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3月27日起变更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具体如下: ■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变更上述场内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自2026年3月27日生效。 投资者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相关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景顺,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26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6年3月26日10:30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照常办理。若本基金2026年3月26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东吴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6年3月26日起,新增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3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