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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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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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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加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医药研发、医疗保障等政策持续调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步入常态化与制度化,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医药行业发展挑战依然严峻。
  (二)行业政策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国家从宏观战略层面强调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继202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后,国家继续密集出台一系列医药行业支持政策,多维度激发医药创新活力,以创新与改革引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支持创新药推广使用等措施,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和激发药品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并明确通过多种措施努力缩短审评审批时限,进一步加快创新药品上市进程。2025年3月,全国两会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培育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持续强化对创新药发展的全链条支持。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及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研发支持力度、支持进入基本医保目录和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多元支付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医药行业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将生物制造等领域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地方层面也纷纷出台支持创新药全链条发展的有利政策。随着各项举措逐步落实,创新有望成为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为医药行业开启新一轮增长空间。
  药品研发方面,国家药监局针对创新药临床试验数据保护、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优化发布相关制度文件,支持新药研发。《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明确,对含有新型化学成份等符合条件的上市药品,给予其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最长不超过6年的保护期,以进一步保障创新药的市场回报。同时,针对泛肿瘤药物和ADC(抗体偶联药物)等前沿方向,国家药监局也发布了相关研发指导原则,为临床研究提供科学规范,引导产业高效研发。此外,《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将符合要求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覆盖国家支持的重点创新药、入选CDE儿童药“星光计划”、“罕见病关爱计划”的品种及全球同步研发品种,有望进一步缩短创新药临床开发周期,助力创新产品更快推向市场以满足患者需求。
  医疗保障方面,国家不断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次医保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是一类创新药。公司本次共有20款产品/适应症通过新版医保目录调整,其中10款产品首次进入医保,5款产品新增适应症进入医保,5款产品完成目录内续约,覆盖肿瘤、代谢、心血管、自身免疫、眼科等多个疾病领域,有助于不断提升优质药物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国家医保局同步发布《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纳入19种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范围的创新药,该目录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衔接,共同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行业监管方面,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强调通过巩固治理成效、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穿透监管和强化行业自律等持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建立健全合规体系提供具体、明晰、可操作的指导和参考。医药领域合规监管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助于行业健康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合规管理严格、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有望在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中稳步发展。公司将一如既往严守合规底线,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流程,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打造合规文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涉及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初心,致力于新药研发和推广,以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制药全面集成平台,已前瞻性地广泛布局多个治疗领域,并向纵深发展。公司在肿瘤领域有丰富的研发管线,覆盖激酶抑制剂、ADC、肿瘤免疫、激素受体调控、支持治疗等广泛研究领域,针对多靶点,深耕组合序贯疗法,力求高应答、长疗效。与此同时,公司在代谢和心血管疾病、免疫和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科学等领域也进行了广泛布局,打造长期发展的多元化战略支柱。
  /注:1.该列表为不完全列表,统计时间截至报告期末;2.各产品/在研产品临床阶段指其进展最快的适应症的临床阶段;3.获得监管批准路径认定的时间范围:自2018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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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图1-公司疾病领域及主要管线布局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定不移地以创新为动力,坚持差异化研发策略,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历经二十多年在新药研发领域深耕,不断优化已有研发管理体系,公司通过涵盖早研、CMC、临床前开发、转化医学、注册、临床团队的全新电子化研发项目管理平台,覆盖药物靶点发现、分子筛选、临床产品开发、注册以及真实世界数据呈现的研发全周期全场景智能化运筹管理,建立统一、标准化的项目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实行项目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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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图2-公司关键研发步骤图
  以下为研发项目关键步骤的概述:
  靶点识别和验证。公司药物立项深耕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在初期研究阶段,通过对疾病发病机理与靶点作用机制的深入研究,同时关注国内外会议上发表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地拓展新靶点的发现渠道,积极探索国际前沿的、具有同类首创或同类最佳的药物靶点。公司还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来简化药物发现、分子设计、药物性质预测和优化工作。
  分子发现和优化。选定靶点后,公司依托技术平台对化合物进行测试和筛选,依次选出苗头化合物(对药物靶点显示出理想生物活性并在再次测试时再现这种活性的化合物)、先导化合物(在确定的系列中对特定治疗靶点显示出强大的药理和适当的药代性质的化合物),以及满足开发要求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
  临床前研究。在确定临床候选化合物后,公司会对其进行临床前研究。相关研究包括药效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以及CMC研究。
  IND申请。在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经过充分、全面的临床前验证并达到预定的疗效和安全性指标后,公司将向适用的监管机构(如国家药监局)提交IND申请。
  临床试验。一旦获得IND批准,公司将通过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公司的职责包括设计临床方案、确保临床试验的资金以及监督和管理试验,以确保数据质量和程序合规,并遵守GCP标准。公司还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监控研究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符合所有监管规定。
  新药上市申请(NDA/BLA)。在成功完成临床试验并收集到足够的数据以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后,公司会向适用的监管机构(如国家药监局)提交NDA或BLA。提交的材料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以及CMC的综合数据材料。之后,监管机构通常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其中可能包括对临床试验场所和生产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以验证数据的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适用的GMP要求。
  2.生产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系统竞争力,公司不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加强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持续完善研、销、产、采多方沟通协调机制,提升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效率,加强供应保障能力。建立科学的计划管理体系,以研发和市场预期为导向,评估产线产能并合理规划。根据需求变化,结合产线能力、物料及产品库存情况实时调整供应方案,提高响应速度,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公司从认可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从多方面制定了供应商准入政策、绩效政策及在制品供应商管理政策,并已建立涵盖原辅包等物料接收、检验、评估、放行及分发等各个环节的全面质量管理政策,采用数字化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对原材料采购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公司通过充分的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中间产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公司实施了完整的最终产品放行测试、审批和放行政策,所有最终产品在投放市场之前,都必须经过抽样和放行测试,严格按照适用的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结果符合GMP要求并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最终产品将被放行。在货物储存管理中,公司建立存货管理系统监控仓储发运各个阶段,并根据适用的GMP要求规范存货的接收、储存、分发及运输,积极使用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及WMS(仓储管理系统)对存货进行数字化管理并记录仓储人员运作,提高存货管理效率。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药物警戒系统,制定了包括投诉处理政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政策和产品召回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产品上市后的有效质量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秉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销售体系运营效率,促进资源整合,顺应新形势、新变化,促进全面合规,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形成了商业卓越、市场营销、医学事务、中央及省级销售管理、中央及省级市场准入等职能以支持专业销售队伍。商业卓越部职能主要包括销售效率优化、商业运营效能提升、专业化学术能力建设、市场研究与商业预测、数字化创新和患者教育、卓越产品上市及跨部门项目落地保障。市场营销职能主要包括基于对产品治疗领域、患者诊疗路径及产品临床优势的深入分析,制定疾病治疗领域和差异化品牌战略,并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准确传递产品科学信息。医学事务部职能主要包括制定疾病领域策略,收集来自临床实践的专业洞见、审核及支持研究人员发起的研究(IIT),并就创新产品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及医学教育培训。中央及省级销售管理职能主要包括管理及提升销售活动效率,实施销售策略及拓展并维护本土市场销售网络。中央及省级市场准入职能主要包括相关监管机构沟通市场准入事宜,积极推动公司产品进入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公司坚持以学术推广为核心,加速使用前沿创新成果的临床应用。在药物发现阶段即开展候选分子的商业潜力评估,以科学识别具有开发前景的化合物。在取得积极临床研究结果后,即通过系统化的学术推广,为产品商业化奠定基础。凭借逾五十年的行业积淀与品牌声誉,公司与众多权威临床专家及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关系。公司支持开展研究者发起的研究,并推进产品上市后真实世界研究,旨在积累临床证据、拓展产品获益人群,并为临床实践提供进一步依据。公司研发成果持续发表于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有助于提升专业界对公司差异化创新产品的认知与认可。此外,公司依据品牌战略,积极参与和组织医学研究资助项目,助力医学科学发展。
  公司在国内主要通过分销模式获得药品销售收入,即通过授权分销商向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及药店供应产品。该模式有助于公司以经济高效的方式扩大市场覆盖,并保持对分销网络和营销推广活动的适度管控。
  公司依据业务资质、商业信誉、分销覆盖范围、销售实力、历史绩效、行业声誉及合规记录等多项标准审慎选择分销商。公司定期对分销商进行运营评估与资质审核,确保其已获取相关产品分销所需的许可、认证及资质。通过持续的绩效评价,公司动态优化合格分销商名单及其授权销售区域。同时,公司积极监控分销商数量及存货水平,完善产品流向追踪体系,以持续提升供应链效率与市场渗透率。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布局,持续探索创新的国际合作模式,致力于将更多优质创新药品惠及全球患者。
  (三)市场地位
  恒瑞医药是一家根植中国、全球领先的创新型制药企业。自2019年起,公司连续七年跻身美国《制药经理人》(Pharm Exec)杂志评选的全球制药企业50强榜单。根据2025年Citeline发布的管线规模排名,公司自研管线规模位居全球第二。
  公司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目前已在中国获批上市24款1类创新药、5款2类新药,创新成果稳居行业领先地位。创新药研发已基本形成了上市一批、临床一批、开发一批的良性循环,构筑起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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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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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4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安永华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0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行业。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金陈佩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陈佩女士专注于生物医药行业,在生物医药领域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包括为拟上市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审计服务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拟任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兆烽先生,于1992年加入安永香港,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同年成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并开始执业,何兆烽先生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服务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科技通信、零售、金融、能源等。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侯捷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预计工作量,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均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议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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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 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
  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本市场和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53323
  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48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其他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第一,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创新药研发周期长且成本高昂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型的关键阶段,需大量资金投入国内外临床试验及创新药研发;第二,公司目前正在广东、北京、天津等地进行厂区的新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第三,公司计划通过加大与国际研发机构合作,储备更多创新药品种以增强全球竞争力,相关合作项目需较高资金支持。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11,054,811.98元,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0,173,354,828.03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876,729,292.9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76,729,292.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6日,公司总股本6,637,199,874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787,650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6,082,444.8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978,094,542.12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304,176,986.9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8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26,082,44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7.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人民币3,873,980,958.40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3.33%。上述指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711,054,811.9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04,176,986.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第一,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创新药研发周期长且成本高昂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型的关键阶段,需大量资金投入国内外临床试验及创新药研发;第二,公司目前正在广东、北京、天津等地进行厂区的新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第三,公司计划通过加大与国际研发机构合作,储备更多创新药品种以增强全球竞争力,相关合作项目需较高资金支持。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为保持稳定的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金额上限等,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1、中期分红的前置条件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定期内部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董事会作为最高责任及决策机构,对ESG战略、愿景、目标、风险评估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行使审阅及批复权。战略委员会就公司ESG战略、愿景与目标的制定与更新提出建议,负责监督公司ESG政策制定、执行管理、信息披露等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落实情况。为加强ESG管理与执行责任监督,确保ESG与可持续发展管理要求有效落地,恒瑞医药将安全、环保、质量管理及合规等ESG相关绩效指标系统纳入管理层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并赋予相关非财务指标约5%–20%的考核权重。同时,公司依据不同管理岗位的职责特点设置ESG考核红线,对发生合规相关问题的情形,依规扣减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和股权,并对其薪酬调整产生相应影响,以强化责任约束与激励导向。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未超过50%,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故未单设“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尽职调查”“科技伦理”相关内容因在其他议题中有涉及,故未单独列出。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5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部分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15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6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3.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瑞医药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56)。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存续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瑞医药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57)。
  4、202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恒瑞医药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部分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共1,050人,对应股票权益数量为41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1、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2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1.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瑞医药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61)。
  3、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存续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瑞医药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6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现已届满,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对权益进行处置。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现已届满,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对权益进行处置。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业绩考核指标成就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创新药销售收入、新分子实体IND获批数量、创新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NDA申请数量(包含新适应症)三项,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设定100%、90%、0%三个解锁比例。解锁时公司业绩与三项指标逐一比对,以三项指标中任一指标对应的最低解锁比例确定当期解锁比例。
  第二批次解锁指标:
  ■
  公司2024-2025年累计创新药收入含税大于295亿元、新分子实体IND获批数量大于25个,创新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NDA申请数量(包含新适应症)大于11个,满足第二批次100%解锁条件。
  2、个人层面考核指标
  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基础上,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每个解锁期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当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非营销体系考核指标:

  公司代码:600276 公司简称:恒瑞医药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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