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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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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德钰
  股票代码:688252
  信息披露义务人:璞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台南市永康区胜利里中华路1-14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恒丰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Ground FloorNPF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55.00%)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璞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恒丰有限公司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璞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有限公司同为天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璞钰投资拟通过收益互换合约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为2,000万元~4,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23,216,115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5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4,961,738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通过收益互换合约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745,62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57%增加至5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股份仍在限售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披露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璞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永杰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天德钰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璞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永杰
  日期:2026年3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恒丰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永杰
  日期: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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