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详见本行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行近日收到大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所作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张吉柱先生作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大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魏才香女士接替张吉柱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仍为:李宗义,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宗义、魏才香。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魏才香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和高级会计师职称。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魏才香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魏才香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本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告知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