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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29,97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探采选、冶炼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产品包括黄金、白银、电解铜、电解铅、锌锭、硫酸、砷、锑、铋、碲等。 (2)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39,44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28%,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为11,011,162.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92%,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量增加,对应成本增加所致;营业利润为87,03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04%;利润总额为79,12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5%;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765.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5%。 2025年,公司共完成黄金产量99.77吨,较上年同期增加3.95%;白银产量1057.04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8.02%;电解铜产量25.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30.6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影响电解铜产量增加所致;硫酸产量172.5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1.7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影响硫酸产量增加所致。 (3)其他财务指标同比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59.21%,主要系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8.43%,主要系本期存货增加导致负债规模增加,利息支出同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40.80%,主要系本期先进制造企业享受进项税5%加计抵减金额及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059.83%,主要系本期减持万国黄金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333.33%,主要系本期套期保值持仓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19.99%,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7.81%,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737.00%,主要系本期设备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66.54%,主要系本期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65.64%,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4)营业收入构成变动原因分析 贵金属冶炼收入较上期增加48.20%,主要系黄金收入增加所致; 有色金属冶炼收入较上期增加31.48%,主要系电解铜收入增加所致; 有色金属贸易较上期增加161.97%,主要系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化工生产收入较上期增加165.10%,主要系硫酸和磷铵及其他化肥收入增加所致; 矿粉销售收入较上期增加2493.71%,主要系销量增加且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黄金收入较上期增加45.60%,主要系产量增长,销量增加且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白银收入较上期增加73.44%,主要系产量增长,销量增加且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电解铜收入较上期增加40.12%,主要系产量增长,销量增加且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硫酸收入较上期增加375.52%,主要系产量增长,销量增加且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磷铵及其他化肥收入较上期增加62.08%,主要系产量增长,销量增长所致。 (5)2025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持续优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并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规范决策、经理层贯彻落实的高效决策机制。 ①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54项议案,其中涉及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取消监事会等事项,涵盖项目建设、战略规划、财务预决算、关联交易、融资租赁及公司治理优化等领域,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②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7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6次,共形成23项决议。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广大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提供便利,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在后续进行严格的追踪落实,上会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各自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专业职责,把关各项议案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各类可行性建议。 ④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补选三位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重点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强化了独立董事独立履职效能,保障决策科学合规,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的独立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更好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⑤依法依规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机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信息披露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合规地披露公告等文件169份,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保持顺畅沟通,主动回应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及时将相关档案向深交所报备并披露;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⑦完善法人治理情况 2025年,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依据最新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并按照规定取消了监事会,强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健全内控体系与风险防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治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持续提升,为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供了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证监会2025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适用指引第5号”)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在发行并初始确认可转换债券时,若该可转换债券作为复合金融工具、其金融负债成分的计税基础等于债券票面金额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实际来自于可转换债券中的权益工具成分,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负债豁免确认条件,因此企业应就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标准仓单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5年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5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229号),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与上次评级结果对比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董事长变更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帆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肖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非独立董事变更 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詹健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徐元峰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陈祖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欧阳忠先生为公司董事。 3.独立董事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咏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吉伟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聘任钟美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聘任陈志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4.高管变更 公司财务总监陈祖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欧阳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光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姚继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恒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3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 2025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含14.55元/股),已触发“恒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行使“恒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恒邦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2025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恒邦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关于恒邦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收市后,“恒邦转债”尚有48,473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恒邦转债”的数量为48,473张,面值总额为4,847,300.00元,占发行总额的0.15%,赎回价格为100.28元/张(含息、税),公司总股本因“恒邦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81,956,008 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自2025年12月8日起,公司发行的“恒邦转债”(债券代码:127086)在深交所摘牌。 6.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了控股股东江西铜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对江西铜业出具了《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5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5月,江西铜业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关于〈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了江西铜业出具的《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2月10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西铜业出具了《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回函》(以下简称“《回函》”),具体内容如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贵公司出具的《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以下简称《转让函》)。收到贵公司《转让函》后,本公司高度重视,充分了解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取得的进展,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石坞金矿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进行研究和讨论,现回复如下:《转让函》提出‘为积极履行同业竞争承诺及落实整改措施,江西铜业拟按照不低于经国资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依法将所持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全部股份出售给贵司。贵司可在收到本函4个月内,在江西铜业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尚未转成江西黄金股权的情形下,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优先受让,江西铜业亦将配合贵司完成交易的尽职调查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贵司亦可待江西铜业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转成江西黄金股权后,受让经调整的江西铜业所持江西黄金股权。’本公司经研究决定,由于目前石坞金矿探矿权证尚未转让至江西黄金,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考虑,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转成江西黄金股权后,决策是否受让经调整的贵公司所持江西黄金股权。” 7.取消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监事、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钟美瑞先生)。会议由董事长肖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环境报告书》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关联董事肖小军先生、曲胜利先生、徐元峰先生、左宏伟先生、沈金艳先生、钟美瑞先生、陈志武先生、吉伟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计划2026年度实现生产黄金100吨、白银1,100吨、电解铜27.31万吨、硫酸163万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资金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及2026年重点工作要求,公司对2026年度资金使用做出预算,预计2026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0,067.46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278.2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6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该议案附件《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强化相关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该议案附件《关于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为678.95亿元,在不超过前述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信用证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肖小军先生、曲胜利先生、徐元峰先生、欧阳忠先生、沈金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作出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钟美瑞先生、陈志武先生、吉伟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详见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等有关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3,1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13,119.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3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00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996.7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1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90,499,575.29元,其中:(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1,848,492,334.31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03,890,200.00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40,026,108.91元;(3)支付各项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1,132.0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6,616,628.2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339,818,464.71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798,163.4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无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01.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5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9.0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3)第000441号《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10,389.02万元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4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8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661.6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679.8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截至2025年12月25日,募投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实现稳定运行,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12,410,766.01元,按照《公司章程》,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61,877,786.47元,全部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2)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1,076.60元; (3)2025年度公司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81,823,674.9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501,115,577.87元; (5)拟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9,970,4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91,616,034.67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3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7,653,078.17元的比例为30.05%,剩余结转下一年度; (6)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508,477,457.2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9.01%。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积极回报股东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原则、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从越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洋一粟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宋从越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洋一粟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7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5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金额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为从事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白银、铜、铅、锌、镍等期货品种,黄金期权,白银期权,铜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国际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此外,因公司大量采购国外矿粉,并以外盘价格定价,为了能够更好的贴合采购价格的套保,因此体现出参与到国外期货交易所的必要性,境外可以通过境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黄金、白银、铜、铅、锌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黄金、白银、铜、铅、锌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铜产品及铅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公司2026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从事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白银、铜、铅、锌、镍等期货品种,黄金期权,白银期权,铜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国际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此外,因公司大量采购国外矿粉,并以外盘价格定价,为了能够更好的贴合采购价格的套保,因此体现出参与到国外期货交易所的必要性,境外可以通过境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金额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信贷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作为《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7.政治风险:因国外期货交易所发生地缘政治冲突,无法进行交易或资金周转而产生风险,导致公司国外期货建仓或平仓风险,造成公司损失。 8.法律风险:来自国内和国外法律和法规风险,因法规不明确或者交易不受法律保障,从而使合约无法履行而为交易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明确交易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明确交易制度: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4.专业人员管理:结合具体业务操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事项,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配套硬件设施: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6.在合规平台交易:在充分考虑国内外期货交易的便捷性及交易的流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在监管部门监管下的合规国内外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开户交易,使得期货交易合规、合法,并保障其期货结算及资金周转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主营产品价格的波动,有效地防范因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规范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强化相关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交易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基本为进口业务,业务类型为购汇。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随着海外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越发凸显。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 (二)投资方式 1.交易品种及主要涉及货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的外汇情况,为配合原料采购业务,公司拟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 3.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与银行签订协议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少部分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由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且不涉及信贷资金及募集资金。 5.交易对方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强化风险预警,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公司财务部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公司审计监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办法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公司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作为《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及时汇报额度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额度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9,798.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798.35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以继续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生产的产成品均可在公开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长江有色金属网、期货合约价格等)查询其市场售价。主要原因如下:其一,受经济环境影响,砷类产品下游客户需求量降低,库存量上升且成本增加等因素综合作用,2025年公司针对砷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888.85万元;其二,白银市场价格自年初起呈现上涨态势,2025年度公司转回上期末计提的含银存货跌价损失3,913.0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经测试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鉴于公司目前周边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化,黄金社区的部分房产处于空置状态,且因周边市场位置较为偏远,预计其收益价值会有所下降,符合准则中存在资产减值迹象的情况。因此,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对该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66.7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期资产报废的情况 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合计6,831.25万元。报废原因主要为部分建筑物主体结构老化,以及为推动部分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需对相关资产进行报废。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98.35万元,资产报废损失合计6,831.25万元,上述事项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6,629.6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2.2025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5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5号指出,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对于是否应确认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会计类5号就上述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 公司自会计类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及会计类5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于会计类5号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0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02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3.有关说明 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2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披露日已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5项发明专利和8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均已取得了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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