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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每普通股人民币0.4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2025年度的股息。公司现有普通股15,698,093,359股,应付股息约为人民币627,923.73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发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社会用电量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超六成。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超过八成;新能源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核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火电、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利用小时同比下降。 2025年,全国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更加成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程加速推进。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并配套建立价格形成和结算机制,推动新能源市场化转型。市场规则方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修订《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的“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为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明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时间节点,对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零售等市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目前,除西藏和京津唐地区外,全国各省区已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国家高度重视能源安全供应工作,释放优质煤炭产能,2025年全国原煤产量48.3亿吨,同比增长1.2%,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进口煤价格优势减弱,供应量同比有所回落,煤炭供应总体稳定。受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非电行业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煤炭消费总体偏弱。整体看,煤炭市场供需形势持续改善,煤炭价格波动下行。全年北方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年度均价700元/吨左右,同比明显回落。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利用国内外资金,在国内外开发、建设和运营燃煤、燃气发电厂、新能源发电项目及配套港口、航运、增量配电网等设施,为社会提供电力、热力及综合能源服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55,869兆瓦,其中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容量63,917兆瓦,占比达到41.01%,同比提升5.19个百分点。公司中国境内电厂广泛分布在二十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新加坡全资拥有一家营运电力公司,在巴基斯坦投资一家营运电力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约占营业收入的96.37%。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上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方面。同时,国家政策、改革发展、技术创新、卓越运营、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 2025年,公司加强量价统筹,电热保供和提质增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司中国境内各运行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完成上网电量4,375.6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39%。公司交易电量3,738.8亿千瓦时,交易电量占比85.43%;其中公司燃煤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全年公司供热量累计完成3.35亿吉焦。 电价和燃料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2025年,公司中国境内各运行电厂平均上网结算电价为477.08元/兆瓦时,同比下降3.48%。2025年,国内煤炭供需关系不断改善,价格中枢下移,境内火电厂单位售电燃料成本为266.88元/兆瓦时,同比下降11.13%。 公司积极参与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序实施煤电机组高效灵活性能提升计划,提升辅助服务能力。2025年,公司调峰辅助服务电费净收入9.0亿元,调频辅助服务电费净收入4.6亿元。 在碳市场配额履约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4〕1号),第四履约期(2024年)配额分配进一步收紧,公司通过内部协调及外部购买,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第四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 公司积极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功能,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融资成本和负债结构显著优化。密切跟踪资金市场和央行货币政策导向,统筹规划,精准安排资金头寸。坚持“做好长短结合,保持合理结构”,多措并举落实低成本债券融资。高效发行超短融资券、中长期票据与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成本屡创市场新低。2025年,公司累计落实债务融资超1,800亿元,综合资金成本进一步下降。 境外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在新加坡全资拥有的大士能源公司持续跟踪市场动态、深化影响研判,积极优化市场策略,强化安全生产与机组运行管理,保障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全年实现发电量105.41亿千瓦时,市场占有率18.3%,保持了稳定的电力市场份额;实现营业收入187.11亿元,利润总额21.10亿元。公司巴基斯坦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3,000余天,连续七年荣获巴基斯坦多项社会责任奖项,深化提质增效,强化资金管理,加强电费回收,2025年度通过精准预算控制和成本管理,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1.75亿元,税前利润8.61亿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香港公司”)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开发25%的股权,因此华能集团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 **包括华能香港公司持有H股比例约为3.01%;华能财资公司持H股比例约为0.84%;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基金持A股比例约为0.20%。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2.88亿元,同比下降6.62%;营业成本1,869.91亿元, 同比下降10.26%;营业利润238.03亿元,同比增长27.00%;净利润195.05亿元,同比增长38.2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1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准则”)计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4.10亿元人民币和145.37亿元人民币,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16.36亿元人民币和117.64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7.58亿元人民币。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应以中国准则下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收益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116.36亿元人民币为基础,原则上以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分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698,093,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6,279,237,343.6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3.9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当期收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1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于2026年3月24日在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3月9日及2026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8人。李来龙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杜大明董事代为表决。曹欣董事、丁旭春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国勤董事代为表决。张羡崇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丽英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葵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6,279,237,343.60元人民币(含税)。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兼任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董事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九、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十、同意《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一、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时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于1,700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金余额不超过1,700亿元等值人民币)。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境外市场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外美元债券和其它外币债券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含境内外永续债,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企业债券,境外市场的永续债券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境内或境外发行的不确定到期期限的本外币永续债券等)。 2.同意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条件及监管要求(如有),决定发行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融资工具种类、发行主体、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的币种、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配售方式、具体条款、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担保事项。如在境内市场发行公司债券,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永续债不受此限),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受限于适用法律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可采取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发行方式和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董事会或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3.公司股东会关于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时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如果董事会或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十二、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1. 在遵守第3及第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有关期间”内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份(包括可转换为该等股份的证券、可认购任何股份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的条款及条件。 2. 第1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计划、协议及购股权。 3. 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第1段所述授权在“有关期间”内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之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20%,该等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不包括: (i)供股; (ii)根据公司所发行的附有可认购或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权利的任何现有证券、购股权、权证或其他类似证券的条款来行使认购权或换股权; (iii)根据任何当时已采纳的向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或任何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公司股份或收购公司股份的权利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股份; (iv)根据不时生效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发行任何股份代替股份全部或部分股息; (v)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 如在本决议案通过后,公司实施股份合并或拆细,则根据上文第3段授权可配发、发行及处置的股份数量上限,应当作相应调整,以确保该等股份数量上限占公司于紧接该等股份合并或拆细前当日与紧随该等股份合并或拆细后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比例保持不变。 4. 在根据上文第1段行使权利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必须:a)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上市地监管有关规定(不时修订)及b)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董事会行使一般性授权在发行新股时,如根据相关适用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仍需召集股东会,则仍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 5. 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本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a 华能国际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 b 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6.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于根据上文第1段行使权利时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股本结构、注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7.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上文第1段行使权利时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8. 就本议案而言:在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允许的情形下,任何对股份的配发、发行及处理包括出售或转让本公司股本中的库存股份(如有)。 十三、同意《公司2025年下半年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同意《公司2025年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 十五、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明刚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授权代表。黄朝全先生不再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可续期委托贷款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五、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以上决议于2026年3月24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1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商誉和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对经测试和评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96亿元、信用减值准备1.05亿元;母公司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05亿元、信用减值准备0.47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因相关机组关停或备用政策影响计提资产减值:(1)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5.19亿元、(2)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5亿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62亿元); 因环保等政策影响计提资产减值:(3)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1.32亿元、(4)华能仪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66亿元; 因经营亏损计提资产减值:(5)华能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2.35亿元、(6)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54亿元;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资产减值:(7)华能萝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因前期项目终止计提减值0.42亿元、(8)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因相关供水设备不再具备使用价值计提减值0.33亿元、(9)华能仪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政策原因部分机组拆除计提减值0.29亿元、(10)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煤机机组关停计提减值0.18亿元;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5亿元,主要是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热费计提信用减值。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减值共计减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层利润总额15.01亿元,减少母公司层利润总额0.52亿元。 二、2025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5年年度,公司合并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7亿元、信用减值准备1.11亿元。母公司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亿元、信用减值准备0.47亿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5年年度,公司合并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45亿元、信用减值准备1.11亿元。母公司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亿元、信用减值准备0.47亿元。准则差异主要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 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附注。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公司代码:600011 公司简称:华能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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