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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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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本公司国内及国际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分别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此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此外,公司已在2026年2月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2.90元(含税)。本报告期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7.00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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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活跃度稳步提升,主要股指表现良好。报告期内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人民币百万亿元,日均成交量和成交额同比显著提升,上证指数全年上涨18.4%,深证成指、创业板指分别上涨29.9%和49.6%。港股市场走势向好,恒生指数全年上涨27.8%,恒生科技指数上涨23.5%,港股IPO数量和融资规模同比大幅增长。作为资本市场核心参与者之一,证券行业依托市场红利实现业绩增长,头部券商引领发展、中小券商差异化突围的格局进一步明晰。中资券商加速香港业务布局,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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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本集团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相关调整对本集团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具体参见报告全文重要事项章节中“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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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其中434,311,604股作为登记股东持有,205,871,000股通过港股通持有),合计持有公司2,939,832,712股,占比19.84%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6,764,912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57,954,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5,035,5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1,265,946,433股,占比8.54%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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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境内外为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为全球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覆盖中国、亚太、欧美等主要交易所的综合性服务,包括研究销售与投研赋能、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及资本服务等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证券金融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1投资银行
  公司投行业务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新常态,巩固境内领先优势,境内股权融资业务及中国市场并购业务继续保持市场第一,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同业第一,同业中首家实现连续两年债券承销规模突破人民币2万亿元。2025年,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72单,承销规模(现金类及资产类)人民币2,706.46亿元,市场份额24.36%,承销规模排名市场第一;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全力服务首批四家国有大行定增落地;深度融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独家保荐2025年科创板最大规模IPO、国产全功能GPU第一股摩尔线程IPO;深刻践行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独家保荐科创板成长层首批新注册三家企业中的两家成功上市。公司完成发行境内债券6,221只,承销规模人民币22,094.62亿元,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6.95%、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4.11%,金融债、公司债、交易商协会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承销规模均排名同业第一;积极推动债券业务创新,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乡村振兴债券承销规模均排名同业第一,公募REITs参与单数与发行规模均排名市场第一。公司完成中国市场并购45单,交易规模人民币2,828.99亿元,排名市场第一。其中,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11单,交易规模人民币1,682.78亿元,市场份额35.59%,包括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航电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大型并购重组交易。
  公司跨境资本运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港股IPO保荐规模排名市场第二、中资离岸债承销规模排名市场第一,完成中资企业全球并购交易规模排名市场第一,并在东南亚、印度、欧洲、日澳等市场完成多单IPO、配售与跨境并购交易。2025年,公司完成91单境外股权项目,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承销规模79.11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51单、再融资项目32单,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承销规模75.49亿美元,包括港股第二大IPO紫金黄金国际、港股第三大IPO三一重工、港股第一大再融资比亚迪配售等标杆项目,在印尼、马来西亚、印度、澳大利亚等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8单,承销规模3.62亿美元。公司完成311单中资离岸债项目,承销规模53.46亿美元,市场份额4.30%,排名市场第一,包括百度集团、腾讯控股、国家电网等重要离岸债券项目,并为客户提供结构化及杠杆融资、风险解决方案、跨境流动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助力国内优质企业全球化布局与高质量发展。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发掘外资发行人债务融资业务机会,完成安达保险离岸人民币债券、匈牙利储蓄银行离岸人民币债券、沙迦酋长国熊猫债等项目。公司完成72单中资企业全球并购项目,交易规模771.83亿美元,包括渤海租赁出售Sesco Global、恒美光电收购三星SDI偏光片业务、瑞士龙沙集团资产转让及战略合作、汇顶科技出售德国芯片公司Dream Chip Technologies GmbH、中色股份收购秘鲁RAURA多金属矿等跨境并购项目。
  1.2财富管理
  境内财富管理持续优化多市场、多资产、多策略、多场景的金融产品体系,丰富多层次财富配置服务体系内涵,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超人民币8,000亿元,买方投顾业务规模等各项指标取得新突破。发布“信100”财富管理品牌,覆盖个人和家庭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财富管理需求,满足社会公众的差异化、个性化配置需求。深化财富管理的综合服务生态,贯彻全员投顾人才发展战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家-企-社”综合金融解决方案。聚焦精细化客户经营,升级机构与个人双轮驱动经营模式,客户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超1,70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0%;托管客户资产规模超人民币1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
  公司境外财富管理产品销售交易规模和产品保有规模实现倍增。境外财富管理全球化布局有序推进,以亚太地区为重心,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金融市场,引领全球业务扩展。构建跨地域、跨市场、跨资产类别的财富管理及综合服务平台,为全球高净值客户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
  1.3机构股票经纪
  公司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化全球一体化销售和交易平台优势,通过“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双驱动机制,持续优化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在经营举措上,积极拓展全球专业投资机构客群,深化境内外市场联动,提升算法交易、跨境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同时,加强客户分级管理,整合研究资源,推动路演、调研和投研服务差异化升级,有效满足多元化、定制化需求。全年机构经纪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公募基金A+H股交易量市场份额7.65%,保持行业领先地位,WIND公募基金佣金分仓排名保持市场第一,合格境外投资者交易量同比增长162.7%,其中股票交易量同比增长127%。客户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公募、海外机构、金融同业等重点客群的服务渗透率和满意度均大幅提升,为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4金融市场
  股权衍生品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持续优化业务模式,探索和储备创新策略,提升业务竞争力,整体保持客户群体广泛、产品供给丰富、交易能力突出、收入相对稳定的业务形态。公司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进一步扩大产品供给,加强策略研发输出,为客户稳健投资配置提供附加值;完善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球交易能力建设,提升业务资源整合能力,优化全球可交易资产、规模和交易体验,赋能客户全球化风险管理;加速融入海外市场,在东南亚、欧洲、中东等海外市场实现新客户、新产品、新模式的突破,提升公司海外品牌形象和业务竞争力。
  固定收益业务秉承守正创新思路,着力发展自营投资和对客业务,加强国际化战略部署,推动境内外一体化协同,取得显著成效。自营投资通过加强多资产配置与多策略迭代,持续提升债券、外汇、大宗商品及各类FICC衍生品的交易能力,为业务创新提供底层能力支撑;对客业务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核心使命,依托对客业务构建服务体系,完善产品谱系、深化客户合作,精准响应综合服务需求。境外方面,践行公司国际化战略,深耕跨境业务,客户覆盖与服务网络持续扩大,客户服务深度进一步加强,塑造离岸人民币业务服务品牌。
  证券金融业务从产品设计、展业赋能、权益体系、商机体系、定价管理、风险管理和金融科技等维度全面升级,打造“证金百宝箱”权益服务体系,业内首创为个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交易、投研、账户等多维智能服务的权益体系,推进综合融资服务转型与业务创新,带动融资份额稳步提升;股票质押业务坚持风险可控为前提,着力提升担保品质量、拓展优质客群,业务规模市场领先;优化全球业务布局,构建高效协同的境内外一体化管理体系,在境外多主体、多平台形成有效余额,落地日元融资、并购贷款、比特币ETF融资、澳大利亚及美国等跨境融资创新业务,产品体系、展业客群与市场布局日臻完善。
  权益及另类投资业务以大容量、多策略、低波动为目标,构建平台化体系,逐步优化权益市场资产配置。坚持聚焦上市公司基本面,通过对沪深港大型蓝筹公司系统性配置,同时顺应产业趋势加强对新质生产力产业布局,提升投资收益,人工智能技术也逐步融入策略体系,香港跨境投资平台初步建立。得益于宏观及市场环境相对稳定,同时经过多年转型深耕,整体业务风险收益特征显著改善,韧性不断增强。
  1.5资产管理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及中信证券资管,持续完善养老业务并升级投资管理体系,推进投研专业化、体系化和精细化建设实现更高水平。私募资管业务深入推进策略产品分层管理体系,发展高质量产品线,打造清晰稳定的品牌产品系列,夯实“客群×区域”的矩阵式客户营销网络,扩大客户服务广度、提升服务深度。加速推动国际化发展战略,完善垂直一体化管理、加强境内外业务深度融合,整体提升境外系统建设水平。截至报告期末,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7,615.41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4,289.78亿元、9,858.57亿元、3,467.06亿元。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份额14.02%,排名行业第一。
  作为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平台,华夏基金积极参与重大产品创新项目,权益ETF规模保持行业龙头地位,货币基金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积极推进养老三大支柱业务,REITs业务保持行业领先,海外业务开拓取得新进展;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各项领先技术应用高效赋能业务发展,整体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30,144.84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22,832.20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7,312.64亿元。
  1.6托管
  公司以专业服务赋能资本市场,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成功托管首批科创债ETF公募基金。公司持续完善宽基指数公募基金布局,优化产品线结构,全年公募基金托管业务新增规模排名证券公司同业第一。公司抓住机遇积极服务保险长期资金入市,充分发挥公司综合金融平台优势,实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外包服务规模的显著增长。公司坚持科技赋能战略,全新推出机构投资人服务平台、资管机构数据服务平台和境外基金业绩分析平台,不断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和跨境综合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数量为13,848只,提供基金外包服务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数量为16,082只。
  1.7股权投资
  作为公司自有资金股权投资平台,中信证券投资坚持践行国家战略,深入产业链研究,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围绕投硬科技、投长期,不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科技领域的投入和陪伴。2025年,投资多个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优质项目,覆盖具身智能、半导体装备、国产GPU、国产服务器等关键领域,做服务科技创新的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同时,中信证券投资以股权投资为支点,撬动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助力已投企业成长为细分赛道龙头、登陆资本市场,为科技金融生态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中信金石在募资端持续发挥自身优势,管理规模进一步提高,投资人结构持续优化,投资策略不断丰富。2025年,中信金石加大了财务投资人开发力度,新增了并购策略并落地了并购基金,完成新基金备案人民币110.5亿元。
  中信金石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作为公司的不动产投资平台,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433.66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中排名前列。中信金石基金进一步加强以保险为代表的机构投资人服务,加大购物中心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资,完成新基金备案合计人民币4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石基金所管理基金,持有购物中心建筑面积合计约67.27万平方米,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合计约47.07万平方米。
  作为公司的美元一级私募投资平台,中信证券国际资本(CITIC CLSA Capital Partners)通过亚洲策略美元综合基金CAGF持续开展科技领域布局,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联合投资,服务“走出去”“引进来”,投资于中国的高端制造、信息科技、新能源、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服务“中企出海”为主线策略,投资助力优质中国企业进行全球产业链发展与商业拓展。此外,中信证券国际资本年内发起设立以锚定与基石投资为主的一级半基金;成功募集韩国主权基金及知名机构资金;发起设立风投母基金,进一步完善了产品矩阵。
  1.8研究
  研究业务持续扩大公司和客户覆盖,巩固领先优势,深化境内外一体化展业,推动研究产品双向转化及服务双向供给的高效畅通,全面强化全球品牌影响力。加大机构客户服务力度,显著提升境内外机构客户服务的广度与实效;密集布局全球会议矩阵,境内举办资本市场论坛、杭州人工智能论坛、全球消费医药论坛等重磅活动,境外落地投资者论坛、东盟论坛、印度论坛等跨国大型论坛,覆盖多国家地区,形成全球传播合力。研究观点的主流媒体引用次数及各类平台阅读量持续攀升,智库研究为政府部委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持,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同时,全年持续提升研究能力、拓宽业务模式,扩大上市公司研究覆盖与机构客户服务范围,稳步提高市场份额,推动境内外研究业务模式统一,完善全球化研究服务体系,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全球综合研究服务,并强化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研究支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融资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CSI MTN Limited、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HK) Limited、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融资类担保总额不超过780亿等值美元和1亿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720亿等值美元和1亿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086.04亿元。
  ●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担保预计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类担保需求,结合2025年度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公司申请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780亿等值美元和1亿人民币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预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预计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720亿等值美元和1亿人民币。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发行债券、开展银行借款和银团贷款、获取银行授信额度、结构化票据融资业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Luna Tower, Waterfront Drive,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办公地址:3806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资本:1美元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李凯、杨杰、郑颖
  主营业务:欧洲商业票据计划和中期票据计划发行主体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2.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办公地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注册资本:1美元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陈志明、张惠梓、许建强、侯越洋
  主营业务:结构性票据发行主体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中信证券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
  3.CSI MTN Limited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办公地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注册资本:1美元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袁峰、李凯、郑颖
  主营业务:中期票据计划的发行主体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中信证券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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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HK) Limited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注册资本:758,009,800港元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李凯、郑耀华、郑颖
  主营业务:中信里昂证券司库业务主体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中信证券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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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2520232A
  成立时间:2013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9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7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传乐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业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有新增被担保主体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考虑到境外市场为了业务类别的区分和隔离,通常会以独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运营主体,一般情况下SPV自身无信用评级,为了在市场顺利开展相应业务,必须通过上级公司担保的形式予以增信。
  各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086.04亿元(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他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即2022年3月4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7,146,066.03元注,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7,273,729.96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全部结项,A股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92,030,774.54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11,429.54元,按2025年12月31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0,323.39元。
  注: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发行费用实际支付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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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itics.com)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2),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2025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A股募集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人民币9,752.74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H股募集账户利息净收入港币11,429.54元,折合人民币10,323.39元,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0882号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一一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证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信证券2025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A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信证券2025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募集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该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因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非执行董事李艺女士、梁丹先生、张学军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吴勇高先生在交易对手方或其股东单位等处任职,为公司关联/连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已分项回避表决。该等交易尚需经股东会批准,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并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以及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 属于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同)的日常业务;
  ● 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情况而定)的条款;
  ● 是根据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续签了《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分别约定了2023-2025年度交易上限。该三项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中,除按照上述框架协议制定的2025年度交易内容及交易上限执行外,公司也严格按照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就三项框架协议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融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交易、保证金贷款、金融机构间拆出等
  注2: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认购本集团发行的收益凭证、向本集团提供同业拆入、法人账户透支等,系基于其利益考虑并按正常商业条款提供,且本集团无须就该等融资交易提供担保,该等融资交易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下的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因此,公司未对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该等融资交易设定上限
  注3:上表所示各项金额均以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关于关联/连交易的相关规则确定,不包括按照上市规则免于披露的关联/连交易金额,对利润有影响的项目已在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中体现,以下同
  注4: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1)公司向关联/连方购买的金融产品少于预期,因此赚取的收益相应较少;(2)关联/连方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少于预期,公司向关联/连方销售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等低于预期;(3)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4)较多银行间市场交易系以匿名方式报价,从而导致交易对手匹配具有高度随机性,因此,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向关联/连方购买的债券少于预期;(5)根据市场资金供应的结构,公司可选的资金融入方较分散,未集中从关联/连方融入资金;(6)因资金管理特征及成本的差异,公司向存款类机构融出的交易较少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房屋租赁支出占营业支出比例为期限为一年或以下的房屋租赁支出占比
  2.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2025年度,本集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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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更名为四川星钧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2: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以下同
  注3:实际发生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流出包含向关联方发行/兑付收益凭证及其产生的利息支出
  注4:实际发生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出为从关联方购入非标准化债权类产品
  (2)2025年度,本集团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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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实际发生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现金流入/流出包含向关联方发行/兑付收益凭证及其产生的利息支出
  (三)2026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保障业务延续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与中信集团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三项框架协议,新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分别约定了2026-2028年度的交易上限。
  参照公司近年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预计如下:
  1.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
  2.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集团与公司董事(含过去十二个月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包括: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股份)、四川星钧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星钧产业投资)、越秀产业投资、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卓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著健康)、越秀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保险)、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
  ■
  注1:“不超过”均含上限金额,以下同
  注2: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议股东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以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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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连方及关联/连关系介绍
  (一)中信集团及其关联/连方介绍
  1.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1)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金控成立于2022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MA7K30YL2P,法定代表人奚国华,注册资本人民币420亿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是首批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和持有金融行业牌照齐全、业务范围广泛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是中信集团。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13,023.21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1,262.17万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760.94亿元,资产负债率89.59%;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831.7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952.19亿元。
  (2)中信集团
  中信金控的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成立于1979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10168558XU,法定代表人奚国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05,311,476,359.03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为一家具有较大规模的跨国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涉及综合金融服务、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实际控制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07万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65万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2万亿元,资产负债率88.24%;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528.7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82.02亿元。
  中信集团、中信金控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第(1)款及第14A.13条第(1)款规定的关联/连人。
  2.与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中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2006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690725E,法定代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人民币4,893,479.6573万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向企业客户、机构客户和同业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5,327.2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7,253.5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073.65亿元,资产负债率91.53%;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136.4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680.62亿元。
  (2)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是一家扎根香港逾百年的综合性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服务以至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等,行长兼行政总裁沈强,注册地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股东为中信银行全资附属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4,892.95亿港元,负债总额4,422.62亿港元,净资产470.33亿港元,资产负债率90.39%;2024年度,营业收入105.81亿港元,净利润27.42亿港元。
  (3)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于2000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25010871G,法定代表人李存强,注册资本人民币73.6亿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1幢01单元18层1801、17层1701、16层1601、15层1501、14层1401、13层1301、12层1201、11层1101-A,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主要股东为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控。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722.0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532.8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89.13亿元,资产负债率93.05%;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08.29亿元,净亏损人民币10.64亿元。
  (4)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于1988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30993Y,法定代表人吕天贵,注册资本人民币1,127,600万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主要业务包括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专业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47.74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3.9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03.77亿元,资产负债率26.28%;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3.7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6.53亿元。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1.2020年公司向越秀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原广州证券100%股份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越秀金融国际作为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11月26日起持有公司股份,其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8.54%。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1)越秀资本
  于1992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817725,法定代表人李锋,注册资本人民币501,713.2462万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越秀资本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198.1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39.0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59.09亿元,资产负债率79.11%;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2.3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7.34亿元。
  (2)广州越秀资本
  于1992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79672H,法定代表人李锋,注册资本人民币746,670.4908万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1栋508房。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广州越秀资本为越秀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62.24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71.3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90.92亿元,资产负债率76.95%;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人民币63.0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1.06亿元。
  (3)越秀金融国际
  于2021年成立,注册地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从事金融及投资业务。越秀金融国际为越秀资本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29.58亿港元,负债总额26.32亿港元,净资产3.26亿港元,资产负债率88.97%;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9,858万港元,净亏损1,605万港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证通股份、四川星钧产业投资、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卓著健康、越秀保险、广州资产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证通股份
  于2015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324360627T,法定代表人范宇,注册资本人民币251,875万元,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幢,由国内多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共同发起成立的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企业。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31.98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9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8.06亿元,资产负债率43.53%;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44亿元,净亏损人民币5,640万元。
  (2)四川星钧产业投资
  于2008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700675765415T,法定代表人唐士超,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注册地位于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孵化大楼C区。经营范围:发起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及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四川星钧产业投资为公司联营企业。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40.21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6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9.61亿元,资产负债率1.48%;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78亿元,净亏损人民币1.31亿元。
  (3)越秀产业投资
  于2019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CLQDH4K,法定代表人吴勇高,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创智三街1号A1栋508房,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越秀产业投资为越秀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60.33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9.0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1.33亿元,资产负债率55.51%;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0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052万元。
  (4)越秀产业基金
  于2011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79976642N,法定代表人卢荣,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创智三街1号A1栋509房。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越秀产业基金为越秀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0.01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9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5.05亿元,资产负债率49.55%;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4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509万元。
  (5)卓著健康
  于2010年成立,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英文名称为Top Eminent Healthcare Group Limited.主营业务为营养和保健品零售,主要股东为北京同仁堂(开曼)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2.79亿港元,负债总额0.35亿港元,净资产2.44亿港元,资产负债率12.54%;2024年度,营业收入1.03亿港元,净利润1,134万港元。
  (6)越秀保险
  于2025年成立,注册地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完成对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83.33%股权收购注册成立的控股平台。
  (7)广州资产
  于2017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9M21R72,法定代表人苏俊杰,注册资本630,945.802万元,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1栋506房。经营范围为:参与广东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564.78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63.7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1.02亿元,资产负债率82.11%;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9.12亿元,净亏损人民币3.50亿元。
  (三)前期同类关联/连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5年度与各关联/连方开展的日常关联/连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履约风险。
  三、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为了实现交易价格的公平、公正,公司与中信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关联/连交易的定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5年12月19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各种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1)证券和金融产品的认购以该产品的认购价及条件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内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外及其他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为依据经双方协商进行;如无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该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应适用双方依据公平市场交易原则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费率。(2)同业拆借的利率及回购交易应当以该类型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及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的价格应当参考该类收益凭证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确定。2.证券和金融服务(1)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公司于中信集团的银行子公司存款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能提供的条款。(2)中信集团收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3)公司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低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5年12月19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互相提供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网络维护等非金融服务。就该等服务的定价,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就工程总承包服务而言,若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因素后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根据2025年12月19日续签的该协议,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厘定年度租金时应参考:租赁房屋的可比租赁市场的近期公允成交价格;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指导价(如有);房屋的地点、规模、公用设施等多项相关因素。对公司承租中信集团房屋而言,租赁的条款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就出租该位置周围相同等级房屋向公司提供的条款;对公司向中信集团出租房屋而言,租赁的条款应不优于向独立第三方出租房屋的条款。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相关关联/连方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可持续发展绩效, 1. 环境类关键绩效指标”中的环境关键数据依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订版)――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了有限保证鉴证。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__每年定期披露__□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管理声明》__□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
  1.本公司结合自身可持续发展实践和重要性分析结果,将绿色运营(涉及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污染物排放、循环经济、环境合规管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创新驱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供应链管理、科技伦理识别为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对于上述不具重要性的议题,本公司亦披露了相关内容并进行了解释说明。
  2.本公司结合所属行业,还识别了责任投资、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行业文化建设、投资者教育等议题,并于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25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标准仓单做出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同意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在《通知》中明确,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目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公司对于频繁买卖仓单以赚取差价、不提取仓单对应商品实物的交易,按收取对价与所出售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仓单,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仓单,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影响
  公司自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通知的有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2024年度涉及调整的主要科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 在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957,387,941.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本次向2025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人民币4.10元(含税)。以2025年末中信证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76,424,199.89元(含税)。
  考虑公司在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97,958,580.41元(含税),2025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0,374,382,780.30元(含税),即每10股派人民币7.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036,764,239.18元,2025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73%。自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2025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派发2025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3月23日发出二次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在香港太古广场一期18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健华先生、刘俏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
  本方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关联/连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分项回避表决。
  1.本集团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李艺女士、梁丹先生、张学军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
  2.本集团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越秀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非执行董事吴勇高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本集团与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四)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执行董事张佑君先生、邹迎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在审议本人的薪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非执行董事李艺女士、梁丹先生、张学军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吴勇高先生及原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王恕慧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于2025年12月19日获委任为公司董事的张长义先生、刘俏先生、李兰冰女士、施亮先生,于2025年度任期内未领取薪酬。
  1.张佑君先生的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邹迎光先生的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李青先生的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史青春先生的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张健华先生的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预审过程中张健华先生、史青春先生在预审本人的薪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2026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500%。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计算。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说明: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规模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六)公司2026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获得通过。
  根据该计划,提请股东会同意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780亿等值美元和1亿人民币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八)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阅(非表决事项)。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5年内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存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足。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2025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2025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七)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2025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2025年度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一)2026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陈述书获得通过。
  本陈述书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二)关于对公司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程序,对合规总监仲飞先生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四)2025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关于落实深证局128号通知相关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信息技术相关定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八)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意见获得通过。
  (十九)2025年度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5年度企业管治报告详见公司H股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企业管治报告”。
  (二十)关于授权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分别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相关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阅了2025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该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说明:前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2026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文件和公告,将分别登载于2026年3月26日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6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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