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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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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及其董事长顾益明先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顾益明先生立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2026年1月9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的股东顾益明、顾龙棣、顾佳、鲁崇明与上海英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众智能”或“受让方”)、柯利达集团签署了《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顾益明、顾龙棣、顾佳、鲁崇明向英众智能转让其所持有的柯利达集团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柯利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顾益明、顾龙棣、顾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柯利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一一顾益明、顾龙棣、顾佳)和《柯利达祥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一一英众智能)。
  一、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受让方英众智能已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定金和预付款,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目前尚未完成股权过户。
  受让方英众智能已启动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立项,目前尚未收到《不进一步审查通知书》等文件。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及其董事长顾益明先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顾益明先生立案。
  二、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目前经营者集中审查尚处于审查阶段,尚未收到《不进一步审查通知书》等文件。现阶段不具备本次股权过户条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承诺及后续安排
  (一)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承诺
  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柯利达集团的股东顾益明、顾龙棣、顾佳出具《关于清理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并承诺:(1)若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宜,就未归还部分,顾益明、顾龙棣、顾佳承诺自查实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归还完毕;(2)为确保履行归还义务,顾益明、顾龙棣、顾佳承诺以本次股权转让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优先用于代柯利达集团归还上述资金,以清理资金占用问题;(3)顾益明、顾龙棣、顾佳代柯利达集团归还上述资金后,不会以代柯利达集团归还金额向柯利达集团主张任何债权。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英众智能及其控股股东英众科技、实际控制人曹亚联和刘纯坚出具《关于清理资金占用的承诺函》进行兜底承诺:若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宜,就未归还部分,英众智能及其控股股东英众科技、实控人曹亚联和刘纯坚承诺自查实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归还完毕。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身作则,勤勉尽责,认真吸取教训,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权转让方积极履行《关于清理资金占用的承诺函》的承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转让方代柯利达集团归还占用资金。
  (二)关于控制权收购条件的承诺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英众智能、其控股股东上海英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众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曹亚联、刘纯坚出具了《关于控制权收购条件的承诺函》,承诺:“(1)英众智能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未将柯利达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受限或类似情形或上市公司能否撤销其他风险提示(即:是否去除ST)作为本次收购协议的生效或不予生效的要件;或作为是否撤销或终止交易的要件;(2)英众智能与转让方未通过、将来也不会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方式约定,如出现“柯利达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受限或类似情形”或“上市公司未能撤销其他风险提示”的情况,交易双方将取消交易、解除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3)英众智能将积极履行收购协议约定的义务,实施并购行为;(4)英众智能作为本次控制权收购的信息披露人所披露的协议为完整协议,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交易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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