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27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给予公司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境内外债务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决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05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