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黄浦区茂名南路59号锦江小礼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公司董事周维女士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徐辉律师、姚应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