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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951506 传真:0755-26030108 电子邮箱:ir@aptmed.com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改聘事项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骏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曾参与多家生物医药行业首发上市审计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拟任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婵玉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欣欣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医药等。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6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为公司连续提供13年审计服务,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内部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薪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涉及全体委员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月度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实行双重维度联动核算,按年度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若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或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过错的,当期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并对该行为发生期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索扣回。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戴振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戴振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泰医疗”)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 (四)投资方式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636,582.4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9,179,949.2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41,030,04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869,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39,160,609.00元(含税)。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99,922,988.2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故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9,083,597.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59,990,496.7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9,151,105.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4.2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869,4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636,582.43元,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39,083,597.2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13%,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 公司属于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目前,我国电生理和血管医疗器械现已进入自主创新的快速发展时期,在部分相关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和国产替代,但由于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技术壁垒高,除冠脉介入器械市场已基本完成国产替代外,其他介入类高值耗材仍以进口产品为主。为进一步缩小与外资厂家的差距,国产厂家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生理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产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品种品类齐全、规模领先、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部分核心产品可与国外品牌有效竞争,助力国产替代。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综合竞争力,缩小与国际头部企业的差距。 (三)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3,927,321.0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8%。实现营业利润944,558,555.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636,582.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1%。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保持正向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持续产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分别为23,791.56万元及29,053.91万元及36,480.1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4.42%、14.06%及14.12%。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高额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同时,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加强市场拓展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 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从而保障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5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支持公司日常经营、研发项目推进、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522,816.7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846,163.4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发生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2022年7月陆续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账号为121934093610702的募集资金专户,其开户银行由于地址搬迁,名称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滨江支行。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已完成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处于待注销状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82,745.13万元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33,732.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的金额为33,816.99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918.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拟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拟缩减“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3,224.44万元,缩减为人民币12,924.44万元,缩减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外周血管介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将“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已完成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外周血管介入项目”由于实施过程受核心原材料供应链波动、关键工艺技术攻关周期超出预期,且动物实验需多次优化方案以满足有效性要求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工作进展未达计划节点,导致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超出原计划。“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为匹配2028年的产能及配套需求,公司于2025年8月对该项目进行规划调整,增加部分厂房楼层,致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超出原计划。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结合研发进度、市场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拟调整“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及“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将“外周血管介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 注2:“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及“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注3: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人民币33,732.02万元,系截至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 注4: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5,918.97万元,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外周血管介入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结项及节余情况 ■ ■ 注:1.上述表格中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部分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1.上述项目存在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尾款尚未支付;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该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918.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待上述尚待支付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95.20万元。由于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核心原材料供应链波动、关键工艺技术攻关周期超出预期,且动物实验需多次优化方案以满足有效性要求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工作进展未达计划节点,导致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超出原计划。 2、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拟投入总投资额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965.4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6栋、保租房(员工宿舍)2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为匹配2028年的产能及配套需求,2025年8月对项目进行了规划调整,部分厂房楼层增加,导致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超出原计划。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5,965.4万元已使用完毕。 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结合研发进度、市场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拟调整“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及“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将“外周血管介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将“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外周血管介入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3,649.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方向及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外周血管介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将“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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