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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坚守 “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不动摇,紧扣“两年强基,三年拓展”发展理念,全力开展第二个强基年建设,纵深推进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绿色高质量发展。面对复杂严峻的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公司经营韧性持续增强,2025年全年经营质量稳步提升,营收结构持续优化,实现营业收入112.99亿元,同比降幅15.47%;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8,778.25万元,经营业绩较2024年实现大幅度提升,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2025年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针,统筹推进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与市场开拓。面对氯碱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低位、新能源正极材料价格波动及产能出清等影响,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深入开展“双率”提升、持续推进追求极限制造,发挥极限产能、实现极限成本、追求极限品质的“四个极限”和极限供应链等措施手段,聚焦生产、营销、研发、行政、项目五大管理体系,配套资源精准落地,管理效能全面跃升。一是产销规模再创新高。主导产品生产装置实现安全、平稳、高负荷长周期运行,烧碱、氯化法钛白粉等主导产品产量连续刷新历史纪录;化工板块、新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三大板块主要产品产销率保持98%以上;钛产业高端化提速,氯化法钛白粉、高钛渣产销量大幅增长,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并拓展海外市场;磷酸铁锂实现全面投运并导入头部企业,公司循环产业链体系基本构建。二是挖潜增效成效显著。纵深推进挖潜增效 “十二篇文章”,聚焦降本提质、费用管控、固废资源化、能源优化等关键环节,内部挖潜与精益管理落地见效,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经营效益稳步回升。 公司按照绿色化、数字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通过化学创新来重构元素价值的“四个新天原”战略定位持续推进“一体两翼”转型升级战略,在现有产业根基上持续深化布局、优化结构,高质量、规模化构建“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产业链。2025年新能源锂电材料、绿色储能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海丰和锐工业储能等重点项目稳定运行、效能释放;锂电新材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二车间全面投产,募投项目全面投产,高负荷运行;天程锂电磷酸铁锂部分产线达产达效;同步推进硫磺制酸、马边无穷矿业丁家磷矿绿色矿山、氯化法钛白粉尾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启动海丰和泰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项目,锂电产业链与钛化工产业链实现延链、补链、强链协同突破。 2025年公司技术创新聚焦核心赛道,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第一课题+7大专项”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效益提升。第五代超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材料正在推进头部客户验证。2025年公司磷酸铁锂产品深度稳定供应宁德时代,供货规模与产品份额持续提升,获头部企业在品质、研发、制造全链条高度认可,客户拓展与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 2025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烧碱45.7万吨,同比增长2.21%;氯化法钛白粉10.82万吨,同比增长21.98%;磷酸铁锂4.94万吨,同比增长99.1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3月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增持: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32,667,505股,增持股份2.51%,增持金额15,368.99万元。增持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261,375,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8%,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7,335,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8%,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非公开发行项目:公司2026年1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3、锂电新材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目前产线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同时,公司第五代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正在进行客户导入验证。 4、发行公司债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5 亿元,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无偿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四川远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14,326,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无偿划转至其母公司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更。2025年9月,完成变更过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6、黄磷产能指标转让:2025年11月25日,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黄磷产能指标转让金额为1.8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无穷矿业黄磷产能指标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7、或有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集信锂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了《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将回购义务延期至 2026 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8、昌能煤矿复建复产: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显示昌能煤矿瓦斯等级为突出,昌能煤矿被认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后续昌能煤矿将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治理要求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昌能煤矿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9、天程锂电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天程锂电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经完成一期5万吨产线建设,目前已经实现供货。 10、磷矿项目:公司马边丁家磷矿项目于2025年8月通过验收专家组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进入试生产,目前每月开采量在5万吨左右,同时也在进行磷矿绿色矿山建设。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董事魏红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邓敏先生对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公司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在独立董事王汀汀先生、李宁先生、周静女士、叶勇飞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编制〈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78.25万元,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6,871.9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45.48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71.9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871.97万元。2026年,因投资建设氯化法钛白粉等重点项目及磷酸铁锂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按照行业惯例需要铺垫大量的流动资金,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与财务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故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2026年,因投资建设氯化法钛白粉等重点项目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按照行业惯例需要铺垫大量流动资金,因此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与财务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加快转型项目的建设、改善公司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6)第0006000号);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具有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二)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先生,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女士,201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先生,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 (四)执行信息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四川华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注册会计师刘均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四川华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七)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161万元,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3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详细情况见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贸易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贸易公司拟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更好地规避公司经营商品的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选择期货交易品种的原则是: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产业链上下游以及贸易活动范围内的产品。 三、套期保值开户和管理方式 涉及上述套期保值品种的公司分别开设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但由集团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机构统一管理和操作。 四、投入的金额和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保证金账户资 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额度内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原料、产品及贸易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每日结算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董事会批准的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的保证金额度。 3、合理选择期货保值月份: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八、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按照《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次股东会将对议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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