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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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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是中广核核能发电的唯一平台,业务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及管理核电站,销售该等核电站所发电力,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28台在运核电机组和20台在建核电机组(其中包含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4台机组),装机容量分别为31,838兆瓦和24,222兆瓦,占全国在运及在建核电总装机容量的44.48%。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5年1-12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营的核电机组共59台(不含台湾省),全国商运核电机组上网电量为4,389.29亿千瓦时。2025年,公司管理的核电站的总上网电量为2,326.48亿千瓦时,占全国核电机组上网电量的53.0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台山第二核电、惠州核电、惠州第二核电和惠州第三核电的重述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于2025年9月8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广核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出具了《2025年度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行业概览
  2025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了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即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首次提出碳达峰阶段后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下降等一揽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系统性构建了涵盖能源和产业转型、政策工具创新等多维度指标的行动纲领。2025年10月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及“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2025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报告》在全面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的政策与行动中指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我国“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转型”“到2035年,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4月27日,国家对包含防城港三期项目和台山二期项目在内的5个核电项目予以核准,这是国家连续第四年核准了5个核电项目。
  2025年12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2025年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重大水电核电项目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2026年“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推进能源科技自立自强”“前瞻布局氢能、核能等未来能源产业”。我们认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强化能源安全保障、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逐步达成,核能事业发展向好势头更加巩固,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其积极安全有序发展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机遇空间仍然很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26年1月19日公布的资料,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我国经济运行顶压前行、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5年,全国核电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09小时,同比增加126小时。
  ■
  注:数据来源于中电联《2025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其中发电装机容量以及发电量占比数据是全口径数据,平均利用小时是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2025年下半年,国家重点推进省级电力市场基本全覆盖、跨省跨区交易、电力市场基础制度加快落地见效等工作,陆续出台《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方案》《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等文件,实现28个省份电力现货市场进入连续运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根据中电联的统计,2025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中长期电力交易电量占市场电量比重约95.7%,现货交易电量比重约4.3%,跨省跨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1.6%。2026年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面对市场的变化,我们将紧密跟进并深入研判相关政策影响,保持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密切沟通,推进核电参与市场交易的长期政策出台,关注市场形势变化并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强化与电网及相关企业的联系,争取更优的交易价格和更大的市场份额。
  2、2025年主要业务表现
  (1)在运核电机组:2025年,公司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共开展20个换料大修,完成19个换料大修,包括16个年度换料大修(其中包括1个跨年年度换料大修)、2个十年大修和1个首次大修,换料大修累计总天数约为655天;年度累计上网电量为2,326.48亿千瓦时(含联营企业),较去年同期增长2.36%;公司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共有85.12%的指标处于世界前1/4水平、83.33%的指标处于世界前1/10水平。
  (2)在建核电机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共管理20台在建核电机组(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公司管理的4台机组),4台处于调试阶段,2台处于设备安装阶段,7台处于土建施工阶段,7台处于FCD准备阶段。台山二期项目和防城港三期项目于2025年4月27日获得核准,进入FCD准备阶段;陆丰1号及2号机组分别于2025年2月24日及2025年12月22日实现FCD,惠州3号机组、招远1号机组、苍南3号机组及宁德6号机组先后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9日及2025年12月16日实现FCD,开始全面建设,进入土建施工阶段;陆丰6号机组于2025年7月14日实现穹顶吊装,进入设备安装阶段;惠州2号机组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热态功能试验,苍南2号机组于2025年9月27日启动冷态功能试验,进入调试阶段;惠州1号机组、苍南1号机组于2025年12月24日完成首炉核燃料装载。
  (3)电力销售:2025年,我们在运核电机组实现上网电量2,326.48亿千瓦时(含联营企业),较去年同期增长2.36%,公司在运机组的核准电价未发生变化。为应对各省区核电机组参与市场化交易带来的影响,公司积极开发优质的市场用户,促进机组的多发满发,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总上网电量约56.2%,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受部分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平均结算电价同比下降。
  (4)核能综合利用:除聚焦核能发电主业外,公司也在积极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的研究。一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在核能供暖方面,公司在辽宁红沿河镇供暖示范项目第4个供暖季持续稳定运行、瓦房店供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山东核能供暖项目按照“与机组同期投运”的目标正在推进;在核能供汽方面,公司已初步锁定在广西和福建的部分用汽需求;二是在探索核能综合利用场景方面,公司积极推进技术、产品和模式创新,力推新发展模式,持续探索其他核能综合利用场景,主要围绕储能技术、海水淡化、“核电+算力中心”等方向开展前期研究。
  3、未来展望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核电作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支撑电源,作用突出、地位重要。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背景下,核能产业发展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将面临许多新要求和新变化。我们将始终保持诚信透明的核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基本原则,拓展新思路,主动谋划,积极应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锚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核能供应商和服务商的愿景,聚焦提升安质环水平、推进核电和核能综合利用项目开发建设、深化精益运营、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着力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我们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不断夯实各级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检查,加大机组重要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巩固和完善核安全文化和核安全领导力建设成果;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系统性防范化解安质环风险,不断提升质保体系有效性,严格落实内外部经验反馈,确保核电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2)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大力推动项目核准,高质量推进核电和核能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推进机组高质量建设(包括委托管理项目),实现惠州1号、2号机组和苍南1号机组高质量投入商业运营;
  (3)保持所有在运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全年计划新安排19个换料大修(其中,包含六个十年大修),包括第一季度七个换料大修、第二季度三个换料大修、第三季度五个换料大修、第四季度四个换料大修;
  (4)密切跟踪及分析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完善电力市场营销体制机制,加大电力市场客户多元化开发力度,以多渠道及多种方式争取更多的上网电量,争取参与更优的市场交易品种,争取更有利的市场电价。根据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的有关安排,本公司共计24台核电机组(含联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均已按要求完成年度或季度中长期市场化电量的签约。我们采取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加强经验交流,研讨市场形势及政策变化,力争2026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不低于近三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的平均值,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5)以自主创新驱动业务增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持续开展核电自主攻关,更好发挥原创技术策源地作用,加快推进先进核能研发及研发平台建设。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强化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科技开放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6)持续推进“三化”管理策略的实施,提升核电全链条各领域精益化管理水平,加强内部资源统筹与协调,加强对在建机组建设成本的控制,持续控制在运机组的运营维护成本;
  (7)紧密跟踪国家政策和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保持谨慎的原则,通过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及时识别风险的变化,并适时调整现有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4、其他
  (1)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2025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广核的通知,中广核计划自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深港通系统增持公司H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5%。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27的公告。
  (2)核电机组建设获得核准
  2025年4月27日,台山二期项目和防城港三期项目已获得国务院核准。本集团有序开展上述机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在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后,即可开始全面建设。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35的公告。
  (3)2024年度股息派发
  2025年5月21日,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划以现金形式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40及于2025年5月21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38的公告。本公司向H股股东派发股息的实施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通函及于2025年5月21日刊发的有关公告。2024年度末期股息已于2025年7月3日支付完毕。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7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陆丰5、6号机组建设。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用于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完成了发行费用的支付,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7月21日、7月23日、10月20日和10月28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50、2025-054、2025-055、2025-069和2025-072的公告。
  (5)修订公司章程
  2025年10月16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和2025年12月15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68和2025-078的公告。
  (6)苍南3号机组、宁德6号机组FCD
  2025年11月19日,受控股股东委托管理的苍南3号机组FCD,机组开始全面建设,进入土建施工阶段。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6-001的公告。
  2025年12月16日,本公司合营企业宁德第二核电的宁德6号机组FCD,机组开始全面建设,进入土建施工阶段。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79的公告。
  (7)公司总裁变动
  2025年12月11日,高立刚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和公司总裁职务,辞任后,高立刚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同日,本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庞松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总裁及公司H股授权代表,其董事角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作为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作为总裁的任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作为H股授权代表的任期自董事会委任之日起生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76和2025-077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3月10日及2026年3月19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和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王鸣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公司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拟于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有关报告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有关意见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2)。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从行为操守和履职贡献两方面进行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经过自我评价、董事互评以及加权计算评价得分等程序,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庞松涛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1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庞松涛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8)。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9)。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庞松涛先生和李历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订立的《2024年至2026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作为前述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与中广核订立《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根据以上协议的服务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定了2027年至2029年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公司同时对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进行了评估,分析认为2023年批准的2026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预计不足,需要对2026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重新审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公告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庞松涛先生和李历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广核订立的《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作为前述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与中广核订立《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根据以上协议的服务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定了2027年至2029年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公司同时对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进行了评估,分析认为2023年批准的贷款2026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预计不足,需要对贷款2026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重新审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公告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庞松涛先生和李历女士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庞松涛先生和李历女士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该预案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6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6-017)。
  2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办理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的有关事项,即在有关期间内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或处理不超过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决议获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数量的20%,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在根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行使权利时,公司董事会拟从股东获得如下授权:(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2)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本授权于有关期间内有效,上述“有关期间”是指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在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届满:(1)于通过本特别决议案之后的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于通过本特别决议案之后的12个月届满之日;或(3)本特别决议案所载授权于本公司股东会上经一项特别决议案被撤销或修订之日。
  董事相信,向董事会授出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尽管目前不可能事先预料董事会可能认为适合发行股份的任何特定情况,惟此举可使董事会更加灵活地把握任何可能出现的机会。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向董事会授出于有关期间内回购公司A股及/或H股的授权,可回购本决议案通过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之日A股及/或H股数量的10%,同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签署必要文件及作出其他必要或必须的安排,以符合有关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股份回购一般性授权后,董事会可决定回购股份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2)拟回购股份的类别及数目;(3)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期限;(4)履行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批准、备案、信息披露等工作。
  本授权于有关期间内有效,上述“有关期间”是指公司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之日起生效,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届满:(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3)股东于股东会或A股股东或H股股东于各自类别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之日。
  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经公司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后,于该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行使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时,公司董事会必须:(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不时修订);(2)取得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如有)。
  董事相信,向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将依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谨慎和灵活处理。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召开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相关安排,有关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等文件将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和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监管规则和指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程序、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基本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经营利润,公司未发生弥补亏损情况,报告期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0亿元,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4.48亿元,总股本为50,498,611,10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6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43.43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约为44.4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2.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以及能源革命的深入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核能行业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广阔。2025年,本公司台山二期项目和防城港三期项目获得国务院核准,全年实现陆丰1号及2号、惠州3号、招远1号、宁德6号等五台机组及控股股东委托管理的苍南3号机组FCD,公司未来资本性开支将持续增长。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于分红比例适度增长的承诺,综合考虑本年度经营业绩,兼顾未来长期发展,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比例实现稳步提升。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实现盈利,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占总资产比例均远低于50%。
  ■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徐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徐华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毕马威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899.7万元。2026年度存量业务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半年报审阅费用按照899.7万元确定,因业务范围变化而新增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二、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3.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底,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8万元。
  二、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3. 生效日期
  关于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3月25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中广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如无特别说明,不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提供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天然铀供应及服务(代理采购和直接供应)、核燃料总承包服务、乏燃料贮运服务及其他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
  本公司与中广核于2023年3月15日订立了《2024年至2026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服务范围及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以下简称“年度上限”)已经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批准。在服务范围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主要根据陆丰5号机组首炉料预计于2026年到货的建设进展,以及天然铀和组件加工等市场价格上涨,2023年批准的2026年年度上限需调增并重新审批。
  2. 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订立《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庞松涛先生及李历女士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广核及铀业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中广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及其《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过去三年,中广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创优,国务院国资委考核连续为A。中广核集团是国资委监管下的大型清洁能源集团,拥有核能、核燃料、新能源、非动力核技术、数字化、科技型环保、产业金融及其他产业。中广核集团与本集团长期合作,铀业公司为本集团提供优质的核燃料及核燃料组件供应、乏燃料运输等服务。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的设定是基于历史交易量、生产能力、服务能力、需求情况以及相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确定。因此,上述关联人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集团提供核燃料物资供应与相关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广核集团向本集团提供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天然铀供应及服务(代理采购和直接供应)、核燃料总承包服务、乏燃料贮运服务及其他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中广核集团向本集团提供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天然铀供应及服务(代理采购和直接供应)、核燃料总承包服务、乏燃料贮运服务及其他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
  (三)交易限额
  经修订的2026年度上限和《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下2027年、2028年及2029年期间的最高年度款项应不超过下表所载的上限:
  ■
  (四)定价政策
  下列指导性定价政策按如下顺序适用于本次交易项下拟进行的服务的定价: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倘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倘政府有指导性费用标准的,则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目前并无适用《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服务的适用的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但本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相关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更新情况,并于日后采用任何适用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若有);
  2.市场价格: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
  此类定价原则主要适用于乏燃料贮运服务和采购科研工作所需的核燃料组件试验件服务。此类服务不属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情形,根据公司采购程序,公司面向特定对象邀请多家公司以竞标方式参与项目投标,通常邀请竞标公司数量不少于两家。
  3.协议价格: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
  此类定价原则主要适用于天然铀供应、转化、浓缩、组件加工服务,铀业公司收取费用的总体原则基于保障本集团所需核燃料组件的长期稳定供应,相关价格主要考虑供应成本,并与国际、国内市场情况有一定的关联。这些成本主要包含核燃料的生产成本或在市场上采购天然铀、转化、浓缩、组件加工服务的成本。此定价原则同样适用于铀业公司向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提供的相同服务,与该联营企业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同样服务的定价原则一致。
  除上述指导性定价政策外,本公司直接向中广核集团采购核燃料组件,经本公司和中广核公平磋商,根据《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规定:
  1.核燃料组件中所包含的各项核燃料相关服务的定价如下:
  (1)天然铀:采取固定价和与市场指数挂钩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固定价主要由基础价格和浮动价格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价格主要根据铀业公司的生产成本或采购成本进行确定;浮动价格主要是在基础价格的基础上,按照预计的通货膨胀率每年上浮一定的金额,通常每年介乎2.2%-3.5%。与市场指数挂钩的价格主要是根据两家国际上的核电行业咨询公司UxC, LLC(以下简称“UxC”)和/或TradeTech定期公布的天然铀价格指数为基础确定。通过固定价与市场指数挂钩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机制,既能够保障天然铀的稳定供应,又增加了由市场灵活性带来的成本调节优势;
  (2)转化、浓缩、组件加工等:铀业公司向国内外多家公司采购转化、浓缩等服务,以保障其燃料加工服务供应。具体的定价方式为:
  1)定价基础:依据中国的相关政策要求(例如核燃料加工环节),结合国际、国内核燃料市场特点,以满足本集团核电站燃料供应的安全、经济、可靠的要求;
  2)国际市场行情:基于国际市场当前及未来供需预期,以国际市场咨询机构UxC、TradeTech公布、预测的燃料市场指数为参考进行考虑;
  3)国内价格水平:根据国内市场特点、成本水平等考虑。
  上述(1)、(2)费用覆盖了核燃料组件供应涉及的天然铀、转化、浓缩及组件加工等直接费用,以及组件加工监造、技术支持、库存、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
  2.乏燃料贮运服务:主要为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中国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的供应商有限,且普遍为中广核集团的竞争对手。对于此类业务,本集团通常首先向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调研价格,在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意愿参与报价的,本集团通过对比报价确定供应商;对于由于竞争关系无意参与报价的,本集团参考调研价格与中广核集团协商确定价格;
  3.其他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主要包括本集团开展核燃料组件相关科研工作所需的核燃料组件试验件及有关服务,对于历史存在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类似试验件记录的,采购价格参照历史采购价格,结合当次采购物品的特点、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水平确定。
  经考虑本集团相关子公司与中广核下属公司就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建立的业务关系及合作,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以及上文所载建议年度上限是在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协议有效期
  《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六)风险防控
  本公司已制订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制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及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以规范及订明定价政策及机制、责任划分及决策机构,确保持续关联交易乃根据其各自框架协议进行并严格遵守有关定价政策。我们将至少每季度对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一次评估。
  具体而言,适用的指导原则及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就政府价格原则而言,本集团审阅相关政府规定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以确保与中广核集团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守相关政府规定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
  (2)就市场价格原则而言,本集团审阅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并确保中广核集团提供的主要条款对本集团的有利程度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
  (3)就协议价格原则而言,如政府价格原则及市场价格原则不适用,与中广核集团的价格将会通过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而厘定,而本集团将会确保相关利润不逊于本集团获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
  (4)本集团将聘请审计师对本集团与中广核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阅,确保根据《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并符合有关披露规定。
  就本次交易而言,如有关交易的价格需通过协议价格原则制定的,本集团将实时跟踪有关政府标准的变化,定期跟踪市场上就本集团所需采购的服务的价格水平,确保有关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并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相关价格属合理水平。
  若本次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超额、或续签、或出现重大变动,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要求重新遵守审批及披露规定。
  除上述对定价风险的控制措施外,对于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主要存在核燃料供应不及时的风险。对于此风险,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根据本公司子公司已与铀业公司签订的核燃料采购与供应服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告知铀业公司其未来的投产计划和发电计划,有权根据其项目建设情况、核电站运行情况及电网要求调整上述计划,中广核集团需采取一切可行方式,保证在计划调整情况下核燃料的安全稳定供应及开展相关服务,历史从未发生因核燃料供应不及时导致投产及换料计划延后的情形;
  (2)铀业公司具有丰富的核燃料组件原料资源、与多家公司签署了长期的转化浓缩、组件加工服务合同,且已存在向本公司子公司独立提供核燃料组件的案例,资源和技术能力可以保障及时供应核燃料组件。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核电站的运行离不开核燃料的持续供应。核燃料物资是全球管制物资,核燃料物资行业在世界各国都是受到严格管制的行业。中国是核不扩散条约缔约国之一,受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监督,必须满足核不扩散条约的相关要求,中国政府对核燃料物资行业实施严格的管制。根据中国政府对核燃料行业的管制政策,只有获得国家许可的企业才能从事海外铀产品的采购,其他企业均不允许直接向海外供应商采购天然铀、核燃料组件。目前国内具有铀产品进出口专营资质的单位仅有铀业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及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只有这三家公司能进行铀产品进出口相关业务。公司从铀业公司采购上述服务,符合国内行业惯例。
  2. 中广核集团长期以来为本集团提供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熟悉本集团的经营情况,继续由其提供服务能够保证核燃料物资供应及服务的稳定供应。本集团下属核电业主公司已与铀业公司签订并执行长期的核燃料采购与供应服务协议,本集团的核电项目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经济的核燃料供应。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本集团与中广核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金融服务)总金额为23.51亿元。发生的金融服务中,本集团就结算、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支付予中广核集团的金额约为0.01亿元,本集团向中广核集团存入存款的最高每日结余及利息收入余额约为237.07亿元,中广核集团提供予本集团的贷款的最高每日结余约为275.42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公司与中广核签订的《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认为:公司与中广核签订《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与中广核签订《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及调整2026年年度上限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7年至2029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
  4.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3月25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中广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如无特别说明,不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本公司与中广核于2023年3月15日订立了《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服务范围及截至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以下简称“年度上限”)已经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批准。在服务范围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主要受存量国务院国资委专项债影响和可能新增专项债影响,已批准的中广核集团于2026年向本集团提供贷款服务的年度上限需要进行调增。
  2. 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订立《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庞松涛先生及李历女士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3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注册资本:1,491,751.4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94XX
  主营业务: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面向国内外市场,围绕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生产、供应与利用,提供以掌握核心技术和掌控产业链关键资源为目的的相关工业产品;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与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生产与供应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提供与能源利用和消费相关的能效服务,提供与清洁能源业务相关的金融、公共事业等综合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持股比例81%,为其实际控制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9%)。
  2.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历史沿革:中广核,原名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1994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2013年4月更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集团是国资委控股、由核心企业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40多家主要成员公司组成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过去三年,中广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创优,国资委考核连续为A。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核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在运总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安全运营业绩行业领先。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广核的总资产为10,715.72亿元,净资产为3,296.65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37.80亿元、利润总额310.02亿元、净利润242.35亿元(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广核的总资产为11,250.06亿元,净资产为3,605.88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23.42亿元、利润总额167.64亿元、净利润134.75亿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情况
  中广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以及其《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截至本公告日期,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广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三)交易限额
  经修订的2026年度上限及《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2027年、2028年及2029年期间的最高年度款项应不超过下表所载的上限:
  ■
  (四)定价政策
  下列指导性定价政策按如下顺序适用于本次交易项下拟进行的服务的定价: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倘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倘政府有指导性费用标准的,则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目前并无适用《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服务的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但本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相关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更新情况,并于日后采用任何适用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若有);
  2.市场价格: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
  目前于《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服务的定价均参考,且不逊于四大商业银行提供同类服务的相关利率或费用水平。公司对于《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的服务项目,会向外部银行就同类服务进行询价,作为与中广核集团之间服务价格的参考。例如,本集团每月向四大商业银行就存款利率进行询价,确保同期同类存款服务下,中广核集团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水平不逊于四大商业银行;
  3.协议价格: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
  目前于《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本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各项服务的定价,若出现不适用市场价格的情况,本公司将关注其服务的成本及利润的合理性。
  除上述指导性定价政策外,经本公司和中广核公平磋商,根据《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各项金融服务需按以下定价原则提供:
  1.本集团存放在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的存款的利率将不低于(i)中广核其他子公司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ii)四大商业银行向本集团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中广核集团通过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本集团提供贷款及利率将按照以下条件确定:(i)正常商业条款且不需要以本集团的资产作为贷款担保;(ii)不逊于独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可比的贷款利率;(iii)不逊于中广核集团通过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中广核其他子公司提供的可比的贷款利率。
  3.结算、委托贷款及其它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将不高于(i)独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费用;(ii)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中广核其他子公司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经考虑本集团相关子公司与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就金融服务建立的业务关系及合作,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上文所载建议年度上限是在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协议有效期
  《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六)风险防控
  本公司已制订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制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以规范及订明定价政策及机制、责任划分及决策机构,确保持续关联交易乃根据其各自框架协议进行并严格遵守有关定价政策。我们将至少每季度对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一次评估。
  具体而言,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本集团已落实相关措施及指导方针,不时监控整体存款及委托贷款安排,本集团也实施相关程序,全面评估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的资本运作及承担的风险,并定期检讨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的服务。本集团聘请了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中广核集团的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以及本公司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而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进行评估。评估认为财务公司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未发现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本集团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本公司关于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和风险控制要求,不存在重大不合理情况。
  (2)中广核集团已向本集团提供(其中包括)以下承诺,确保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和定价合理:
  1)财务公司将随时以不逊于(a)向中广核集团所提供的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b)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或其他独立金融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每月向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就同类型同规模的存款服务进行询价,用以确保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定价符合《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条款的约定;
  2)财务公司的公司管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确保其风险监控指标及主要监管指标(如资本负债比率、银行间借贷比率及流动资金比率)符合金融监管总局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的规定;
  (3)中广核集团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财务公司保持财务健康及根据《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妥善履行其责任,包括在财务公司因经营而引致支付困难的情况下,向财务公司注资,以补偿本集团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若本集团获悉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本集团将立即采取措施,包括提前提取存款,从而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如果出现存于财务公司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本集团有权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5)财务公司将应要求向本集团提供充足资料(包括呈交金融监管总局的所有监管报告的副本),本集团每天均会反复核查每日最高存款及贷款结余,确保有关金额不超过适用年度上限。如果实际结余不时超过每日最高存款及现行利息结余,本集团会立即将超出的资金转至本集团在独立商业银行的指定银行账户。
  (6)本集团将聘请审计师对本集团与中广核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阅,确保根据《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并符合有关披露规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集团预期将受益于中广核集团对本集团的行业及经营的熟悉程度。通过多年的合作,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对本集团的资本结构、业务经营、筹资需求、现金流量模式、现金管理及本集团的整个财务管理系统十分熟悉,这有利于其能向本集团提供比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及独立金融机构更为适宜、有效及灵活的服务。
  (2)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能快速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简化及精简批准、提取及还款手续。若本集团需要进行任何紧急业务及经营活动,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将及时高效地向本集团提供短期资金支持。此外,适用于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所提供的贷款的利率条件不逊于四大商业银行或独立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利率条件。
  (3)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并在金融监管总局的监督下,只有具有有关经营许可及牌照的获授权机构可提供贷款,且须经有关中国机构批准,并受其监督。过往,本集团一直聘请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按不逊于四大商业银行或独立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条款为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服务。
  (4)《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无限制本集团利用中国的其他商业银行或独立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本集团可酌情根据业务需求以及相关服务的费用及质量作出选择。本集团可以(但无义务)使用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以更高效及灵活的方式部署及管理其财务资源。获得由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乃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
  (5)在融资方面,中广核集团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与各类银行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争取更优的融资条件。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本集团与中广核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金融服务)总金额为23.51亿元。发生的金融服务中,本集团就结算、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支付予中广核集团的金额约为0.01亿元,本集团向中广核集团存入存款的最高每日结余及利息收入余额约为237.07亿元,中广核集团提供予本集团的贷款的最高每日结余约为275.42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公司与中广核签订的《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年度上限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认为:公司与中广核签订《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与中广核签订《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及调整2026年年度上限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4.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号),公司于2025年7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5.81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784.19万元,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核电”)。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0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陆丰核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5年7月16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吉余道、吴昊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专户已全部注销,截至专户销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公司开立的账户(4000023029202641990)销户时余额人民币33.42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陆丰核电开立的账户(4000023029202656681)销户时余额人民币0元,已经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用于投资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销户完成后,公司及陆丰核电和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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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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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处于在建状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产进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89,784.1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6.85万元置换已用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基于同一基地内各期核电机组的管理需要,公司已于2025年10月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广核粤东(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东核电”),负责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由陆丰核电无偿划转至粤东核电。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未改变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变更后的新实施主体无需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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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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