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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同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同意《公司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四)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五)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六)同意《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人民币100万元。定价原则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审计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人民币30万元。定价原则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审计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综上,2026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人民币10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人民币30万元,合计人民币130万元。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七)同意《关于续聘公司股东会见证律师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黄雄律师、朱骁律师、万瑜律师担任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见证律师。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考核兑现和契约约定的议案》; 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在审议本事项时,1位关联董事:刘颖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海林先生、陈忠勇先生、唐江先生、王茹女士、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十九)同意《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同意票为 9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2025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二十一)同意《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1)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同意票均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4位关联方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陈忠勇先生、唐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2)与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同意票均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3)与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同意票均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二十二)同意《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三)同意《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在审议本事项时,4位关联方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陈忠勇先生、唐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四)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在审议本事项时,4位关联方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陈忠勇先生、唐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五)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十六)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根据公司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条件。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二十七)同意《关于购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购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公告》。 (二十八)同意《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二十九)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十)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草案)。 (三十一)同意《关于修订〈公司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四)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五)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3月修订)。 (三十七)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八)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三十九)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四十)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四十一)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草案)。 (四十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四十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四十四)同意《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会议计划及集体调研计划》;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四十五)同意《关于聘任季顺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票为 9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季顺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 季顺国先生个人简历: 季顺国先生,1977年1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在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担任多项职务,曾任南京国电南自美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电气事业部副总经理、营销部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事业部党委委员;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风电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事业部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执行董事、董事、董事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季顺国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45,631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季顺国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聘任季顺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四十六)同意《关于注销埃塞俄比亚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为 9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埃塞俄比亚分公司进行注销,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注销埃塞俄比亚分公司的公告》。 (四十七)同意《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为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指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6-00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商业保理服务。 ●本次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实际发生保理业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华电保理的授信额度占用为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需求,公司拟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华电保理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商业保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实际发生保理业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华电保理的授信额度占用为零。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华电保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华电保理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X8HP7M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171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华电产融大厦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超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电保理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5 年12 月31日,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总资产68.88亿元、净资产16.0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4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关联人的资信状况:华电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由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且价格不高于同时期内国内其他同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同等期限、同等业务融资的费用。 双方可在本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业务是依据公司与供应商(“供应商”或“卖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卖方在货权转移之后,根据公司申请或确认,卖方将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华电保理,卖方获得华电保理融资的服务。 反向保理业务亦可适用于华电e信产品。华电e信是客户方基于对供应商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在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向供应商开具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凭证。该电子凭证由买卖双方商定账期,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拆分流转、保理融资或持有到期。该产品适用于客户方对公司的开立或流转,也适用于公司对供应商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基于买卖合同间的开立和流转。公司接收、留存、流转或变现华电e信产品均不占用自有额度。 2、正向保理 正向保理是公司作为债权人将对债务人现有的或未来陆续产生的多笔应收账款转让给华电保理,明确应收账款或形成相对稳定的应收账款资产池,华电保理根据应收账款或资产池余额及保理融资比例为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3、风险控制 为了规范公司与华电保理关联交易行为,实时监管关联交易动态,公司将联合华电保理在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发关联交易模块,对关联交易实现严格的总额管控,严禁超额度发生业务,确保依法合规,维护公司权益。 在反向保理(含华电e信)业务中,华电e信约定到期日应不早于基础合同约定到期日。在正向保理业务中,若有其他机构可以向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的,公司与华电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仅限无追索权保理,若其他机构不能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或其他条件不满足公司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可与华电保理开展有追索权服务,但华电保理应确保融资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一)交易服务范围及金额 1.乙方同意按照届时签署的具体保理协议向甲方提供一系列商业保理服务业务,包括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以及其他商业保理服务。其他商业保理服务包括:销售分账户管理业务、应收账款催收业务及经许可的其他业务。 2.就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以及其他商业保理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年度交易上限为3亿元。 3.就本协议项下每一笔具体金融业务的具体条款(包括融资方、服务类型、利率、服务费、付款条款及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甲方和乙方届时将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本协议确定的原则与条款的规定,另外签订具体的协议。 (二)定价原则 1.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由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且价格不高于同时期内国内其他同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同等期限、同等业务融资的费用。 双方可在本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双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内部审批以及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4)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5)甲方确认和同意,本协议并不视为乙方对应收账款等融资服务和/或其他商业保理服务的承诺,乙方有权以本协议为基础独立自主地审查、判断和决定是否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应收账款等融资服务和/或其他商业保理服务,并以乙方与甲方届时签署的具体保理合同等交易文件内容为准。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审批、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4)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3.框架协议的双方各自向对方做出如下保证: (1)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对方的利益; (2)对于本框架协议项下交易需由各自控制的下属公司提供或接受的,双方保证各相关下属公司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框架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甲方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甲方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协议生效日前已开始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则本协议对已开始履行的协议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已经签署且在有效期内的任何具体保理合同等交易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效力和内容。 2.在符合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议双方可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协商修改本协议的相应条款。 3.本协议附件(若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将有效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加速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改善现金流状况,同时增强公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此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与华电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关联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陈忠勇先生、唐江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进行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6-00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5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1.经测试发现,部分因市场变化及技术进步引起的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对应减值金额为45,729,303.99元。其中原材料28,583,562.73元,自制半成品4,136,010.74元,库存商品11,646,718.62元,在产品1,363,011.90元。与合同成本有关的部分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金额为2,836,189.75元;经测试发现,部分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对应减值金额为6,963,363.17元。因此,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729,303.99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836,189.75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963,363.17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5,528,856.91元。 2.出于谨慎性原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97,356,735.89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2025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99,514,064.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99,514,064.37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6-00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或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分为综合绩效、专项绩效。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60%。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综合绩效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按月实行预发放。 专项绩效是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在基本年薪和综合绩效外进行的专项奖励,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2)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收入。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兑现,不提前预发。实行股权激励等将另行编制实施方案。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津贴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由公司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分为综合绩效、专项绩效。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60%。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综合绩效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按月实行预发放。 专项绩效是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在基本年薪和综合绩效外进行的专项奖励,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2)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收入。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兑现,不提前预发。实行股权激励等将另行编制实施方案。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代扣代缴,扣除后剩余部分足额发放给个人。 2. 综合绩效按月实行预发放,预计完成年度关键业绩指标的,综合绩效可按最高不超过上年综合绩效的80%预付,每存在一项未按进度完成的指标预付上限下浮5%,最高下浮30%。年度业绩考核评价后,根据公司核定的综合绩效标准分三年进行递延支付,其中第一年按照综合绩效的90%进行清算,第二、三年分别按照综合绩效的5%进行兑现。专项奖励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按其所任职务和任职时间分段核定兑现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跨单位职务变动的,原则上从次月起在调入单位领取薪酬,同时办理工资关系转移及相关手续。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季顺国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季顺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季顺国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的个人简历和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其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核意见:季顺国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个人简历 季顺国先生,1977年1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在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担任多项职务,曾任南京国电南自美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电气事业部副总经理、营销部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事业部党委委员;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风电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事业部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执行董事、董事、董事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季顺国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45,631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季顺国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_□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_√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6-00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国电南自作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电力高科技上市企业,在电力自动化领域具有深厚底蕴。公司目前已构建“5+2”业务模式,产业涵盖电网自动化、电厂及工业自动化、轨道交通自动化、信息与安全技术、电力电子等五大核心板块,同时以生产制造和系统集成为支撑,主要在电力、工业、新能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配套自动化、信息化产品、集成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在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攻关、产品研制、工程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在国内率先构筑起覆盖火电、燃机、水电、风电、电网等“睿”系列电力自主可控工控产品系列,实现了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6.44亿元、4.80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6.80%、40.95%。 下一步,公司持续聚焦中长期经营策略,以提质增效为抓手,持续优化市场布局,统筹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加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降本节支力度,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2026年,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000,000万元,利润总额88,9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598万元的核心目标。同时,围绕市场需求,抢占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在引领型技术领域取得更多突破,使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更多依靠创新要素的聚集,促进新动能占比持续提高。统筹好提升质效和做大总量的关系,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增加值、经济增加值的提升具有更多科技含量,进一步推动生产力质态跃升。 二、以投资者为中心,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长远利益及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稳定的、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的现金分红,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2025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年6月26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253,098.68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76%。 未来,公司将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一贯政策,并充分考量发展阶段、经营效益、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坚持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相对稳定的现金分红,让投资者享受到更多的公司盈利成果。 三、以创新驱动为引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加强研发投入。持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工作,积极策划提炼技术创新突破难点和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滚动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储备。开展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围绕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高层次科技奖项申报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依托高水平自立自强重大科技成果提升行业影响力。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达6.9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24%;20项科技项目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专利授权219项、专利受理561项;《面向电力行业全场景全流程的全栈国产化数智底座》《面向电力SCADA场景的抗量子防护体系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电气设备态势感知与智能预警诊断关键技术及应用》等3项成果荣获行业科技一等奖,《基于抗量子新型密码技术的电力SCADA系统》荣获第50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2项专利在全国性高价值专利评选中获特等奖与一等奖。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新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家,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5年,公司自主研发的21款“华电睿”系列电力工控系统产品通过安全可信认证,具备内生安全免疫能力,标志着电力工控系统实现从“自主可控”到“安全可信”、从“被动防御”到“主动免疫”的升级跨越。“华电睿”系列电力工控产品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首次评选的“中国能源好物”。华电睿蓝智能分散控制系统(ICS)正式投运,在可信智能计算、故障全息感知和运行智能决策等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为机组安全、高效、低碳运行注入强劲数智动能。“江宁开发区能碳虚拟电厂”示范项目入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 下一步,公司将聚焦增强核心功能与提升核心竞争力,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融入新型举国体制,紧密对接国家能源战略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集中优势资源攻坚电力工控、柔性直流、新型储能等关键领域,强化技术自主可控,坚决筑牢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底座。二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技术突破一场景验证一产业应用”良性循环。依托“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海上风电及新一代煤电等重大工程场景,建立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技术优势向规模化产业优势转化。深化“人工智能+能源”融合创新,全面赋能生产、运维及安全管理等环节,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三是深化创新生态建设,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统筹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通过深化产学研用合作,着力引育一批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 四、建立多层次投资者沟通渠道,传递公司价值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重视投资者关切,坚持以投资者导向,提升投资者关系沟通效果。目前公司已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2025年,公司通过投资者交流、召开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全面准确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业绩与发展态势,并充分利用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解读公司定期报告,提高信息可读性与传播效果,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与关切问题,增强投资者参与感与互动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与资本市场建立持续有效的对接与沟通,通过开展投资者交流、策略会、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形式,建立投资者互动常态化机制。公司拟积极举办或参加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确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人员积极参与,提高沟通层次与质量。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与反馈长效机制,引导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认可公司价值,共同打造公司价值实现新局面。 五、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推动治理层、管理层、监督层各司其职。依法规范公司及控股股东权利义务,坚决防止控股股东权利滥用及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倡导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为各类投资者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便利渠道,切实提升投资者话语权和获得感。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治理制度建设,依据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治理制度体系,及时制定及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稳妥完成公司章程修订与监事会改革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应职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保障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 下一步,公司将致力于建设更加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增强治理效能,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一是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落实“落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二是强化独立董事服务保障机制,通过规范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定期组织调研、坚持重大复杂事项实施董事会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三是夯实风险防控底座,深入推进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走深走实,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 六、以责任为核心,强化“关键少数”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在做好公司自身价值创造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管理,共同推动公司价值实现。 2025年,公司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履职支撑服务,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公司按照监管要求新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完善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有关人员履职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重点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职务晋升直接挂钩,激发“关键少数”的创造力和活力,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同时,加大对公司“关键少数”的监管政策培训宣贯力度,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机构各种培训,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打造高效决策、履职尽责的骨干队伍。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6-01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8.03、8.04、8.06、8.08、8.10、8.1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909室,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邮编:210003 联系人:董文陈洁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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