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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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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0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投资”)于2019年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的份额,文轩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66.4452%。2022年12月,文轩投资与普通合伙人成都德源格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成都文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9年7月21日刊登的《新华文轩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及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的《新华文轩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于2026年3月25日,公司与有关各方就延长基金存续期以及调整存续期管理费率签订了《调整基金存续期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依据《合伙协议》之约定,基金到期日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延长的存续期”)。
  2.本次基金延长的存续期内,将管理费率从《合伙协议》约定的截至相应管理费支付日之前一日合伙企业尚未回收或核销的投资成本的1.5%下调至0.7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基金延长存续期及基金管理费调整事宜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把握更好的项目退出时机,优化项目退出策略,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符合合伙人利益,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基金延长存续期及基金管理费调整事宜已经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已签订《调整基金存续期的协议》,尚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变更登记备案。此外,由于基金可能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资本市场行情、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投资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会持续关注标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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