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无。 3.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对供应商的付款安排,2020年支付了供应商尾款,截至2020年9月30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144.45万元,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出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①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②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资金为0元,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并顺利完成通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公司将根据联调验收情况,按照协议约定陆续支付相关进度款。截至2025年1月22日,节余募集资金为4,965.72万元。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出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净额为29,328.4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888.5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8.27%;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出于资金使用的效率和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外,项目工程及设备支付周期较长,部分质保金、合同尾款等款项尚未达到支付条件,尚未支付完毕; (3)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①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②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1)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已确定了首发募投项目拟用地,签订了相关意向性协议并已支付土地预付款。目前,当地政府正在开展相关土地招拍挂的前期工作,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土地招拍挂及规划建设审批程序需要约6个月时间,在前置建设审批完成后,项目施工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5.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1)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现有土地上扩建实施募投项目,但综合考虑到所在区域整体规划调整、现有地块建设的经济性等因素,以及上市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资金实力的提升,出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首发募投项目。公司拟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及“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区新跃路以南、蓝霞路以西地块。 (2)审批程序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及“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区新跃路以南、蓝霞路以西地块。 6.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由于公司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建设“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实际取得土地的时间较预期有所延长,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迟。公司已通过招拍挂取得了IPO募投用地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预计于2024年三季度开工建设,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审批程序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8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7.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1)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与“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为在同一地块上实施的公司主业机房环境控制领域的扩产及研发项目,基于公司产能需求,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扩产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对较快。目前“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投入,“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的建设工程投资也已基本完成,部分研发设备、软件以及研发费用的相关投入尚待支付。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2)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三季度南京外部环境及限电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外部环境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整体设备调试,试运行状态。截至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23年3月31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完成土建工程及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内部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预计将于三季度完成,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后,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进行整体验收并支付项目机电设备及工程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公司将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43,12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9,32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3年9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20,741.23万元。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需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 外部电力线路施工系由电力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施工过程中由于辖区监管部门的管控要求,部分线路需重新改施工图报批规划局审批调整,因此造成工期有所延误,目前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完成并开始施工。公司已就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与电力公司积极沟通,推进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 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未达到通电验收条件,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5月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2024年6月21日取得南京市江宁区供电公司《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2024年8月中旬,项目110kv变电站电力设备及线路工程已经由电力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提出意见,公司正在根据电力公司验收结果逐步进行整改并申请供电合同流程,预计2024年9月底完成验收并签署供电合同。后续供电线路投入使用后,公司将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 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外部电力施工较预期时间有所延误,工程及设备尾款尚未验收和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审批程序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三)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目前主体结构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建筑水电、消防系统安装、室外道路及景观工程,待上述建筑工程完成后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三期机柜分三年逐步上架,一期项目实际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整体进度较预期有所延后。为应对市场风险,公司按照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情况适度控制项目投资节奏,通过逐步上架机柜分散市场去化风险。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5年3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力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力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佳力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资金为0元,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项目对应年度预计效益为-1,072.64万元,因前期运营费用略高于预计,项目本年度实际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2: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限定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债券等,投资风险可控。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风险总体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如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13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较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386人)减少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名。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 天衡事务所2025年度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汪焕新先生:201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7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3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女士: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杰先生:201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2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焕新、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和总结。另外,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衡事务所提交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对天衡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衡事务所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天衡事务所在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此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针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5.01-5.09、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01-5.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议案5.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王凌云先生;议案5.03、5.0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议案5.0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李林达先生;议案5.0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袁祎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将相关资料发送至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4916610 传 真:025-84916688 邮 箱:gaojian@canatal.com.cn 或 xujy@canatal.com.cn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12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487,971.76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34,478,946.59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