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文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文仲投资”)及其他12位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天津海河曜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天津海河曜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基金”),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基金的目标募集规模为10亿元,最终规模由管理人自行决定,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首期募集资金规模为61,250万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基金首次交割已完成,首次出资款61,25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且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天津海河曜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BPR73 备案日期:2026年3月23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基金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合伙企业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