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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报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等出具《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容。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 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独立董事秦策、刘连胜按照不超过税前10万/年支付报酬,独立董事许煦按照不超过税前20万/年支付报酬,实际领取薪酬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等具体情况决定。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同时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或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报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具体金额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且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若相关董事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造成公司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将视情节扣减、停发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期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该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具体金额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且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该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程建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宁、孙宁霄、程建川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3,874,417 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520,00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354,4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341,7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9.84%,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如在本议案所涉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借款等融资业务,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适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该额度范围内的具体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许煦、秦策、刘连胜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许煦、秦策、刘连胜回避表决。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报告旨在向政府与投资者、公司、客户、环境、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5年度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发布及披露。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H股上市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计划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各董事角色如下: 1、王悦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2、王宁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3、孙宁霄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4、程建川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5、秦策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6、刘连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许煦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具体董事成员将届时根据境内外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公司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另行以公告形式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6-01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普源精电”)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3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16,83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83,000.0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6,207.57元(已扣除券商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60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9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08865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长期未使用,处于久悬状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重新激活该账户使用。 注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NRA7505202002196(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6,408.31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4.50万元。 注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NRA86030000126023(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1,319.19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0.93万元。 注4: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100000404410495(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94,380.29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66.34万元。 注5: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100000404410473(马币账户)账户余额马币731,808.83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26.74万元。 注6: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100000404410519(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24,986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7.56万元。 注7: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100000404410484(马币账户)账户余额马币115,136.26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9.94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度,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6,405,260.03元。 2025年度,公司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2,241,214.10元。 2025年度,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3,236,743.8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691,606,944.44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 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59,727,846.66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3、202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7,4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截至2026年3月2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1.5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 公司拟定将“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50.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通过公司自有房产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综合区04PD-0107单元,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进行调整,调减127.75万元租赁费用,调增127.75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厂房变更为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8,500.54万元调整至11,436.5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8,000.00万元调整为10,936.00万元,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1月调整至2025年11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投资金额为7,064.00万元。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在境外当地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普源精电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普源精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83,759.57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628,307.62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3,874,417 股, 扣除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520,00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354,4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341,7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7,341,766.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024,603.6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7,366,370.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6.3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341,766.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84%。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6-01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 ● 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 ●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长期未使用,处于久悬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重新激活该账户使用。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1、根据公司的重要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调整为租赁办公场所,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金额不变,由此导致的投资结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优化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投入风险、更好匹配公司研发业务快速迭代需求,公司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调整为租赁办公场所。 结合该变更,公司同步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将原“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费”中的房产购置支出调减,相应增加至“试验研究费”科目,用于强化研发设备更新、试验场景搭建及核心技术攻关投入,公司在原超宽带频谱分析仪射频前端、超宽带耦合器和宽带频率合成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将重点规划开展三项重点研发项目,涵盖频谱分析仪、高端频谱分析仪及微波矢量信号源等项目,其余科目投资规模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金额不变,未改变募投项目整体实施方向与目标,能够更高效地保障研发中心建设进度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目前的经济社会环境,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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