓展多维度长期合作,其中多用途船队继续深耕新能源等产业运输市场,坚持大客户策略,加强海外开拓,服务客户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公司气体运输业务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保持稳健发展。招商气运(CMLNG)与国内外主要大型能源公司、知名LNG船东公司、主要LNG船舶制造企业广泛建立互利合作关系,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优质、经济、高效的能源运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大客户、大项目,积极参与国际一流LNG运输项目投标,通过卡气二期等项目实现船队规模和长约船舶锁定比例的稳健提升,一举确立在LNG运输市场的重要船东地位。 公司滚装运输船队继续提升外贸经营能力,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滚装船队积极增运力、拓航线,全球航线网络布局基本完成;稳固内贸业务核心客户,聚焦增量,持续推进江海洋一体化运营。公司外贸业务网络已覆盖全球滚装主要区域。2025年,招商滚装全球首批甲醇双燃料动力滚装船舶“港荣”轮、“深荣”轮顺利交付,并实现全球首次滚装船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成为绿色航运新标杆。 公司集装箱运输船队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做强航运主业,保持经营韧性,增值延伸服务,加速质效提升,推进高质量发展,力求迅速成长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班轮公司。服务网络覆盖中国沿海主要港口至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印度、墨西哥、新加坡、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中国大陆至中国台湾和内地至中国香港开辟有多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其中,日本航线和两岸航线深耕多年,在业内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同时,依托集装箱班轮航线网络,积极拓展香港冷链物流业务,助力香港民生改善。此外,还提供网点众多的优质江海联运、海铁联运、集卡直通等多式联运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国际原油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2025年原油海运贸易量小幅上升0.6%至19.6亿吨。在OPEC+增产背景下,合规市场原油出口明显恢复。但是原油需求增长不佳,全球经济增长前景不明朗,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紧张局势、高通胀和债务问题等可能拖累经济增长,进而抑制原油需求。 2025年原油油轮船队增速有限,仅增长0.7%至4.6亿载重吨。其中,VLCC型油轮船队运力依然维持较低水平,仅增长0.2%。2026年,受益于新船订单的持续释放,原油油轮船队规模预计增长3.1%,VLCC运力预计提升3.2%。尽管2025年下半年新船订单延续了2024年的强劲态势,当前全球手持订单占现有运力比重仍处于历史低位,新船交付更多体现为对15年及以上老龄运力的替代需求。当前原油轮船队老龄化明显,15年船龄以上运力占比达到44%,未来拆解空间较大,将持续制约有效运力的增长。整体来看,2025年原油轮船队运力增长有限,同时欧美对于“影子”船队和非合规贸易限制不断加强(以载重吨计,受限制原油油轮船队运力占船队运力比例已升至19%),持续给“合规”油轮市场持续带来支撑,这对VLCC型油轮市场影响更为积极。 2025年VLCC市场整体呈现“前平后升”的态势,原油运输市场供需紧平衡,地缘政治事件影响持续深化,引发市场短期宽幅震荡,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加。市场运行逻辑与早前相比发生结构性转变,基于传统基本面的分析对短期市场走势的判断有效性下降。 ■ 图:全球石油库存情况 资料来源:IEA, Kayrros, Kpler (二)国际干散货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2025年,干散货航运市场呈现前低后高的节奏,波幅加大。上半年持续低迷,下半年快速上行。BDI全年均值1,681点,同比下跌4%,波幅提高至4倍(2024年为2.5倍)。各细分船型均录得不同程度的跌幅,其中好望角型船跌幅为6%;巴拿马型船为5%;大灵便型船为9%,小灵便型船为6%。世界散货海运量同比增长2.7%,中国主要散货进口同比仅轻微增长0.5%,印度、东南亚等地区散货进口增长较快。 2025年,全球干散货船运力供应同比增长2.9%,与2024年大致持平。红海危机后,船舶持续绕航好望角,增加了运力航距,变相减少有效运力供给。 据克拉克森公布的2025年散货船即期市场运费收益,平均值较2024年下跌7.5%,和近十年平均水平相当。 ■ 资料来源:克拉克森,申万宏源 (三)国际LNG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全球LNG运输市场在创纪录的船队扩张与区域需求分化的共同作用下,经历了深度调整。LNG出口端,美国出口突破1亿吨,成为首个达此里程碑的国家,巩固了其最大出口国地位。进口端则“东西分化”,欧洲在美国新增供应的推动下,进口量显著增长,而亚洲主要消费国因经济与LNG价格因素,需求疲软。船队运力快速增长,新船交付量创历史新高。受运力供给过剩和贸易航程缩短(美国LNG主要流向欧洲而非亚洲)的双重打击,2025年LNG船即期市场收益同比大幅下降,市场承压明显。 (四)国际滚装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在全球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2025年全球汽车海运贸易韧性仍存,全年汽车海运贸易预计同比增长8%至3,210万辆。其中,2025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达到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实现翻倍增长,成为全球汽车海运贸易增长的驱动引擎。但多国调整汽车贸易政策,贸易壁垒呈现升级态势。美国、墨西哥等国家纷纷提高汽车关税税率,全球汽车贸易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从运力供给的角度来看,截至2025年底,全球汽车运输船共893艘,约498.6万标准车位,全年船队运力增长12.9%。2025年共交付70艘新船,合计53.9万标准车位,创下历史新高。全球在建船舶订单147艘,合114.53万标准车位;其中中国船东手持新造船订单共计11艘,合8.67万标准车位。中国船东在营船舶和手持订单量占比不到全球滚装运力的10%,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025年,全球滚装运输市场快速回落。6500CEU滚装船1年期租运价水平较年初下降34%,市场价格为4.25万美元/天。2024-25年无任何汽车运输船拆解,当前全球汽车船队老龄化明显,以艘计15年以上船舶占比达56%,20年以上船舶占比达到27%,今后4年大批量船舶进入25-30年高龄,拆解潜力较大。 (五)国际集装箱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受班轮公司有效控制运力投放、红海局势、欧美提前补库存、新兴市场货量增长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2025年集装箱海运市场呈现出需求增长、有效运力供给偏紧、运价波动频繁、经营成本维持高位的态势。根据克拉克森统计,2025年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需求增长4%,整体表现稳健,但增速较2024年的6.2%有所放缓。 运价方面,2025年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运价波动加剧。运力供给方面,2025年运力持续交付,全球集装箱船队运力增幅6.9%,比年初上升1个百分点,全年实际交付269艘船舶,217.19万TEU运力。2026年,预计259艘船舶、167.27万TEU运力待交付。 ■ 资料来源:克拉克森,申万宏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审阅了公司四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四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预算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拟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5年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480,319,297.1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8,031,929.71元; 2、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74,538,502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018,634,625.50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约人民币565,217,695.14元(每股0.07元),公司2025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83,852,320.64元,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42.98%(2024年度,40.61%)。加上截至报告期2025年内已回购注销股份涉及金额310,512,396.49元,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14%。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 七、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不高于60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2026年度会计师聘任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八、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招商轮船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十四五”法治央企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6年5月1日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从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51.46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之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实际情况提款。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追加确认2025年度单项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1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84.46亿元,未超过股东会授权额度120.18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陈学先生;董事钟富良先生、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16.2追加确认单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授权其中一项,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28亿元人民币,超出了预计数额3.28亿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对超额部分进行追加确认。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计算后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追加确认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对单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加确认,并将本子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追加确认超额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追加确认单项超额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 十七、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服务范围包括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70亿元。协议期限三年。 此议案还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以上5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阅,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号)。 十九、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针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期间,以保障资金安全为目标制定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关于授权向招商局慈善基金捐赠的议案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境内)和“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香港)(以下合称“基金会”)是招商局集团统一对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捐赠平台。根据《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2026年度公司向基金会捐赠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元港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基金会按照实际使用金额签署2026年度捐赠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陶武先生、曲保智先生以上5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表述,并同意按此披露。其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及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5年工资总额结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 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招商轮船 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新建VLCC油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线船厂新建10艘VLCC油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新建集装箱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船厂新建8艘集装箱船舶。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以上5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阅,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于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限内: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32.43亿美元; 2、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5.226亿美元。 上述授权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70%以下的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分别调剂使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责任实际发生时,需履行详细对外披露的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为持续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继续开展中期分红,并安排如下: 2026年半年度结合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进行分红,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的30%(合并报表口径)。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批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3年启动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均未达成,对应已授予期权已失效并于2025年6月完成注销工作。 公司经审慎核查确认,该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亦未达成。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约定,董事会同意对该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未生效的5,817.7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三十、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项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股东会的议案将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年度事项等。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末期现金红利0.25元(含税),2025年中期每股已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12,096,267.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5,916,298.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74,53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8,634,625.50元(含税)。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5,217,695.14元(每10股0.7元,含税)。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83,852,320.64元,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42.98%。 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全部注销,涉及金额310,512,396.4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94,364,717.1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48.14%。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注1:2024年11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2024年度内回购金额132,464,163元,未办理股份注销手续;2025年度继续回购310,512,396.49元,共计回购金额442,976,559.49元。公司于2025年5月,一并办理了上述全部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境外利润汇回的税务影响、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 ● 此项聘任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证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孙文举,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孙文举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文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永江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永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菁,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菁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彭菁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0.5万元,(含内控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6年3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盛慕娴女士、邹盈颖女士和王英波先生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专业资格,具有独立性,同意聘请该机构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2025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追加确认的2025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追加确认的2025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20.18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二、本次追加确认的2025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因集装箱运输业务规模增加,且与大客户中国外运股份合作规模扩大,导致2024年底对2025年度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足。实际发生额度超过原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追加确认2025年度单项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超出股东会授权额度约3.28亿元人民币的单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加确认。 鉴于此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追加确认此项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对议案表示同意。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外运”)系2002年11月20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K0598),2019年1月18日,中国外运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外运是招商局集团物流业务的统一运营平台,是中国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和整合商,主营业务包括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三大板块。公司注册在北京市朝阳区,法人是张翼。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外运总股本为7,294,216,875股,总资产为771.96亿元,净资产为420.41亿元;2024年中国外运实现营业收入1,056.21亿元,净利润41.80亿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中国外运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经营正常的企业,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交易中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形成坏账的情形。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就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下属公司及中国外运多年来均保持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中外运长航集团经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无偿划转至招商局集团旗下,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双方多年来业务往来的正常延续。2021年末,公司完成了向中外运长航集团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外运集装箱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与中国外运长期存在大量货代业务,上述收购完成后成为公司与中国外运之间新增的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追加确认2025年度单项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包括2项子议案:其中包括16.2追加确认单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追加确认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及船舶出租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28亿元,此项关联交易额度增加至人民币18.28亿元;并同意将追加确认单项超额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子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对议案表示同意。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盛慕娴女士、邹盈颖女士和王英波先生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该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对单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加确认,并将本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位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5年度单项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合法且必要,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规范,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追加确认2025年度单项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追加确认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及船舶出租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28亿元;本次追加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4、股东会审议情况 此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追加确认此项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吴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成员单位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录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的完整性。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2.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财务公司制定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风险管理规定》《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业务权限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操作规程》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风险管理部对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并作为外汇交易系统管理员,设置并管理操作人员权限;财务部负责对结售汇业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财务公司挂牌汇价定价方法及调度外汇资金满足支付需要;结算业务部分设外汇组,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操作,结算组负责单据初审及账务处理,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审计稽核部负责结售汇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的审计监督。 3.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财务公司对各项信贷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包括: (1)授信 财务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实行统一授信,规范用信管理。所有成员单位授信统一由财务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且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生效。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风险大小和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适度授信,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成员单位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严格落实授信与用信条件,禁止在无授信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办理用信业务。 (2)自营贷款 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查后,报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增信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根据监管规定,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公司将该类业务纳入风险资产范畴,强调稳妥、安全办理。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成员单位提供保证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成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做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财务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并且定期开展专项内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行,防范相关风险。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等功能区划分,分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CA密钥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财务公司已获得与23家银行采用专线方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19.25亿元;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总额为1.14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将每半年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其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其业务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及相关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等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内容: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将于2026年5月13日到期,经双方协商拟续签该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关系。该协议期限三年,现即将到期。 2、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3、目前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5、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1、服务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金额上限及定价政策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二)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协议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被撤销,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以前年度协议的续期,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存贷款利率参照国家颁布的利率水平,部分业务减免手续费可以起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作用,同时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安全。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此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已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招商轮船滚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滚装控股”)、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商轮船油轮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油轮控股”)、招商轮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轮船散货船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散货控股”)、招商轮船LNG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均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经董事会批准,在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限内预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的担保授权不超过32.43亿美元,其中3.5亿美元为履约担保授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为5.226亿美元。 ● 此项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为准;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14,888.16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2.7%,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经营等需求,确保各船队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在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限内,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32.43亿美元,预计情况如下: ■ 本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为5.226亿美元,预计情况如下: ■ 1、本次担保授权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所列公司; 2、作为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反担保安排(如有)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提请股东会在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和70%以下的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分别调剂使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责任实际发生时,需履行详细对外披露的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招商轮船滚装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3日 注册地点:利比里亚 经营范围:作为境外PCTC单船公司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725.65万美元,负债为30434.56万美元,净资产为291.09万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2、招商轮船油轮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利比里亚 经营范围:投资持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7.81亿美元, 总负债为18.87亿美元,净资产为18.94亿美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4.37亿美元, 净利润为5.87亿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公司名称:招商轮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1日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经营范围:作为境外单船公司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20亿美元, 总负债为12.93亿美元,净资产为1.27亿美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344.98万美元, 净利润为-338.21万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4、公司名称:招商轮船散货船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8月9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京群岛 经营范围:作为境外单船公司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17亿美元, 总负债为10.68亿美元,净资产为18.49亿美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9.65亿美元, 净利润为1.15亿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5、公司名称:招商轮船LNG运输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8月9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京群岛 经营范围:作为境外单船公司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36亿美元, 总负债为8.90亿美元,净资产为5.46亿美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0.17亿美元, 净利润为1.04亿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6、公司名称: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8月9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京群岛 经营范围:境外投资平台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2.03亿美元, 总负债为51.97亿美元,净资产为40.06亿美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26.18亿美元, 净利润为7.08亿美元。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7、公司名称:上海招商明华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08-15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411室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海务管理、机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海上国际货运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除危险品),货运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63亿人民币, 总负债为0.94亿人民币,净资产为27.69亿元人民币;2025年,营业收入为3.59亿人民币, 净利润为0.44亿人民币。(经审计数据)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担保预计事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限内,为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合同履约保证、合同纠纷争议解决等需求,确保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给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包含本次担保授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14,888.16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2.7%;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8,642.31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8.86%;逾期担保数量为零。(按2025年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0288计算)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2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批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批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招商轮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期权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817.71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批准情况 1、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18日,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8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与本次拟授予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3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24日,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向公司下达《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3月5日,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向公司下达《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实施方案的批复》。 6、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7日,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权预留期权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与本次拟授予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预留期权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定为2023年3月28日,于授予日向323名激励对象授予14,797.4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31元/股。预留3,699.3万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12个月内确认。 2、2023年5月15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323人获授的14,797.4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预留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314.5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3月21日,行权价格为7.73元/股。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57人获授的2,314.59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二、前期注销期权情况 2025年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均未达成,董事会同意注销已授予未生效的股票期权共计11,294.30万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三、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期权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考核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5,030.78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786.93万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共涉及380名激励对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5,817.71万份。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2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姆萨型干散货船新船交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6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单船公司在扬州仪征接收了1艘82,000载重吨级的卡姆萨型干散货船“明尚”轮。 该轮为继2026年3月10日交付的“明祺”轮后,公司2023年订造的4艘新型节能环保卡姆萨型干散货船的第4艘,采用新一代节能环保设计,配置轴带式发电机等节能设备,能效和节能环保指标大幅优于公司现有的6艘7.6万载重吨级巴拿马型散货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在关联方订造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 “明尚”轮系列船具备灵活的多货种运输能力,专业的粮食运输能力是该系列船的突出特色,“明福”“明效”“明祺”“明尚”轮4艘系列船的完成交付运营,有效扩充公司自有巴拿马型船队规模,强化粮食等主要货种的承运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在全球干散货船队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该系列船舶及后续其他新建船舶的入列,将有效改善公司干散货船队船型结构、船龄结构,提升公司干散货船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干散货船板块拥有和营运管理中的船舶106艘(不含租入船),其中VLOC 37艘(含参股及代管),好望角型干散货船16艘,卡姆萨/巴拿马型干散货船10艘,灵便型干散货船36艘,重吊多用途船7艘;在手订单11艘,其中21万载重吨的纽卡斯尔型散货船订单10艘,6.2万载重吨多用途船订单1艘。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部分指标出具了独立审验声明。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由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方案,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指导并审议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ESG办公室协助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职务,并通过制定《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政策,形成自上而下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及机制。□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科技伦理5个议题识别为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但以上5个议题公司均在报告中正常披露相关内容。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