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和《*ST波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3月24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35,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1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50元/股、最低价格为3.27/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987,01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