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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与上期费用相同。 四、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综上,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A股股份取得融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青岛分行”)出具的《融资承诺函》,工行青岛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贷款期限为3年。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不低于3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二、《融资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工行青岛分行出具的《融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工行青岛分行同意为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额度用于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承诺贷款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3年。 2、本承诺函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1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收到融资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贷款金额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本次收到融资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3、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为B887231449),确保回购贷款专款专用。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除俞汉度、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外,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俞汉度、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本人/本企业目前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进行增减持海尔智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已回购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上述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60亿元的上限金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金额达到30亿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如根据市场情况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17,14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1.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且不低于30亿元(含)。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有关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因此确定本次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957.95亿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76.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86.9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7.41%。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60亿元,根据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03%、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5%。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除此以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或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在回购期间内,可能会因员工持股计划归属而导致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增加。上述情形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中,除董事俞汉度、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外,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董事俞汉度、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本人/本企业目前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进行增减持海尔智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董事俞汉度、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外,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董事俞汉度、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本人/本企业目前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进行增减持海尔智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授权管理层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议; (3)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4)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5)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实施具体方案,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已回购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开立以自有资金、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进行 A 股回购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均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分别为B883897641、B887231449。后续若因新增回购专项贷款等原因按要求须新开设其他回购账户,则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本次回购方案,就A股回购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6-00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在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均现场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刚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以下简称“HLB国卫”)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重要财务数据无差异。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A股年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2025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中国香港、德国有关法规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香港联交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年报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867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248,280,749.27元,与公司2025年度中期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合计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55.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公司2026年中期(含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决定是否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下,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明确分红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2026年度~2028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较2025年度分红比例实现稳步提升:2026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58%,2027年度、2028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6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华刚、宫伟、李少华、Kevin四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一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预计存款类关联交易在2027年、2028年及2029年的金额均为340亿元;贷款类关联交易在2027年、2028年及2029年的金额均为180亿元;外汇衍生品投资类关联交易在2027年、2028年及2029年的金额均为65亿元。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华刚、宫伟、李少华、Kevin四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等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海尔财务公司资质证照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其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公司对海尔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同时由审计机构和信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认为海尔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海尔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亿元-60亿元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授权管理层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议; (3)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A股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4)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A股预案; (5)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实施具体预案,办理与回购A股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A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14)。 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5%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类别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等证券上市地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的部分D股股票; 二、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5%的D股股份; 上述D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上市地交易所平台回购股份、向D股市场公开招标回购股份等方式,或其他回购方式),及其他回购指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及相关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类别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适用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及其他公司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 二、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H股股份; 上述H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H股回购方案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及其他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A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数量的10%的A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A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公司发行A股股份或可转换成A股股份的证券仍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H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的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而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设定的2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规则》、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D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数量的10%的D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D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D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克勤、李世鹏、吴琪、汪华、钱大群(曾任)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同时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在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王克勤、李世鹏、吴琪、汪华、钱大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和信事务所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股东会的审议结果,向和信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87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223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87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223万元人民币),与去年费用一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HLB国卫审计人员顺利完成了公司国际准则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股东会的审议结果,向HLB国卫支付审计费用3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人民币,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HLB国卫具备相应资质要求,服务团队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3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人民币,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人民币),与去年费用一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和信事务所、HLB国卫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和信事务所、HLB国卫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年报审计机构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2025年,年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 二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以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 二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6年6月24日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5),以及近日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等的通函。 二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二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对公司整体业绩及长期战略实现有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会前已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三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兼任高管的董事李华刚、Kevin、孙丹凤对于该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薪酬继续执行2023年年度股东会有关董事薪酬的决议方案,不再重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考核及激励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2026年,公司拟对高级管理层继续实施用户付薪人单酬整体薪酬体系,并将继续利用多资本市场布局的优势,推进全球化、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建设。薪酬体系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也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1:《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此外,在该制度后增加《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作为附件。 附件: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 附2:《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2025年7月1日生效的《企业管治守则》及公司董事会及雇员多元化政策,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6-011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均为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详见“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1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1,348.1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2,119,667.60万元,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时,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120,000万元。 前述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增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时,为其实际发生金额提供担保等,但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财产或权利等为其自身从事上述活动所提供抵押、质押等类型担保。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等的相关规定,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案》,同意前述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被担保人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不涉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就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告所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时,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120,000万元。同意将上述担保额度相关事宜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21,348.1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担保情况(含本次担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6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52,798,222.85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446,048,247.84元,截至2025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632,101,669.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67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377,629,65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5,407,08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总股本为9,302,222,566股,分红金额8,248,280,749.27元(含税),与2025年中期已经实施的分红合计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0%。同时,公司也推进了回购事项进展,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2025年度,公司以人民币12.0亿元回购A股,以港币1.0亿元回购H股。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注:支付给D股、H股等外资股股东的股票分红以外币支付的,涉及汇率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后附规定兑现: ……用外币支付的股票分红、现金分红或其他款项的,适用的兑换率为宣布股利和决定支付其他应付款项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买卖中间价。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将构成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6-007)。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部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的指导要求,公司围绕经营质量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股东回报增强、公司治理完善等核心目标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全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汇报如下: 自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结合全球家电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战略布局,将专项行动与公司“世界一流智慧住居生态企业”战略目标深度融合,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股东回报、投资者沟通、公司治理、ESG发展、核心人员绑定七大维度推进落地。通过体系化变革、数字化赋能、全球化深耕,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机制不断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各项工作均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海内外市场协同增长,实现稳健、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3,023.47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5.7%。 在中国市场,公司聚焦全域TC竞争力,通过三大能力建设推动系统性变革:一是以数字库存为底座构建全域TC能力,缩短经营链路、提升经营效率;二是以数字营销为核心建立用户精准触达与转化能力,实现流量高效转化与用户价值沉淀;三是以多品牌矩阵为依托形成圈层辐射能力,实现不同用户群的精准覆盖与深度运营。上述能力的协同进化,推动公司中国市场收入在2025年逆势增长3.1%。 在海外市场,本土化深耕与供应链布局释放海外增长动能,在各个区域持续拓展份额,表现优于行业,尤其是东南亚、南亚、中东非等新兴市场通过聚焦高端提升结构、推进零售模式转型,实现快速增长。 1)北美市场作为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基本盘,通过多维度的策略协同发力,最终实现了收入的稳步增长。产品端,公司以高端化与智能化为核心,推出GE Profile智能洗碗机等融合设计美学与实用功能的新品,拉动高端品牌实现7%增长;渠道端,公司深化与Lowe's、Home Depot等头部零售巨头的战略伙伴关系;制造端,公司强化本地化生产与供应链建设,提升运营效率并有效对冲相关关税风险;新业务端,公司通过推出新一代暖通空调解决方案,成功切入新的细分市场,带动空气与水业务部门实现两位数增长。 2)欧洲市场作为公司全球化战略的核心区域,经历了深刻的整合转型,实现了经营质量大幅改善。在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下,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推动业务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型,战略价值进一步凸显。公司在报告期内欧洲市场收入同比实现双位数增长,经营质量得到实质性提升。 3)新兴市场作为公司规模持续增长的关键引擎,通过将中国市场积累的成功经验与商业模式高效复制到全球各新兴市场区域,实现了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兴区域(含东南亚、南亚、中东非)实现收入同比增长超24%,多个核心市场的领先地位持续巩固。 (二)、模式变革驱动公司效率提升 1、公司深化数字库存变革,以供应链与物流侧的数字化升级构建全域TC能力基础,实现交易链路缩短与运营效率优化。截至2025年底,日日顺物流直配用户配送单量达10万台/天,全域TC配送单量占比提升至57%。24小时时效覆盖区县达1,944个,送装一体率提升至97%。 在供应链端,公司升级订单预测模型与自动布货模型,完善线上线下一盘货体系,库存周转效率同步提升,订单预测准确率提升2.6%。 在物流端、优化仓配网布局实现提效降本3.4亿。在仓网降本方面,通过多渠道客户库存共享、密集存储数字化管理升级提升仓库利用率6个百分点,实现降本1.1亿;在配网提效方面,多产业园区整合发运、小家电一仓直发全国、打通跨区就近配送实现提效降本2.3亿。统仓TC模式重塑了客户合作机制:通过备货、交付、服务、结算等环节的系统性优化,有效降低客户的备货压力与资金占用,解决配送与售后的后顾之忧,让客户能够更专注于零售经营;同时产品供应、政策支持、收益兑现等环节全程透明可预期,切实提升客户的经营积极性。该模式通过降低资金门槛与经营风险,推动厂商关系实现“赋能共赢”。 2、以数字营销沉淀用户资产,构建多点触达的用户连接体系 公司以全链路用户运营为核心,围绕用户从潜在触达到深度忠诚的完整旅程,建立不受限于单一平台的用户连接能力。通过聚焦行业声量(SOV)提升与用户口碑(NPS)优化两大目标,推动投放策略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实现流量获取与用户运营的有机统一。 在流量触达端,公司累计布局账号总粉丝量达3,181万,同比增长12%,形成覆盖全域的用户连接网络。在投放决策端,搭建达人全流程智能体,提升投放科学性与风险管控能力:2025年,小红书、抖音达人投放效率分别提升13.7%和24.7%。 (三)合理运用财务杠杆结构,强化股东价值创造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资产规模达 754.79 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7.41%;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保持了资产负债表的弹性。公司合理审慎运用财务杠杆,把握投资并购机遇,提升股东回报。 二、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 (一)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研发持续发力 一方面智能家电技术全面升级,深耕家电动平衡、磁控全空间保鲜等核心科技,打造三筒洗衣机、麦浪冰箱等一系列能够“重新定义品类”的颠覆性产品,摆脱同质化的价格战红海,打开价值链上方的蓝海空间。另一方面智慧家庭体验稳步推进,聚焦“无人家务”愿景,实现两大差异化创新突破:一是AI之眼视觉技术升级到2.0,实现“识别更全、识别更准、识别更快”的全面升级;二是布局“陪伴→专用→通用”三型家庭服务机器人,AI之眼2.0与机器人的深度融合,让无人家务进入千家万户更进一步。 (二)AI技术与场景深度融合落地 公司全面拥抱AI技术,将智能化融入研发、制造等业务环节。依托智家大脑与Uhome大模型,推动从产品智能向场景智能升级,以算法优化用户体验、以数据驱动精准服务、以技术提升运营效率,实现从硬件竞争力向“硬件+软件+服务”综合竞争力的跃迁。 海尔品牌聚焦AI科技引领,推进品牌、产品、触点的全面升级。面向年轻群体推出小红花套系,定位“年轻人首套AI家电”,全年零售量突破570万台;卡萨帝品牌以非遗文化为情感纽带,融合AI原创科技,发布搭载“AI之眼”的鉴赏家套系与指挥家套系,满足高净值人群从“物质满足”到“精神认同”的需求升级。 三、股东回报提质,共享发展成果持续落地 (一)分红回报保持稳定且可预期 坚持“长期价值与股东回报并重”策略。延续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度分红金额89.97亿元,分红比例48.01%;2025年公司首次实施中期分红,分红金额25.07亿元,分红比例20.83%,2025年度整体分红比例提升到55%,同时,公司将“分红率稳中有升”作为长期目标,通过战略聚焦、效率提升、现金流优化三重机制,平衡分红、资本与发展的关系,为持续提升分红能力奠定基础。 (二)股份回购与增持机制常态化 通过制度化安排与动态调节机制实现回购常态化。自2025年至2026年2月底,累计回购A股股份47,575,700股,H股股份3,811,000股,D股股份865,598股;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实现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深度绑定。公司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进一步提升股东获得感。 四、投资者沟通升级,中小投资者权益充分保障 (一)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 公司严格遵守境内外信息披露监管规定,在完成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增加公司战略、投资并购、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信息的自愿性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二)多维度沟通机制全面落地 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投资者沟通体系:线下通过股东会、投资者反路演、调研、开放日等形式与机构投资者深度交流,线上通过上交所业绩说明会、E互动、官方网站等渠道实现常态化互动。2025年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现场参会股东与管理层互动;举行投资者路演以及接待投资者调研合计超过200场次,其中现场超100场次,合计沟通机构投资者人数超1500人;举办“线上投资者业绩说明会”活动4次,就线上投资者关注问题进行回应。 (三)中小投资者互动体系升级 公司专人接听中小投资者咨询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确保实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在官网建立投资者关系网站板块、上线“海尔智家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推进多端交流平台建设;线下建立中小投资者与管理层“面对面”沟通机制,带领中小投资者参观公司展厅、家博会等展会现场,并就关心问题进行现场沟通。线上线下渠道协同联动,以“主题分享+开放问答”形式回应核心关切,打通投资者声音传递“快车道”,并充分利用定期报告、微信一图等工具,让投资者直观了解公司变革成果与运营动态。 五、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效能与治理水平双提升 (一)治理制度体系持续优化 公司严格落实《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明确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审阅、风险管理、监督方面的职权。2025年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关联(连)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新增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董事会专项评估等机制,强化独立董事职能发挥;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高度一致,建立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股东分类表决等制度,充分保障中小股东表决权、提案权等合法权利。 (二)董事会多元化与专业性显著增强 2025年新增全球化运营、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风险管理领域专业董事,战略咨询与监督制衡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持续提升董事会在性别、国籍、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方面的多元化,制定董事会多元化发展规划,增加董事培训时数,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 六、ESG深度融合战略,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一)完善的ESG管治与战略聚焦 公司建立了覆盖治理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全球ESG管治架构。2025年度,公司通过开展 “双重重要性”识别,系统性地评估了ESG议题对业务发展和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确保ESG战略与核心业务紧密衔接,资源聚焦于最具实质性的领域。 (二)系统化地利益攸关方沟通 公司建立了常态化、多渠道的利益攸关方交互机制,通过ESG专题沟通会、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持续倾听投资者、客户、员工、社区及供应商等各方的期望与建议,并将实质性反馈融入ESG目标设定与绩效改进中。2025年度,公司对1543位用户和1017位员工完成了问卷调研,对来自于全球20家投资机构的28位代表进行了深度访谈。这些调研和访谈,对于公司识别ESG关键议题、制定战略和进行报告披露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参考。 (三)气候雄心与行动 2025年度,公司正式成立由最高管理决策层领导的气候变化委员会,发布 了《海尔智家碳中和白皮书》,清晰阐述了公司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线图、关键举措与技术路径,展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承诺与透明态度。海尔智家承诺将不晚于2050年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公司附属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Candy SpA制定的减碳目标均已通过SBTi审定通过。 海尔智家打造了行业领先的 “6-Green”绿色供应链体系(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绿色回收、绿色服务),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该体系有效降低了环境足迹,并带动了整个供应链的绿色升级。 2025年度,公司成立了大暖通平台。该平台是公司智慧能源领域的核心战略布局,深度整合了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热泵、热水器和净水五大产业资源,为家庭与工商业用户提供覆盖“冷暖风水智”全场景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该平台通过构建方案、设计、施工、运维四大数字化中台,打通从用户需求到长期运维的全流程服务闭环,实现从“卖产品”向“提供一站式空气解决方案”的根本性转型。在节能效果方面,公司依托全球领先的磁悬浮技术(连续8年全球市场份额第一)实现显著节能,其中磁悬浮空调节能率可达30%-50%,AI多联方案综合节能率高达30%,数据中心风液融合解决方案节能25%。 面对传统制冷剂的环保问题,海尔智家积极推动制冷技术转型,以CO?制冷技术为核心,为商业冷链和大型设施提供低碳甚至零碳的解决方案。天然工质CO?的GWP(全球变暖潜能值)值为1,较传统合成制冷剂而言对环境几乎无害,同时能够通过制冷与热回收的协同一一跨临界循环,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幅提升系统综合能效。国家速滑馆“冰丝带”项目中,采用了海尔智家的跨临界CO?冷热联供系统,在确保冰面温差精准控制的同时,年节电量达200万度,能效提升20%。 (四)升级“人单合一”管理模式,鼓励员工创新与发展 2025年公司继续在全球落地“人单合一”管理模式,在全球各区域,鼓励员工创新,尊重员工的价值创造,营造了开放、多元、共融的工作环境,锻造了创业创新、用户为是、自以为非的企业文化。采用灵活多元的激励机制和增值分享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业激情,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运用“人单合一”管理模式,推动新并购企业实现跨文化协同和整合,以促进其在当地市场的发展。2025 年公司聚焦科技人才、AI人才、国际化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全年累计吸引关键核心人才1,830人。 七、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利益绑定机制持续健全 (一)多层次激励体系全面覆盖 公司建立了短期与中长期结合、覆盖国内外的立体化激励体系,推出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H股海外信托奖励计划,优化考核指标,实现核心员工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 (二)履职能力与监督力度双提升 公司与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专题培训传达最新监管政策与履职要求,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公司强化履职监督,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强化个人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绑定,建立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性。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经营质量、科技创新、股东回报、公司治理、ESG发展等方面均实现稳步提升。后续公司将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果,推进各项工作落地执行,切实将“提质增效重回报”理念融入公司生产经营全流程,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持续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八、未来三年价值创造计划:聚焦价值创造,推动高质量发展 未来三年,公司将聚焦收入增长、运营效率持续提升、AI赋能公司变革等三个层面系统推进落地,确保提质增效目标可量化、可追踪、可兑现。 (一)收入增长:夯实传统优势,拓展高增长赛道 公司持续巩固白电业务的领先优势,国内市场通过产品升级与渠道深耕提升盈利能力,海外市场积极把握印度、东南亚、中东非、巴西等新兴市场的发展机遇,推动新兴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步提升;加速推进“大暖通”产业整合,释放家用空调、中央空调、暖通三大板块的协同效应,实现研发、供应链、渠道资源资源协同; 公司将积极把握海外如欧洲、南亚、东南亚、美洲等市场暖通产业增长机会,通过商用领域制冷和制热方案联动,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还将积极投资暖通相关的渠道、工业技术、控制技术,提升暖通产业一体化气候解决方案能力。 同时,公司稳步培育智慧家庭、小家电、康养、再循环等新兴产业,逐步形成多元化收入结构,为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运营效率:国内模式转型与海外布局优化 在运营效率层面,公司聚焦供应链效率提升,深化统仓ToC模式,优化仓储物流网络,实现从生产到终端的高效衔接,提升库存周转效率与终端服务能力;推进核心零部件自制率提升与采购协同,持续降低综合成本。在海外市场,加快北美新兴业务发展与全球供应链效率释放;欧洲市场通过精简管理职能、直面市场,促进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在南亚等重点区域,推进产能本地化建设与零部件供应链本地化,增强供应链韧性与成本竞争力,把握印度市场成为全球第三大市场的发展机遇;在中东非等区域,以适当方式稳步深入市场,强化资金使用效率与运营质量。通过国内模式转型与海外布局优化的双轮驱动,实现运营效率的系统性提升。 (三)AI赋能:重塑组织运营流程,驱动降本提效 公司将AI应用作为推动组织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将降本提效贯穿于各项战略举措之中。面向未来,公司将基于AI智能体构建“精干小团队+智能体”联动的作战体系,推动组织流程重构,实现组织提效;加快公司模式转型,以AI应用为抓手推动业务流程的系统性优化,提升决策效率与执行能力;同时,强化项目投入与产出管理,确保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实现降本增效与价值创造的双重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确保提质增效目标高质量落地,实现盈利能力、运营效率等系统性提升,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 综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与成果。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公司2026年中期(含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决定是否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提条件和上限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需结合公司2026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决定是否分红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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