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均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黄晓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171,639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10%;陈育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765,962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30%;曾庆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882,981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15%;曾庆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56,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拟自《衢州东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9.7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以满足资产管理及投资需求。若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收到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的通知,截止当日其均未减持公司股份,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决定提前终止《衢州东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项下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备注:上表中“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一栏之“其他方式”依次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备注:上表中“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一栏之“其他方式”依次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备注:上表中“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一栏之“其他方式”依次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备注:上表中“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一栏之“其他方式”依次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 ■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衢州东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项下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均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决定提前终止《衢州东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项下本次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