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12月29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低于255.0268万股,不超过510.053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5年12月29日~2026年3月23日,内蒙蒙牛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0.05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累计增持金额为11,856.8712万元,增持股份数量接近其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收到内蒙蒙牛出具的《关于妙可蓝多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3月23日,内蒙蒙牛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0.05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累计增持金额为11,856.8712万元,增持股份数量接近其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