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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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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获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79亿元,授信敞口1.79亿元,授信期限12个月(以下简称“本次授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产抵押给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或“乙方”),申请办理本次授信项下流动资金借款。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为本次授信项下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
  1.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3层,建筑面积5,833.87平方米,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27503号;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2层,建筑面积5,815.22平方米,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27509号。上述二处抵押财产为本次抵押财产。
  2026年3月23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签订《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DB2026030400000013,DB2026030400000014),最高额融资期间为36个月,即2026年3月23日起到2029年3月23日止。以本次抵押财产对上述约定期间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原抵押给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的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1栋,建筑面积9448.4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66860号;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3栋1-3层,建筑面积13940.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50828号;江岸区胜利街6号1层,建筑面积6275.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上述抵押财产也纳入本年度授信抵押资产。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签订《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编号DB202409060000010、DB202409060000011、DB202409060000012),最高额融资期间为36个月,即2024年10月25日起到2027年10月25日止。
  本次抵押贷款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公司接受子公司的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迪康药业为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7年3月23日期间一系列贷款等银行业务提供最高融资余额2.013亿元保证担保,并于2026年3月23日与乙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B2026030400000012)。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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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处为汉商集团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2.013亿元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算。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6)补充条款:乙方与公司已签订的编号HT2026010600000013和HT202601060000001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乙方债权均纳入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担保范围。
  4.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迪康药业为公司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会占用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董事会意见
  上述接受担保事项已经迪康药业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6.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439.68万元(不含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不高于授信额度的实际融资额。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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