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00元,发行总额为101,6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金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因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97元/股向下修正为19.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6日起由19.07元/股调整为18.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目前,“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为18.97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23日期间,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18.97元/股的130%(即24.66元/股)。若未来连续十六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即24.66元/股),将触发“金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金宏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是否赎回“金宏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