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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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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新材”)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客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39.9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已实际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90万元。 ● 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1,539.90万元,为在前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客户担保额度内进行授权期限延期,不涉及新增客户担保额度,不涉及新签署客户担保合同。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将截至2026年3月23日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的1,539.9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进行延期,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为在前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客户担保额度内进行授权期限延期,不涉及新增客户担保额度,不涉及新签署客户担保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23日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的1,539.9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进行延期,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2: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客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福莱新材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已实际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90万元。本次是对1,539.90万元的担保余额进行授权延期,不涉及新增客户担保额度,不涉及新签署客户担保合同。 注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四川开喜广告有限公司 ■ 2、成都福莱美神商贸有限公司 ■ 3、厦门凯信泰克工贸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2026年3月19日,四川开喜广告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28万元。鉴于本次担保系在前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客户担保额度内进行授权期间延期,不涉及新增客户担保额度,不涉及新签署客户担保合同。此外,被担保人资产状况远高于涉案金额,该诉讼预计不会对其偿债能力构成实质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供应链E销通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客户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及银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公司下游客户(四川开喜广告有限公司、成都福莱美神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签署《分销通业务合作协议》 公司为客户提供保证金担保。公司按照客户借款余额的5.00%向其保证金账户交存保证金。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形成保证金池,如客户出现借款逾欠,合作银行有权在贷款逾欠满5个工作日后划扣保证金用于偿还逾欠贷款本息的30%,如保证金金额不足,则公司须履行差额补足责任,直至偿清逾欠贷款本息的30%;代偿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须补足保证金,直至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存量全部借款金额的5%。公司下游客户(厦门凯信泰克工贸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3)。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对客户的选择严格把控,及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客户已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客户和其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本次担保是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客户和其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23日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的1,539.9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进行延期,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客户的选择严格把控,同时客户和其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福莱新材本次为客户办理担保授权期限延期事项,系在前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进行,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新签署担保合同,其目的是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核心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福莱新材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108,4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下同)的76.13%。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824.96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9.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8%;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644.6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3.79%;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40.4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5%。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7.42%,且超过净资产2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36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投资金额: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3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47,2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6,999,968.8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929,246.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70,721.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6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55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公司截至2026年2月5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占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四)投资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注1: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理财产品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未超出理财最高额度授权期限。 注2: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注3: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 注4: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5:上表中为截至到2026年3月26日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原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8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原议案的情况说明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存放于公司和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需对上述议案中的事项进行补充。 2026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原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取消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将2026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不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夏厚君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1.75%股份的股东夏厚君,在2026年3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和《福莱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除取消原议案,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8日 至202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6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5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如遇紧急事宜可不受前述时间和方式的限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涂大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23日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的1,539.9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进行延期,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原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原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1565期 ● 受托方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产品期限:64天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2、本次委托理财的合同主要条款 ■ (五)投资期限 产品起始日:2026年3月26日,产品到期日:2026年5月29日,产品期限64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注1: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理财产品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未超出理财最高额度授权期限。 注2: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注3: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 注4: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5:上表中为截至2026年3月26日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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