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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0,89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90,961,874.13元(含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1,375,073.96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4%,尚余966,044,199.3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5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在资本市场投融资改革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成效持续显现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A股市场呈现“稳步攀升、持续向好”的慢牛格局。WIND数据显示,2025年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全年涨幅分别达18.41%、29.87%、49.57%。?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市场格局、业务结构、创新发展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和提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监管层推动证券行业从追求规模向功能优先转变,风控指标优化进一步拓宽行业资本运作空间,引导行业对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需求,更大力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推进一流投资银行的打造,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头部机构引领作用更加明显,一些中小机构聚焦细分赛道取得突破,加快从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发展转变,证券行业在政策引导下呈现“头部集聚深化、差异化发展提速”趋势。面对行业新格局,公司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战略,践行服务实体经济宗旨,继续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进一步打造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全球经济贸易秩序面临严重冲击和挑战,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显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增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十四五”圆满收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对金融强国建设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证券机构是资本市场上连接投融资各方最重要的桥梁纽带,对于市场功能发挥和生态完善至关重要。2025年公司进一步聚焦证券主业,坚持以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经纪业务、两融业务、投资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荣获英华奖“成长券商资管示范机构”和“固收券商资管示范机构”、“金牛成长证券公司”和“证券公司金融科技金牛奖”、“2025中国证券业新锐资管机构君鼎奖”、“2025中国证券业资管ABS团队君鼎奖”、“2025中国证券业新锐投行君鼎奖”、经济观察报颁发的“2025值得托付金融机构·年度证券公司”、“2025年金鼎奖·创新突破托管券商奖”等多项行业重量级奖项。 公司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把握乡村振兴这一主线,按照“知乡村所需,尽华鑫所能”的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同绘就乡村发展新图景,围绕组织、消费、文化、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推进结对帮扶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开展证券业务。主要包括: 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与期货经纪业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投资顾问业务等。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等。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投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的保荐、承销、财务顾问业务等。 研究业务:主要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等。 另类投资业务:主要从事自有资金股权投资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1 (注:股东王雁红期初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故其报告期内增减情况未知。)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指标为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指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54.03亿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2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98亿元,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9.00%;营业收入25.94亿元,同比(调整后)增加26.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亿元,同比增加7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2亿元,同比增加69.8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议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投资方式 向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的实现。 (二)风控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T3楼栋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天职业字[2026]139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5,692,994.06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755,746.88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7,575,574.6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39,756,219.95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24,125,220.44元后,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15,630,999.51元。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0,89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90,961,874.13元(含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1,375,073.96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4%,尚余966,044,199.3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5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公司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2026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规范制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天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天职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63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时审阅了天职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支持与推进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发行。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0%,各类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和发行方式等有关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本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回购除外)(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中所称的拟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具体的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5.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提请股东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据境内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但若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如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尚需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的,公司需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外捐赠,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026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议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四、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刘正奇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公司关于经营层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进行了2025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公司经营层的报酬。根据其所任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评管理办法获取劳动报酬,享受相应待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总经理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5年度法务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关于2025年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的报告》。 以上第一、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三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0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6]139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5,692,994.06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755,746.88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7,575,574.6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39,756,219.95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24,125,220.44元后,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15,630,999.51元。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0,89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90,961,874.13元(含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1,375,073.96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4%,尚余966,044,199.3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5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1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为规范公司治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刘正奇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暨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 ■ 合计:1,808.53万元 (三)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法人 1.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安防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500号二层D区 法定代表人:董若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原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8月,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68%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若兰投资有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股权。 3.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9号4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谢佐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宝山区长江西路255号2号楼、3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海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41,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与咨询;增值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7号乙三层3353室 法定代表人:沈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商业智能、信息安全、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应用化学(除危险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办公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号楼3单元212室C座 法定代表人:邓凌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力资源培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上海南洋软件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B幢5层519室 法定代表人:沈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上海南洋软件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 法定代表人:孙霄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通讯科技、计算机科技、节能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云平台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环保节能设备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法定代表人:孙跃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2幢226室 法定代表人:焦宇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教学专用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玩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舞台工程施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1.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3号楼1102A室 法定代表人:蔡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建设技术服务、咨询,本系统公房经租管理,室内外房屋装修。建筑材料,房屋配套设备,电机,建筑五金,木材,钢材,有线电视设计、安装(二级),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体育场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上海埃迪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瑞平路39号1层05室 法定代表人:王晔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 关联关系:上海埃迪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3.上海埃迪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瑞平路39号1层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山泉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上海埃迪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承租/出租房屋、接受/提供服务等 承租/出租房屋、接受/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情况等因素,与各关联方协商确定。 部分承租/出租房屋、接受/提供服务等业务尚待确定,暂时无法预计。 (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保证金利息收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等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租/出租房屋、接受/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开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商,与投资者进行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1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有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社会责任委员会统筹负责公司ESG工作。在此治理机构下,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定期收集与报送ESG相关数据及信息,最终由综合事务部进行汇总与统一报送。为保障信息质量,公司建立了责任确认机制,要求各部门ESG负责人对报送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负责对ESG总体工作的监督和审核。纪律检查室、审计部等负责对相关议题的监督、检查及整改。□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1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5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投资”)对部分无法收回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核销原因及依据 因被投资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其破产程序,无财产可供分配,故相关股权投资无法收回。 2021年9月,华鑫投资就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项投资款分别提起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两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均支持华鑫投资诉讼请求。华鑫投资就两案申请执行,由于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无继续执行的条件,故法院均已作出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6月,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5年3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裁定终结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销。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该笔资产核销事项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已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已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三、本次核销资产履行的程序 (一)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故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二)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交易性金融资产4,500万元,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因此,本次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性金融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0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0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97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99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人民币250,078.87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193,830.09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91,164.3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4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人民币23,011.2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天职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户永红,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静,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启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所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其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合计163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天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同意支付天职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63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天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天职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63万元。 (三)本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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