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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8、兴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9、兴隆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目前,兴隆公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兴隆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神火国贸 1、名称: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1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商务中心区亿丰广场三楼 4、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8、神火国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9、神火国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目前,神火国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神火国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神火新材 1、名称: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东路569号 4、法定代表人:陈凯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5,456.54万元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自产产品、同类商品、铝及其制品(氧化铝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 7、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8、神火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9、神火新材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目前,神火新材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9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神火新材无其他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神火新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上海铝箔 1、名称: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3月16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699号1幢 4、法定代表人:陈凯 5、注册资本:人民币63,990.83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8、上海铝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9、上海铝箔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目前,上海铝箔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上海铝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云南新材 1、名称: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13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板仑乡绿色水电铝材示范园区 4、法定代表人:潘军朋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8、云南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9、云南新材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目前,云南新材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云南新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阳光铝材 1、名称: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7月18日 3、注册地点: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鑫丰大道1号 4、法定代表人:潘军朋 5、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铝材及铝合金材的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8、阳光铝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9、阳光铝材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截至目前,阳光铝材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69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阳光铝材无其他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阳光铝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最高额度担保,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2026年度担保预计事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事项的说明 为满足新龙公司等7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开展,公司拟向上述7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35.50亿元,其中: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4.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00亿元。 新龙公司等7家子公司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被担保方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综上所述,本次向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防范风险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在担保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除全资子公司外,公司均要求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若因金融机构不认可其他股东的担保能力等原因,必须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将所持被担保方的股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资产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担保公平、对等。 鉴于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将其所持被担保方的股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资产质押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8.7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82%,其中:公司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24.50亿元、13.20亿元、11.0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7%、5.37%、4.4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4.52亿元,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8%,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14.20亿元、7.53亿元、2.79亿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78%、3.07%、1.14%;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9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15.80亿元、8.51亿元、4.59亿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43%、3.46%、1.87%。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602.44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822.52万元,对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796.20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83.47万元,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297.21万元,对工程物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3.05万元;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0.05万元;以上减值损失合计125,962.49万元,并计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602.44万元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6,822.52万元 2025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1、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煤矿(以下简称“大磨岭煤矿”):大磨岭煤矿受煤炭市场环境、经营资金、征迁补偿、开采成本投入等因素影响,于2025年停止生产,大部分职工被分流或处于待岗状态,并因未能按期清偿到期债务被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部分资产被司法查封、拍卖。基于上述情形,大磨岭煤矿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大磨岭煤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1,926.20万元。 2、新密市恒业有限公司和成煤矿(以下简称“和成煤矿”):和成煤矿处于建设期,其矿井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股东的资金投入。2025年,各股东方综合考量煤炭市场环境、项目预期投资效益等因素,逐步停止对和成煤矿的建设及运营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受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和成煤矿井下基本运行条件无法保障,井下巷道、设备等资产因被地下水淹没出现毁损;同时,因未能按期清偿到期债务,新密市恒业有限公司被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及部分在建工程被司法查封、拍卖。基于上述情形,和成煤矿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和成煤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00.52万元。 3、公司下属刘河煤矿:刘河煤矿原采区煤炭资源已枯竭,2025年起转入新取得的北翼采区开采,受煤炭市场行情、新采区煤质条件、地质环境及开采条件等因素影响,相关资产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低于预期的可能性,刘河煤矿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刘河煤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275.49万元。 4、公司下属薛湖煤矿:受煤炭市场环境波动、采区开采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薛湖煤矿2025年出现较大金额的经营亏损,相关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低于预期,薛湖煤矿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薛湖煤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420.31万元。 (二)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6,796.20万元 2025年末,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各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期末对和成煤矿、大磨岭煤矿、刘河煤矿、禹州神火永和矿业有限公司分别计提减值准备45,936.57万元、583.69万元、238.85万元、37.08万元。 (三)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483.47万元 2025年末,公司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相关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刘河煤矿、薛湖煤矿、大磨岭煤矿、和成煤矿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分别计提减值准备3,516.06万元、3,205.38万元、1,838.29万元、923.74万元。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97.21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97.21万元,其中,刘河煤矿、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期末库存煤炭成本高于售价,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66.03万元、100.41万元、75.67万元;和成煤矿因原材料被司法查封、拍卖处置,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5.09万元。 (五)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203.05万元 2025年末,公司对工程物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各项工程物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和成煤矿、大磨岭煤矿因工程物资被司法查封、拍卖处置,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6.44万元、36.60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0.05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累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60.0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962.4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25,962.4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2,565.7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8.12%,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业绩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付。长期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其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后,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 注:1、上表披露薪酬均为2025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包含递延到以后年度发放的绩效薪酬,不含2025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公司或者子公司领取薪酬,但不重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2021年7月,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13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52.48万股。2023年7月,公司对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13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票729.86万股;2023年12月公司回购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7.82万股。2024年7月,公司对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12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票529.51万股;2024年10月公司回购注销4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5.78万股。2025年7月,公司对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11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票494.89万股;2025年10月,公司回购注销7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4.6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0日,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股票回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等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授信启用日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银行授信到期日之前均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根据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 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拟定为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0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于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过3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零售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楠女士于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作为第二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晓燕女士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集成电路、高科技以及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安永华明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税),较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对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国际所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安永华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00万元(含税)。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含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等相关公告。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7.02、7.03、8.01、8.02、8.03、8.04、8.0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5、上述提案中,提案三、五、六、七、八、十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6年4月14日上午12: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6062933/6062466 传真:0370-6062722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肖雷夏琛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3”,投票简称为“神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以煤炭、电解铝生产及铝精深加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是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于1999年以“深交所煤炭第一股”成功挂牌上市。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企业生存的根本,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资产运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战略,着力盘活存量、做大总量、做优增量,企业资产规模持续壮大,资产质量持续优化,逐步形成了以河南、新疆、云南、上海四大生产基地为辐射点,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发展格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88.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67亿元,资产负债率由48.57%降至42.19%,财务结构持续优化,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41亿元,其中:电解铝产品占70.27%、煤炭产品占13.57%,铝加工产品占6.95%。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5亿元;2023-2025年,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8亿元。 二、坚持科技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创新平台加速完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新建成“河南省高精电池铝箔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铝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等4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和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双双获得“先进制造业企业”认定,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荣获“河南省煤炭学会科技创新优秀单位”称号。 创新成果质效双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2025年,公司聚焦安全生产、产业升级等关键领域,推进多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落地,其中7项科技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领先(先进)水平、2项科技成果国内领先;荣获2025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及河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共18项;获得专利授权53项,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有效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成本,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力。 三、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加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责任,为“质量回报双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治理制度,规范决策流程。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及监管新规要求,取消了监事会,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35项核心制度的制定与修订,进一步明确决策权责、优化管控流程,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管理,压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河南省证监局和河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提升合规履职意识和专业能力。三是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提升决策效能。董事会下设的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4个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提升决策质量。 同时,公司持续践行社会责任,助力质量提升与价值传递。公司已累计16年自愿、持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和成效。在建成6座绿色矿山的基础上,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获评“河南省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发展彰显亮眼风采。在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建成3.8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同时,新疆80万KW风电项目首期已实现并网发电,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光伏储备项目正加快推进落地。乡村振兴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号召,精心选派4组驻村工作队共12人进驻帮扶村,通过走访农户、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帮扶村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需求,及时调拨御寒物资、发放帮扶资金与慰问品,切实解决帮扶村实际困难。全年累计捐赠528.74万元,用于防汛救灾、灾后重建、慈善救助及乡村振兴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履行国企责任担当。 四、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2025年实施的2024年年度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合计为18.0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1.78%。按照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现金分红17.87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4.61%;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5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42亿元,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98%,创近年来最高水平,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高度重视。 报告期内,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回报水平,规范市值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并实施《市值管理制度》;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工作,全年累计回购股份1,542.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6%,成交总金额达2.55亿元。本次股份回购通过减少流通股份、增加每股收益从而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巩固了投资者信心、提升了公司资本市场价值。 五、加强信披与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度,公司共撰写并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147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且披露的公告及各类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补充公告和更正公告的情形,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充分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不断健全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与方式,持续提升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服务水平,积极传递公司核心价值。除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外,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解答投资者咨询120条,回复率100%,并主动组织、参与召开了2次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河南证监局组织的投资者沟通活动,围绕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问题与投资者深入沟通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解答投资者问题,认真听取和接受投资者建议,与投资者建立了长期、健康、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凭借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卓越实践与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市值屡创新高,连续三年跻身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并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金圆桌董事会价值创造奖”等多项荣誉。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理念,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深化董事会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增进与投资者的互信互通,为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2026年继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业务虽然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开展套期保值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等因素影响,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主营产品之一为电解铝,生产过程中对外购氧化铝的需求较大,为减少电解铝和氧化铝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将电解铝销售价格下跌和氧化铝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有效管控生产成本,提前锁定预期利润,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2026年拟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业务范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电解铝、氧化铝 4、交易工具:期货 5、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6、套期保值规模:2026年,公司拟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该投资额度,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7、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经过数年的探索实践,公司期货团队具备较强的衍生品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8、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9、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10、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根据所建立头寸情况,做好实物交割或平仓清算的货物或资金安排,做到头寸、货物和资金对应准备。 11、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则。 12、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由于电解铝、氧化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其价格波动对公司铝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氧化铝采购成本产生直接且重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效益。因此,公司有必要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将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成本和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电解铝产品的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平抑价格震荡和防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范畴,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公司已制定《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套期保值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执行。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相分离的分工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决策机构;领导决策组是期货保值、交割、销售业务的决策机构;实施操作组负责信息收集、行情研判,套期保值方案制订,并根据经审批的保值方案及交易指令开展具体操作等工作;资金风控组负责对期货保值方案的合理性、审慎性、风险可控性进行审核,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审慎稳健、风险可控的原则。 3、公司操作期货的下单员、交易员、风险管理员、合规管理员等均从事电解铝和氧化铝现货和期货业务多年,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务操作经验。 (二)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遇到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若价格预测发生错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头寸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若合约选择不合理、交易不活跃,可能会使公司无法按市价进行开仓或平仓。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的即时性比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信用风险:虽然公司建立了选择经纪公司的制度和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但仍面临所选择的经纪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 7、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8、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系统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够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 1、公司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交易始终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严格期现匹配核查,杜绝一切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2、公司已制定《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期货运作程序。同时,公司严格执行业务资质核准,强化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保证金规模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通过建立上下结合、全程监管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运行稳健。 3、经过数年的探索实践,公司已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市场分析能力强的期货团队。近几年,公司持续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重视对外交流和专业培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紧跟市场步伐,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市场风险或政策风险。 4、公司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尽量选择流动性大的合约进行交易,并安排专人跟踪合约流动性及合约基差走势,在流动性不足时,及时移仓降低风险,基差不利时减少套期保值交易。 5、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实行集中管理,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公司不断完善交易操作细则,强化操作风险管控,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同时,公司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发生操作事故时能够及时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6、公司建立了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减少损失。 7、公司严格甄选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加强同经纪公司联系,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交易渠道通畅,降低风险。 8、上海期货交易所已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政策及相关管理机构要求的理解和把握,避免发生相关信用、法律风险。 9、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工作,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电解铝和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有效管控生产成本、提前锁定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平抑价格震荡和防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已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相关业务审批流程规范、执行合法合规,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八、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后续信息披露 1、当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时,公司将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披露相关情况。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3、《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4、公司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 5、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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