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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349,685,302.74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83,214,150.46元,累计均为负数,尚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公司拟定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及分布式项目发电,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塔筒制造、齿轮箱维修、风电及煤炭检修等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08.46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60.5万千瓦(分布于宁夏120.65万千瓦、内蒙29.9万千瓦、陕西9.95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47.96万千瓦(集中式光伏31万千瓦时位于宁夏 ,分布式光伏16.96万千瓦主要位于宁夏、甘肃、山西、广西、贵州、云南、福建等地 )。公司依托铝企业千亿度稳定高负荷,围绕降碳、降成本目标,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立项批复及内部审批程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累计21个。其中,15个项目已实现并网发电,累计并网容量达16.96万千瓦;受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影响,驰宏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银星发电煤矸石填埋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银星发电水上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终止实施;另有3个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2025年,公司新能源发电量3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4%。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29.87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28.61亿千瓦时;集中式光伏完成发电量4.4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19亿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完成发电量1.0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1亿千瓦时,未来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集中式新能源等项目的不断建设,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大,新能源发电能力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集中式电站通过发电上网销售至电网公司实现收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发电销售至各用电客户实现收入,装备制造通过获取市场订单,销售产品和服务取得相应收入。 2025年,公司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照电力交易市场要求,开展年度、月度、旬交易,同时积极参与日融合和现货市场交易,争取合同电量,提升电量交易价格。2025年,共计完成交易总电量33.81亿千瓦时,除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1.01亿为直接供对应企业消纳外,其他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上网电量为全部入市,交易总电量即为全部上网电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秦臻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秦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25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105,298,361.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未弥补亏损-349,685,302.74元,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拟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暨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暨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现有融资授信情况,公司年度内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20亿元。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已设立及新设的)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委托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池、资金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及质押等(包括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应收款项、票据等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调整。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中铝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20亿元(期限1一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亿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5年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马自斌先生(202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在任),以及现任独立董事黄爱学先生(2025年度全年在任)、李宗义先生、张玉新先生(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任)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宗义先生、张玉新先生、黄爱学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维博先生、高立兵先生、李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栾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左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宗义、黄爱学、李正科,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调整后:李宗义、黄爱学、周利,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上述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外,2025年度股东会应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责,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为根本原则,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合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宁夏能源两会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硬落实,全年安全生产平稳有序,项目建设取得突破,产业结构和发展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951.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4,446.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84元/股。 (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临时公告。2025年公司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共计111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机构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现场沟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维护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2025年公司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内幕交易防控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涉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前,整理登记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并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强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内幕交易防控意识。公司不存在董、监、高及其相关亲属利用内幕消息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重大敏感信息提前泄露或被不当利用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2025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本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 ■ (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会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5年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2.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3.2025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4.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在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2025年公司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2025年按照已经建立的内控体系继续实施运行。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求,全面梳理了2025年度需修编的规章制度,修订范围主要涉及基本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环保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其中修订16项、新增制定4项、废止1项。严格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原则,监督相关部门按计划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综合事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修编、审核、审议审批及发布。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基本良好。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1.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分别归属于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的13个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5.4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28%;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主要事项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行政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控制、行政管理(印章)、资产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公司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以及高风险领域,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的相关业务和事项,参照内控体系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针对流程节点,检查相关业务资料,对业务样本的内控有效性实施自我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汇总评价缺陷、认定缺陷性质及类型并督促完成缺陷整改。 4.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采取的主要方法为抽样法及实地查验法。即针对公司实际业务流程,按照该业务发生频率及固有风险的高低,从全年发生的总体样本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根据对应的内部控制流程要求及管理制度,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部控制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 对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 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②以下情形应至少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纠正; 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即使管理层之后对错报进行纠正,这也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100万元以上的处罚;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五、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截止到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不存在整改事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末,公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4.10万元(计提970.83万元,转回346.7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对太阳山三四期及长山头风力发电厂的老旧风机实施“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并根据停用的老旧风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确定,关键参数包括自活跃市场获取的价格信息及预计处置资产的重量,处置费用包括税收成本及挂牌转让费。太阳山三四期及长山头风力发电厂的老旧风机实施“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资产期末资产净值为28,921.74万元,可回收金额为6,966.50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减值21,955.24万元。 本年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中宁风力发电业务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本公司对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估计可回收金额,预测期为三年,之后为稳定期。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根据评估结果,中宁发电业务资产组期末净值71,306.11万元,可回收金额为68,470.00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减值2,836.11万元; 本公司对减值测试中采用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 2025年度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791.35万元,其中太阳山三四期项目资产计提19,439.80万元;长山头一期项目资产计提2,515.44万元,中宁风电项目资产计提2,836.11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5年度末,受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影响,三个分布式光发电伏项目已终止实施,对前期发生费用共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40.69万元,其中宁夏能源银星发电煤矸石填埋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提减值169.01万元;银星发电水上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提减值72.64万元;宁夏能源驰宏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提减值199.04万元。 2025年度末,公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5,232.04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产生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5,856.14万元,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46.38万元。 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 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6年度经营预测,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1,800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0,910万元。 1.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下转B0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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