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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5,964,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范围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经营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ADSL 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不含印刷电路板)、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艺华花园)。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电源、AI服务器电源、工业及消费电源、医疗等领域;公司的充电器和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工业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家居LED 照明以及工业及仪表等领域。 (三)主要产品 1、磁性元件类产品 磁性元件产品按照特性主要有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和电感三大类。其中,包括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在内的电子变压器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的电感类产品包括太阳能逆变电感、大功率逆变电感、PFC 电感、滤波器、整流电感、谐振电感、输出电感和贴片电感等多个系列。 2、开关电源类产品 开关电源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以分为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三大类。具体产品包括:动力电池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网络通信电源、智能家居电源、工业及仪表电源等多个系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41名激励对象8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10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新增股份392.26万股于2025年7月18日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92,809,413股增加至496,732,013股,注册资本由492,809,413元增加至496,732,013元。 2、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对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80万股后,公司总股本由496,732,013股变更为495,964,013股,注册资本由496,732,013元变更为495,964,013元。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本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639,887.55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48,724,558.6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872,455.8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0,666,055.15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款73,058,161.95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291,459,995.94元。 (二)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964,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192,802.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9,192,802.6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情况、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在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所涉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回避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肖铿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对2025年公司的工作做出了总结,并提出了2026年的工作计划。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对2026年的工作计划设定合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964,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192,802.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150,000万元人民币,此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6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辛芝俊、石军、庄顺飘、贺继俭、余艳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5,964,013股减少为495,814,0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5,964,013元减少为495,814,013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登载于2026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2025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人员离职导致公司股份及注册资本变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及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5,964,0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789,20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9、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外部环境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2) 批准、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 同,批准、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与合同; (3)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 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或日后颁布或修订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情况,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修改或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 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市场情况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相关事宜; (6)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8)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发行人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9) 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核准的,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鉴于辛芝俊等5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50,000股。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及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或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范围包括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等。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金额为2,456.7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05.4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进行减值准备测试,经测试,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86.67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持有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0963%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了解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0963%股权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D00017号报告,选用市场法评估作为评估依据,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0963%股权评估值为21,715.00万元,与公司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334.00万元。 2、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在期末根据投资协议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持有的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经测算的公允价值与公司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01.32万元。 3、珠海横琴中金锋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在期末根据投资协议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持有的珠海横琴中金锋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经测算的公允价值与公司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25.55万元。 4、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8.26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61万元。 四、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作出了合理性的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D00017号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200,000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481,326,899.15元,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费用1,262,183.04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72,322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6,1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18,934,992.72元,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费用1,795,452.10元。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9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征得公司同意后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询问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专户存储银行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1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2)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在其所在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净额为17,391.16万人民币),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如果专户存储银行任一机构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该违约机构所开立的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38.0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55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0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3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0年 11 月13日完成。 本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52.1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16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3年2月 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52.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3年 2月17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176,152,765.3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391.16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原项目终止的原因 (1)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326.27 万元,购置了磁性材料分析仪、X 射线检测机、图像尺寸测量仪等先进研发设备,随着公司在汽车电子磁性元件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公司持续优化研发团队管理和激励,研发效率得到较大的提升,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已能够满足公司对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需求,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673.87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随着制造技术的持续发展,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加强整体协同等,预计项目投入成本将有所降低。经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市场竞争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3)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9,792.51 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承诺的达产年,2024 年度该项目实现效益为 474.78 万元。公司现已建成的光伏储能磁性元件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经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市场竞争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综上,基于审慎原则以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考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计划终止“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3、投资新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部分海外大客户陆续在越南投产,公司虽跟随大客户于 2019年开始在越南投资布局生产基地,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现有产能已供不应求,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并进一步加强合作,公司亟需扩大在越南当地产能。同时,为有效降低地缘政治变化带来的压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在越南进一步加大投入扩产生产基地有较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凭借越南的地理、人力、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优势,也可以为公司提供成本优势和运营便利,助力高质量发展。 4、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①项目名称: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②项目实施主体:拟在越南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 ③项目拟投资总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8,915.78万元,拟使用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17,391.16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投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④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⑤项目建设地点:越南胡志明市 ⑥项目建设内容:拟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以进一步加快公司全球化布局进程。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带来多方面益处:一方面,公司可凭借越南的地理优势,有效降低因地缘政治变化带来的压力,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越南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将为公司提供成本优势和运营便利,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⑦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 备注:各项计算尾数如有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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