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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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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获悉,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发布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鲁锦集团及新华锦集团破产重整的相关进展,现将最新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
  1、2026年3月20日14时,鲁锦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7项报告或议案,就相关进展进行说明,本次会议中的《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方案》(以下简称“《融资方案》”)的表决期于2026年3月21日中午12:00届满,表决结果为通过。2026年3月23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做出(2026)鲁0202破5号复函,批准管理人执行《融资方案》。
  2、据此,鲁锦集团管理人于2026年3月2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公告》,公告了《融资方案》基本内容、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并明确了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时间、报名材料等事项。
  (二)间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
  2026年3月20日9时30分,新华锦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8项报告,就相关进展进行说明。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4.06亿元尚未归还,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争取妥善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尽管《融资方案》旨在解决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公司退市风险,但鉴于意向投资人招募刚刚启动,其招募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募集资金能否到位、何时到位、是否可以足额偿还公司,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偿债资金补充不足、方案受阻等问题,进而使得债权清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后续仍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4、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是否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5,532,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司法冻结612,352股、司法标记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185,532,3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9,047,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1.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9%。
  ●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676,1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9,047,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1.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9%。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披露了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所持股份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鲁锦集团上述相关股份已于2026年3月23日解除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注:“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鲁锦集团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9,047,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1.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解除轮候冻结原因:鲁锦集团已于2026年1月20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系因鲁锦集团管理人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对鲁锦集团的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院受理鲁锦集团管理人申请并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
  2、资金占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锦集团的母公司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尽管《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方案》旨在解决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公司退市风险,但鉴于意向投资人招募刚刚启动,其招募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募集资金能否到位、何时到位、是否可以足额偿还公司,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偿债资金补充不足、方案受阻等问题,进而使得债权清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后续仍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3、违规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向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4、公司与鲁锦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鲁锦集团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6年2月25日)届满前未完成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8.6条、第9.4.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因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已于2026年1月20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2026年3月20日14时,鲁锦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方案》(以下简称“《融资方案》”);3月23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做出(2026)鲁0202破5号复函,批准管理人执行《融资方案》。鲁锦集团管理人于2026年3月2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公告》,公告了《融资方案》基本内容、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并明确了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时间、报名材料等事项。尽管《融资方案》旨在解决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公司退市风险,但鉴于意向投资人招募刚刚启动,其招募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募集资金能否到位、何时到位、是否可以足额偿还公司,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偿债资金补充不足、方案受阻等问题,进而使得债权清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后续仍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二、复牌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8.6条、第9.4.1条、第9.4.4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复牌。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复牌。复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分别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6002号、证监立案字0242026003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8.6条、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尽管《融资方案》旨在解决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公司退市风险,但鉴于意向投资人招募刚刚启动,其招募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募集资金能否到位、何时到位、是否可以足额偿还公司,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偿债资金补充不足、方案受阻等问题,进而使得债权清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后续仍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占用资金收回情况和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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