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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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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2,928,018.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此推算,总股本645,650,651股扣减回购专户9,519,2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226,290.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19%。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60)。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作为汽车消费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拉动汽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实现10%以上增长,回归400万辆以上;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销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超7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十四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取得多方面突破,产销规模跃升3000万辆,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出口跻身世界第一,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产业领先优势。刚刚过去的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汽车行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多项指标再创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2025年,汽车行业顶住贸易保护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克服技术攻关难题、行业内卷等多重挑战,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实现了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
  2025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高于年初预期。具体来看,全年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全年商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426.1万辆和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9%。其中,货车产销分别完成369.3万辆和372.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7%;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船舶等动力机械发动机曲轴、精密锻件、新能源电驱齿轮、汽车离合器、螺旋锥齿轮、高强度螺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配套产品类型已涵盖商用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船舶等。近年来,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公司果断把握时代趋势,全面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转型,形成了以新能源混动曲轴、新能源电驱齿轮、精密锻件为主要业务,精密减速器等为新兴业务的新发展格局。
  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通常为销售、生产、采购、售后服务四个环节。
  1、在销售环节,公司对配套客户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客户一般需要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公司已实现配套的发动机和整车厂商大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公司与主机配套厂商签订购销合同,直接发货到配套的主机厂,并与主机配套厂商结算。公司设专职销售团队负责对所覆盖区域的客户提供现场服务和销售管理工作。
  2、在生产环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用专业化分工生产模式:公司、襄阳曲轴公司从事曲轴加工业务、行星减速器加工业务;福达锻造公司从事精密锻件业务;桂林齿轮公司从事螺旋锥齿轮业务;离合器分公司从事离合器业务;全州部件公司从事高强度螺栓业务;桂林驱动科技公司从事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公司销售部从配套厂家或销售商取得客户订单后,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订单进行综合平衡,根据客户需求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检验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
  3、在采购环节,本公司及全资子/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材、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采购由母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实施全流程统筹管理(外地子公司除外)。公司已搭建起成熟完备的原辅材料采购体系,涵盖供应商优选、日常采购精细管控以及供应商动态监督考核等环节。供应链管理部对接销售部门月度计划,编制采购方案予以实施。
  4、在售后服务环节,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机厂商协商确定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时限。本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包括对主机厂商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公司产品的服务,主机厂商售出产品后对用户的服务。对主机厂商售出后用户的服务,一般委托主机厂商的售后服务部门统一进行。根据委托协议,双方审核同意后进行费用结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经营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福达股份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福达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相关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9:30至11:30、13:30至16:30
  (二)登记地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应带好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应带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9571855667 传真:0773-3681002 电子邮箱:foto@glfoto.cn
  联系人:证券部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1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制造业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怡君,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翦英友,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鹏、潘怡君、翦英友,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业务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时投入,以及实际参与业务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审计收费合计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新增了信息技术审计板块,本年度未开展该项业务,相应导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有所下降。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时聘任其为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 202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2026年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担保等。
  2、提请股东会授权在人民币3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就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事项(涉及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出具决议,由公司经营班子在本次董事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宜,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3、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2026年度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提供合计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额度涵盖原有担保展期、续保情形,担保范围包括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公司主体(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授信、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对具体授信、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说明:1、在年度预计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实际情况对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使用。
  2、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共同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3、福达装备、平湖福达均为2025年下半年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福达装备无财务数据;平湖福达资产负债率在2025年12月31日为100%,原因系向母公司借款缴纳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所致。该笔借款已于2026年1月归还,还款后资产负债率为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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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截至目前,前述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858,420.12 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1%,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2,928,018.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此推算,总股本645,650,651股扣减回购专户9,519,2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7,226,290.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1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是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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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说明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达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确定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全体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福达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福达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在股东单位(含关联方,下同)有任职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股东单位无任职的,经股东会批准,适用独立董事薪酬,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2)内部董事: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每人每年9.6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岗位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即年终奖)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不低于50%。
  1、岗位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月度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占50%,月度绩效工资占50%。其中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员工绩效管理规定》,每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方案,对不同岗位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及相应参数,每月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一并发放。
  2、年度绩效工资以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基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视经营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专项激励和奖励。具体依公司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按照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黎福超先生、胡江学先生、王长顺先生、黎锋先生、孙有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凯红先生、朱霞女士、吴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朱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福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广西桂林汽车零部件总厂厂长、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企业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佳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并曾担任广西政协委员、桂林市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现任福达集团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福达股份董事长。
  胡江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副教授,高级人力资源师。曾任湖北宜昌交通局职员(挂职交通学校团委副书记),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专业教师,三一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培训副部长、培训部长,人力资源副总监,三一重能人力资源总监,三一重工副总经理,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长沙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等。现任福达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王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曲轴厂技术副厂长,东风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青海曲轴分公司总工程师,青海第一汽车修理厂常务副组长,青海东风曲轴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桂林曲轴公司总经理,襄阳曲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锻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现任福达股份董事、总经理。
  黎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空军学院,工程师。2009年10月进入福达公司,历任福达股份国际业务部副经理、上海福达总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福达股份制造总监、福达锻造公司总经理、福达阿尔芬合资公司总经理、福达股份董事兼总经理、福达集团副总经理。现任福达集团董事、福达股份副总经理。
  孙有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湖南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金属材料高性能精确成形技术与理论。广西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西本科高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D类),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交通运输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现为广西科技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凯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中南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复杂齿轮和复杂曲面的数字化设计和制造技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广西本科高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桂林理工大学屏风学者。现为桂林理工大学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福达股份董事。
  朱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毕业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现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高校一期),广西内部审计专家人才、广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领域,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曾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现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商学院教授。
  吴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硕、博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中山大学,具有法学、管理学等学科背景,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数据法律、文化法律等。广西网络法治创新人才,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桂林市法治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审专家,省级哲社项目同行评审专家,省级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2024、2025年全国高被引学者TOP1%。现为广西师范大学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5日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对2025年度的工作总结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状况,2026年度工作计划、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5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形成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2,928,018.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此推算,总股本645,650,651股扣减回购专户9,519,2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226,290.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40.1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是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对外报出《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福超、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的《福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达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系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开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过程中,因公司全部委员均为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过程中,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确定;2026 年薪酬方案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及实际经营状况制定。上述薪酬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契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长顺、张海涛、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候选人黎福超先生、胡江学先生、王长顺先生、黎锋先生、孙有平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黎福超先生、胡江学先生、王长顺先生、黎锋先生、孙有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黎福超先生、胡江学先生、王长顺先生、黎锋先生、孙有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黎福超先生、王长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凯红先生、朱霞女士、吴高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朱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周凯红先生、朱霞女士、吴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凯红先生、朱霞女士、吴高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周凯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促进其勤勉尽责,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效益状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9.6 万元 / 年。对于不在股东单位(含关联方)任职的外部董事,其薪酬参照独立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本次薪酬调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拟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税前人民币9.6万元/年。此外,不在股东单位(含关联方)任职的外部董事,其薪酬参照独立董事薪酬制度执行。具体发放方式及程序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会议听取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分别听取了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等三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福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福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广西桂林汽车零部件总厂厂长、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企业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佳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并曾担任广西政协委员、桂林市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现任福达集团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福达股份董事长。
  胡江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副教授,高级人力资源师。曾任湖北宜昌交通局职员(挂职交通学校团委副书记),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专业教师,三一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培训副部长,培训部长,人力资源副总监,三一重能人力资源总监,三一重工副总经理,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长沙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等。现任福达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王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曲轴厂技术副厂长,东风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青海曲轴分公司总工程师,青海第一汽车修理厂常务副组长,青海东风曲轴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桂林曲轴公司总经理,襄阳曲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锻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现任福达股份董事、总经理。
  黎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空军学院,工程师。2009年10月进入福达公司,历任福达股份国际业务部副经理、上海福达总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福达股份制造总监、福达锻造公司总经理、福达阿尔芬合资公司总经理、福达股份董事兼总经理、福达集团副总经理。现任福达集团董事、福达股份副总经理。
  孙有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湖南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金属材料高性能精确成形技术与理论。广西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西本科高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D类),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交通运输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现为广西科技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凯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中南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复杂齿轮和复杂曲面的数字化设计和制造技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广西本科高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桂林理工大学屏风学者。现为桂林理工大学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福达股份董事。
  朱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毕业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现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高校一期),广西内部审计专家人才、广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领域,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曾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现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商学院教授。
  吴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硕、博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中山大学,具有法学、管理学等学科背景,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数据法律、文化法律等。广西网络法治创新人才,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桂林市法治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审专家,省级哲社项目同行评审专家,省级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2024、2025年全国高被引学者TOP1%。现为广西师范大学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合计为9.26元,均已转出至普通账户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4月,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2022年5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2)。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对应的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7月顺利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也已于2025年6月使用完毕,该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6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490.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7月顺利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也已于2025年6月使用完毕,该项目已结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项目的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为9.26元,均已转出至普通账户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2022年4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28,307.15万元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期后2024年1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4年7月。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260号),认为,《福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海通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5年度福达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股份”、“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应参会人数9人,实际参会人数9人,关联董事黎福超、黎宾回避表决,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4、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1、与关联方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与ALFING签署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全部50%股权转让给ALFING。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已转让完毕,公司不再持有合资公司任何股权。2026年度公司与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再视为关联交易。
  2、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孙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1:本公告中提及的控股股东旗下冷链、文旅业务公司主要指:桂林璟象酒店有限公司、三江县璟象酒店有限公司、玉林璟象酒店有限公司;桂林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玉林福达文旅有限公司、广西福达航空票务有限公司、三江侗天康养有限公司、玉林福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福达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1、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与桂林福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公司向置业公司租赁约3.3万平方米,用于文化、体育、车辆停放等用途,租赁期限为12个月,合计租金为1,500,000元,按月支付。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与福达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租用办公场地,起租日为2025年7月1日,到期日为2028年6月30日。租赁保证金143,099.10元,3年的租金合计为953,378.52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福达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签署《车位租赁协议》,租用1个停车位,租赁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租金为600元/月,1年租金合计为7,200元;2025年8月1日再次签署《场地使用合同》,租用场地3个停车位,租赁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租赁保证金9,000.00元。租金为3,000元/月,2年租金合计为72,00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公司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与关联人进行交易,且与关联人的交易金额不大,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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