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6-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 至2026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一)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文件资料,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3月 31日上午 9:3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7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886668 联系邮箱:sh356@hengfengpaper.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6-00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6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成龙,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3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6-00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购四川锦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丰”)100%股权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第(7)款,各方同意,交割日后30日内,公司作为四川锦丰控股股东,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制度及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的规定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存续债务担保手续的变更,承担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及其关联方对四川锦丰债务的担保责任。以及《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华农科”)关于就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兜底责任的承诺函》第二条,在交割日后,如四川锦丰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对兜底债务或者授信额度以“借新还旧”或类似形式进行债务置换或重组,福华农科承诺,其在本函项下的流动性支持责任不会因此等债务置换行为而豁免或减少。福华农科将继续以本函第一条约定的责任总额为限,对置换后形成的新债务承担同等责任的流动性支持义务。 基于上述条款,公司拟为四川锦丰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2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用于上述担保替换及四川锦丰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担保事项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以后续公司及四川锦丰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四川锦丰目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四川锦丰贷款提供担保系为降低其财务费用及保证四川锦丰运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发展。四川锦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获取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担保替换及四川锦丰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外无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